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2011年汛期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大检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6-03 生效日期: 2011-06-03
发布部门: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发布文号:
  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属有关事业单位:

  汛期已至,为贯彻落实今年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2011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汛期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地质灾害行政管理体系建设。重点检查纵向和横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行政责任制建立情况,尤其是乡、村两级换届后,新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监测责任人补充到位和培训情况。

  2、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重点检查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系统运行和预警信息发布情况、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建设情况。

  3、地质灾害综合治理体系建设。重点检查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落实情况、地质灾害勘查治理、应急排险、避让搬迁项目实施情况。

  4、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建设。重点检查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地质灾害应急小分队、专家组建设情况。

  5、地质灾害宣传培训工作。重点检查基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宣传和人员培训工作情况。

  二、检查方式

  

  各地严格按照检查内容先行自查。省厅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大检查结合厅领导“三个一”联系制度进行检查。检查采用听取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

  

  检查时间安排在6月之间,由各检查组自行确定。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本次地质灾害大检查,填写自查表(附件),准备好书面汇报材料,做好迎接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各地要认真进行自查自纠,针对存在问题认真进行整改。

  

  (三)各地自查工作要在6月15日前完成。

  

  附件: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自查表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日

  


  附件

  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自查表
   
基本情况
地质灾害隐患点数量
(按大小分)

特大型(处)

大型(处)

中型(处)

小型(处)

地质灾害隐患点数量
(按类型分)

崩塌(处)

滑坡(处)

泥石流(处)

其他(处)

今年发生地质灾害数(起)

死亡人数(人)

防治 工作情况
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
小组组成部门


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制度、“十有县”建设情况


全市地质灾害气象
预警预报开展情况


全市地环(地灾)
管理人数(人)

全市地环站人数(人)

全市受地质灾害隐患
威胁人数(人)

全市已纳入群测群防体系隐患点数(人)


全市地质灾害防灾
责任人数(人)

全市群测群防监测员
人数(人)

全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
预案及操作手册数(册)

全市地质灾害防治
演练次数(起)

市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公布时间及文号

县级地质灾害防治
规划公布数(份)

市级地质灾害应急
小分队人数(人)

市级地质灾害防治
专家库人数(人)

市级地质灾害年度
防治方案发布文号

各县年度地质灾害
防治方案发布情况

市级地质灾害防治
专项资金(万元)

二、三级危险性评价
备案数(份)

全市地质灾害宣传
培训次数

全市地质灾害宣传
培训人数(人)

项目完成情况
避让搬迁
项目
计划项目数
(个)
计划搬迁
户数及人数
完成项目
数(个)
完成搬迁
户数和人数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勘查治理、应急排险项目
计划项目数(个)

完成项目数
(个)



  注:县(市、区)可参照此表开展自查,此表在检查时提交检查组。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6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