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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经信委无锡市清洁能源区建设达标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70-01-01 生效日期: 2011-06-22
发布部门: 无锡市政府
发布文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经信委《无锡市清洁能源区建设达标活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无锡市清洁能源区建设达标活动工作方案市经信委(2011年6月)

  


  根据《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先驱城市的决定》(锡委发〔2010〕58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更大力度加强大气污染防治 3 年行动(蓝天工程)计划》(锡政办发〔2010〕185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快我市清洁能源区建设,切实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巩固和发展国家生态市创建成果,营造良好的城市形象和人居环境,建设和谐宜人新无锡,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洁能源区建设达标活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率先实现基本现代化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结合我市生态市先驱城市建设的实际,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加快推进清洁能源区建设,通过开展清洁能源区建设达标活动,在辖区内限制销售、使用原煤和重油,积极促进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其他清洁能源的使用,切实减少大气污染,改善大气质量,努力创造舒适宜人的居住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

  

  (一)到2011年底,中心城区(崇安区、南长区、北塘区)所辖街道全面建成清洁能源区建设达标街道。

  

  (二)到2012年底,滨湖区、新区所辖镇(街道)以及锡山区东亭街道、东北塘街道和惠山区钱桥街道、堰桥街道全面建成清洁能源区建设达标镇(街道)。江阴市、宜兴市建成区范围内全面建成清洁能源区,同时分别建成1-2个清洁能源示范区。

  

  (三)到2012年底,所有开发区全面建成清洁能源区建设达标园区。

  

  三、主要达标验收标准

  

  (一)镇(街道)达标验收标准

  

  1.集中供热或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内分散式供热燃煤(油)锅炉全部淘汰,集中供热、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以外燃煤(油)锅炉改用其他清洁能源或热效率达到70%以上;

  

  2.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燃煤工业窑炉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其他清洁能源,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以外燃煤工业窑炉实施余热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

  

  3.商贸服务业全部使用清洁燃料。

  

  (二)开发区达标验收标准

  

  1.辖区内所有用(蒸)汽单位实现集中供热,无燃煤(油)锅炉;

  

  2.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燃煤工业窑炉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其他清洁能源,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以外燃煤工业窑炉实施余热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

  

  3.商贸服务业全部使用清洁燃料;

  

  4.辖区内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验收通过率达到100%。

  

  (三)市(县)、区达标验收标准

  

  1.辖区内85%以上镇(街道)通过清洁能源区建设达标验收;

  

  2.到2012年,辖区内年终端用煤量比2010年降低10%以上;

  

  3.组织健全、政策到位、保障有力、宣传广泛。

  

  本次清洁能源区建设达标验收采用百分制定量考核,在完成否决性指标的前提下且得到90分以上,方可通过达标验收。具体达标验收标准详见附件。

  

  四、主要工作

  

  (一)全面推进燃煤工业窑炉(锅炉)节能减排技术改造

  

  积极实施燃煤工业窑炉热源改造、燃烧系统改造、窑炉结构改造、窑炉保温改造、烟气余热回收利用以及控制系统节能改造等技术改造。加快实施燃煤工业窑炉清洁能源替代工程,逐步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其他清洁能源。采用低压旋风预热分解系统、保温耐用新型炉衬材料、高效燃烧器、高效熟料冷却机、生产过程自动控制与检测、系统余热利用等技术对现有水泥生产线进行综合节能改造;采用节能型隧道窑、内燃烧结、蓄热式加热、余热利用、稀码快烧、燃气燃烧及窑体改造等技术,对建材、陶瓷等燃煤工业窑炉进行节能改造;改造钢铁企业球团回转窑、石灰窑、耐火材料窑;采用加装预热器、换热器等方式,回收各种窑炉烟气余热,优先把高品位余热余能用于做功或发电,低品位余热用于空调或生活用热。到2012年底,所有工业窑炉完成余热利用、节能减排改造。
(二)淘汰集中供热或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内分散式供热燃煤(油)锅炉

  

  除批准保留的燃煤集中供热锅炉房、燃煤热电厂,禁止新建、改建、扩建燃煤锅炉;批准保留的大型热源在扩建时,按照扩能减污的原则,有责任、有义务、承诺接入供热范围内被拆小锅炉的供热面积。批准保留的燃煤集中供热锅炉房、燃煤热电厂必须建设高效除尘、脱硫装置,建设封闭型煤场、渣场,必须使用低硫低灰分煤炭。加快集中供热管网、天然气管网建设,新建管网达到范围内,所有燃煤(油)小锅炉要限期淘汰。

  

  (三)大力推进燃煤电厂改造

  

  停建火电厂,限制现有火电厂扩能,推进火电厂节能技术改造, 提高机组发电效率。实施“以大代小”、“上大压小”和小机组淘汰退役,提高单机容量。提高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全面收严污染物排放限值。实施市区热电行业整合整治,到2012年关闭燃煤热电厂2 家以上,通过整合、兼并重组、移址新建等方式,选择供汽条件较好的燃煤热电厂改造使用天然气供热。停止审批企业新上自备电厂和自备电厂扩能项目。分地区整合热源点布局,江阴市和宜兴市参照市区热电行业整合整治计划,制定并实施本地区热电行业整合整治,积极扩大热力管网覆盖面,逐步压减电厂数量和原煤消耗量。

  

  (四)严格控制原煤消费总量

  

  建立健全原煤消费源头约束机制,全面加强能源消费总量和产品定额考核,把控制原煤消耗和防止能源消费过快增长作为重点,严格实施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执行能评验收制度,切实把好项目源头关。原则上,所有新、扩、改建燃烧设备必须使用清洁能源;对特种行业、特殊企业必须使用燃煤(油)窑炉的,要严格审批,由市清洁能源区建设达标活动领导小组,实行联审制度。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清洁能源区建设达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我市清洁能源区建设达标活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发改、经信、财政、公安、工商、商务、规划、环保、市政园林、质监、城管等部门参与。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制定清洁能源区建设达标活动的各项政策、计划,组织对各市(县)、区的建设情况进行督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经信委。各市(县)、区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在市清洁能源区建设达标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做好本辖区内清洁能源区建设达标活动的组织实施。

  

  (二)加大宣传

  

  各市(县)、区要加强宣传、深入发动,研究制订完整的宣传计划,运用各种形式宣传清洁能源区建设达标活动的重要性,为清洁能源区建设创造良好的氛围。各市(县)、区要建立月报制度,在每月25日前上报改用清洁能源和接入热力管网等工作的进展情况,市政府将定期对各市(县)、区的清洁能源区建设达标情况组织督查并进行通报。

  

  (三)明确责任

  

  各市(县)、区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本辖区内清洁能源区建设达标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目标落实。各市(县)、区清洁能源区建设任务将列入节能降耗目标责任评价考核重要内容,市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做好协调、督查工作。

  

  (四)加大投入

  

  为保证我市的清洁能源区建设达标任务的按期完成,市财政将加大对此项工作的支持力度。对在达标期内,主动淘汰燃煤(油)工业窑炉的企业,以及实施余热利用、节能减排改造的企业,按照节能专项引导资金有关规定择优奖励。同时鼓励企业按照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余热利用、节能减排改造。各市(县)、区也要相应加大财政投入。

  

  (五)形成合力

  

  市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全力支持清洁能源区建设达标活动,市经信、环保、质监、工商、城管等部门要依法为各区的执法提供指导服务;规划等部门要为热力管网和天然气管道的过街、过路等铺设创造条件;财政部门对已经完成改造的单位要及时予以补助。

  

  (六)强化验收

  

  市清洁能源区建设达标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协调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成立达标验收组和工作督查组,适时开展联合检查、专项检查和效能督查,积极做好清洁能源区建设达标验收工作。各市(县)、区和开发区达标验收工作由市清洁能源区建设达标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镇(街道)达标验收由所在地市(县)、区政府统一组织,市清洁能源区建设达标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派员参加。2012年10月前完成镇(街道)达标验收工作,2012年12底前完成市(县)、区和开发区达标验收工作。2013年1月底前完成清洁能源区建设达标授牌和活动总结。

  

  附件:1.清洁能源区建设市(县)、区达标验收标准

  

   2.清洁能源区建设开发区达标验收标准

  

   3.清洁能源区建设镇(街道)达标验收标准

  

  附件1:

  无锡市清洁能源区建设市(县)、区达标验收标准

   
类别
序号
验收内容
分值
验收标准
评分依据
备注
组织
领导
(30分)
1
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6
组织健全得4分,否则不得分。
文件、台帐

2
分解落实目标任务
6
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乡镇(街道)得4分,否则不得分。
文件、台帐
 
3
广泛宣传充分发动
6
政策宣传到位得4分,否则不得分。
文件、台帐
 
4
加强检查验收考核
6
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验收与考核得4分,否则不得分。
文件、台帐

5
加大财政投入
6
财政资金专门用于支持清洁能源区建设加4分,否则不得分。
文件、台帐

工作
措施(70分)
6
推进乡镇(街道)清洁能源区建设
15
85%以上乡镇(街道)通过清洁能源区建设达标验收得10分,一个乡镇(街道)未通过扣5分,直至扣完为止。
文件、台帐与实地检查
否决性指标
7
严格控制新上项目原煤消费
15
严格实施节能评估审查,新上项目全部采用清洁能源得15分,一个项目未采用清洁能源扣2分,直至扣完为止。
文件、台帐与统计数据
 
8
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工程
15
大力推进集中供热、天然气管网建设和煤改气工作得15分,较好得10分,一般得5分,较差不得分。
实地检查
 
9
控制原煤消费总量
15
年终端用煤量比2010年降低10%以上得10分,直至扣完为止。
统计数据
 
10
组织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10
完成上级下达的清洁生产目标任务得10分,少于目标任务一家扣5分,直至扣完为止。
文件、台帐与实地检查
 
加分项(10分)
11
大力推广应用新能源
10
组织实施新能源应用示范工程加10分,否则不得分。
实地检查
 


附件2:

  无锡市清洁能源区建设开发区达标验收标准

  
类 别
序号
验收内容
分值
验收标准
评分依据
备注
组织领导(20分)
1
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4
组织健全得4分,否则不得分。
文件、台帐

2
分解落实目标任务
4
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企业得4分,否则不得分。
文件、台帐
 
3
广泛宣传充分发动
4
政策宣传到位得4分,否则不得分。
文件、台帐
 
4
加强检查验收考核
4
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验收与考核得4分,否则不得分。
文件、台帐

5
加大财政投入
4
财政资金专门用于支持清洁能源区建设加4分,否则不得分。
文件、台帐

工作措施(80分)
6
全面推进燃煤工业炉窑(锅炉)节能减排技术改造
15
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以外燃煤工业窑炉全部实施余热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得15分,一家企业未按要求改造到位扣3分,直至扣完为止。
实地检查
 
7
淘汰集中供热或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内分散式供热燃煤(油)锅炉
15
辖区内所有用(蒸)汽单位实现集中供热,无燃煤(油)锅炉得15分,一家企业未按要求淘汰燃煤(油)小锅炉扣3分,直至扣完为止。
实地检查
 
8
严格控制新上项目原煤消费
15
新上项目全部采用清洁能源得15分,一个项目未采用清洁能源扣3分,直至扣完为止。
文件、台帐与统计数据
 
9
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工程
15
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燃煤工业窑炉改用天然气、电、人工煤气或其他清洁能源,集中供热、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以外燃煤(油)小锅炉全部改用其他清洁能源或热效率达到70%以上,商贸服务业全部使用清洁能源得15分,一家企业未按要求实施到位扣3分,直至扣完为止。
实地检查
 
10
组织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10
辖区内高污染行业企业全部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一家企业未通过扣3分,直至扣完为止。
文件、台帐与实地检查
 
11
加快淘汰落后燃烧设备
10
全面淘汰落后燃烧设备得10分,一家企业未淘汰扣3分,直至扣完为止。
实地检查
 


附件3:

  无锡市清洁能源区建设镇(街道)达标验收标准

 
类 别
序号
验收内容
分值
验收标准
评分依据
备注
组织领导(20分)
1
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4
组织健全得4分,否则不得分。
文件、台帐

2
分解落实目标任务
4
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企业得4分,否则不得分。
文件、台帐
 
3
广泛宣传充分发动
4
政策宣传到位得4分,否则不得分。
文件、台帐
 
4
加强检查验收考核
4
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验收与考核得4分,否则不得分。
文件、台帐

5
加大财政投入
4
财政资金专门用于支持清洁能源区建设加4分,否则不得分。
文件、台帐

工作措施(80分)
6
全面推进燃煤工业炉窑(锅炉)节能减排技术改造
15
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以外燃煤工业窑炉全部实施余热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得15分,一家企业未按要求改造到位扣3分,直至扣完为止。
实地检查
 
7
淘汰集中供热或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内分散式供热燃煤(油)锅炉
15
集中供热或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内分散式燃煤(油)锅炉全部淘汰得15分,一家企业未按要求淘汰到位扣3分,直至扣完为止。
实地检查
 
8
严格控制新上项目原煤消费
15
新上项目全部采用清洁能源得15分,一个项目未采用清洁能源扣3分,直至扣完为止。
文件、台帐与统计数据
 
9
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工程
15
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燃煤工业窑炉改用天然气、电、人工煤气或其他清洁能源,集中供热、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以外燃煤(油)小锅炉全部改用其他清洁能源或热效率达到70%以上,商贸服务业全部使用清洁能源得15分,一家企业未按要求实施到位扣3分,直至扣完为止。
实地检查
 
10
组织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10
完成上级下达的清洁生产目标任务得10分,少于目标任务一家扣5分,直至扣完为止。
文件、台帐与实地检查
 
11
加快淘汰落后燃烧设备
10
全面淘汰落后燃烧设备得10分,一家企业未淘汰扣3分,直至扣完为止。
实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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