发布文号:
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属有关事业单位:
汛期已至,为贯彻落实今年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2011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汛期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地质灾害行政管理体系建设。重点检查纵向和横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行政责任制建立情况,尤其是乡、村两级换届后,新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监测责任人补充到位和培训情况。
2、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重点检查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系统运行和预警信息发布情况、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建设情况。
3、地质灾害综合治理体系建设。重点检查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落实情况、地质灾害勘查治理、应急排险、避让搬迁项目实施情况。
4、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建设。重点检查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地质灾害应急小分队、专家组建设情况。
5、地质灾害宣传培训工作。重点检查基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宣传和人员培训工作情况。
二、检查方式
各地严格按照检查内容先行自查。省厅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大检查结合厅领导“三个一”联系制度进行检查。检查采用听取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
检查时间安排在6月之间,由各检查组自行确定。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本次地质灾害大检查,填写自查表(附件),准备好书面汇报材料,做好迎接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各地要认真进行自查自纠,针对存在问题认真进行整改。
(三)各地自查工作要在6月15日前完成。
附件: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自查表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日
附件
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自查表
基本情况 |
地质灾害隐患点数量 (按大小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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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大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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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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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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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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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隐患点数量 (按类型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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崩塌(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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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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泥石流(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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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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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发生地质灾害数(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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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人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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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 工作情况 |
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 小组组成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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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制度、“十有县”建设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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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地质灾害气象 预警预报开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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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地环(地灾) 管理人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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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地环站人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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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受地质灾害隐患 威胁人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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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已纳入群测群防体系隐患点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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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地质灾害防灾 责任人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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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群测群防监测员 人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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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 预案及操作手册数(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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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地质灾害防治 演练次数(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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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公布时间及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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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地质灾害防治 规划公布数(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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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地质灾害应急 小分队人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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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地质灾害防治 专家库人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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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地质灾害年度 防治方案发布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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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年度地质灾害 防治方案发布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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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地质灾害防治 专项资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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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级危险性评价 备案数(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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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地质灾害宣传 培训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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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地质灾害宣传 培训人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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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情况 |
避让搬迁 项目 |
计划项目数 (个) |
计划搬迁 户数及人数 |
完成项目 数(个) |
完成搬迁 户数和人数 | |||
200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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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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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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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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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查治理、应急排险项目 |
计划项目数(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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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项目数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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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县(市、区)可参照此表开展自查,此表在检查时提交检查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