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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第十五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期间实行客房价格最高限价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7-01 生效日期: 2011-09-07
发布部门: 厦门市政府
发布文号: 厦府[2011]264号
各旅游饭店、宾馆、酒店、旅社、招待所、旅行社:

  

  为进一步做好第十五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的保障服务工作,根据当前的经济形势和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结合我市饭店、宾馆、酒店、旅社、招待所(以下统称饭店)的实际情况,市政府研究决定,在第十五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期间对全市饭店客房价格实行最高限价,并重点查处证照不齐的住宿经营企业招徕客人。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星级旅游饭店:

  

  (一)五星级饭店标准房最高限价为880元人民币/间·日;

  

  (二)四星级饭店标准房最高限价为780元人民币/间·日;

  

  (三)三星级饭店标准房最高限价为650元人民币/间·日,原标准房备案价格低于标准房最高限价的,仍按原备案价格执行;

  

  (四)二星级饭店标准房最高限价为380元人民币/间·日,原标准房备案价格低于标准房最高限价的,仍按原备案价格执行。

  

  二、其他旅游饭店

  

  (一)佰翔软件园酒店、艾美酒店、翔鹭国际大酒店、海悦山庄酒店、国际会展酒店、国际会议中心酒店、五缘水乡酒店、京闽北海湾酒店、盛之乡温泉度假酒店、亚洲海湾大酒店、厦门宾馆等饭店的标准房最高限价为800元人民币/间·日;

  

  (二)福佑大饭店、鼓浪别墅酒店、颐豪商务酒店、日东花园酒店、中信酒店、云顶山庄大酒店、希尔福酒店、凯斯酒店、牡丹万鹏宾馆、如是酒店、豪悦酒店、和悦酒店等饭店标准房最高限价为650元人民币/间·日,原标准房备案价格低于标准房最高限价的,仍按原备案价格执行;

  

  (三)其它饭店标准房最高限价为360元人民币/间·日,原标准房备案价格低于标准房最高限价的,仍按原备案价格执行。

  

  三、三星级以上饭店(含三星级)及未评星饭店套房价格在市物价局备案价格的基础下降30%。

  

  四、三星级(含三星)以上饭店的标准房和套房最高限价均含服务费。二星级及二星级以下饭店可按规定另加收服务费。

  

  五、本文所称标准房指饭店内所有单间客房设置的各类双人床或单人床房型。

  

  六、以上饭店客房价格最高限价不含客房价格调节基金,在本届投洽会期间客房价格调节基金照常征收。

  

  七、各饭店在投洽会期间要文明经商、优质服务,不得限定订房最低时限,不得强行要求客商接受在本饭店用餐等任何附加服务项目,或变相增加收费。

  

  八、各旅行社、中介机构代表客户订房,其客房价格不得超过本通知规定的最高限价。

  

  九、上述客房最高限价规定的执行期限为2011年9月7日至2011年9月9日(含提前预定);饭店星级以2011年9月6日前实际评定情况认定。

  

  十、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各饭店客房价格不得擅自上调,客房价格未向物价部门备案的,如超过本通知规定的最高限价的,按最高限价执行;未超过最高限价的,仍按物价部门原批准的价格执行。

  

  十一、对于我市在建(改建、新建)的饭店、宾馆、酒店、旅社、招待所等,未通过消防、公安、卫生、工商等部门验收并取得营业许可的,不得接受住宿预定及提供住宿和用餐服务。

  

  十二、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期间,各饭店应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的最高限价规定执行。物价、旅游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上述规定及其它有关旅游服务质量和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中外客商就有关旅游服务质量及乱收费的投诉要按有关规定及时严肃查处,以维护厦门经济特区的文明形象,确保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的顺利举行。

  

  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组委会住宿协调组电话:2665391、2665392(传真)

  

  中国厦门旅游目的地营销系统9·8住宿咨询预订网址:

  

  http://www.visitxm.com

  

  物价投诉电话:12358

  

  旅游质量投诉电话:5318985、8008582-365(免费)

  

  附件:厦门市四、五星级饭店名录

  

   厦门市人民政府

  二o一一年七月一日

  


  附件

   厦门市四、五星级饭店名录

  


  一、五星级饭店:

  

  厦门悦华酒店、厦门宝龙大酒店、厦门日月谷温泉酒店、厦门泛太平洋大酒店、厦门喜来登酒店、厦门翠丰温泉度假酒店、厦门鼓浪湾大酒店、厦门京闽中心酒店、厦门磐基皇冠假日酒店、厦门牡丹国际大酒店、温德姆和平国际厦门大酒店

  

  二、四星级饭店:

  

  厦门海景千禧大酒店、 厦门马哥孛罗东方大酒店、 厦门华侨大厦大酒店、 厦门金雁酒店、 厦门闽南大酒店、厦门海上花园酒店、厦门鹭江宾馆、 厦门天鹅大酒店、 厦门华美达长升大酒店、 厦门宏都大饭店、 厦门圣希罗酒店、厦门云海度假村、厦门白鹭洲大酒店、厦门东南亚大酒店、 厦门庐山大酒店、厦门金威大酒店、厦门国际航空港花园酒店、厦门国贸金门湾大酒店、厦门新中林大酒店、厦门怡翔华都酒店、厦门港湾大酒店、厦门美丽华大酒店、厦门白鹭宾馆

  

  注:以上名录截至2011年6月22日,由厦门市旅游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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