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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同意青岛科技大学、烟台大学、潍坊医学院承办2011年齐鲁研究生学术论坛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7-07 生效日期: 2011-07-07
发布部门: 山东省教育厅
发布文号: 鲁教研函[2011]1号
青岛科技大学、烟台大学、潍坊医学院:

  

  《青岛科技大学关于承办“2011年齐鲁研究生学术论坛--化学与人类发展分论坛”的请示》(青科大字〔2011〕61号)、《烟台大学关于承办“2011年齐鲁研究生学术论坛--法学分论坛”的请示》(烟大字〔2011〕37号)、《潍坊医学院关于承办“2011年齐鲁研究生学术论坛--医学分论坛”的请示》(潍医研字〔2011〕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分别承办上述研究生学术分论坛。

  

  望你单位按照《山东省研究生学术论坛管理与实施暂行办法》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准备,精心组织,通过创新学术论坛活动,为研究生提供一个高起点、大范围、多领域的学术交流平台,充分发挥导师和著名专家的指导作用,帮助研究生开阔视野,启迪智慧,激励创新精神,培育创新文化,形成鼓励创新、争先创新、勇于创新的理念和氛围,营造良好的学术创新环境,推进研究生创新精神和能力的培养,为推动我省法制体系建设,维护全省人民健康,促进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

  

  2011年各学术分论坛具体举办日期由你单位根据准备情况确定,并将举办日期、主题等有关事项以组委会的名义发文通知全省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省教育厅将给予一定经费资助,剩余部分由你单位自筹。

  

  附件:1. 2011年“齐鲁研究生学术论坛--化学与化工技术发展分论坛”方案

  

   2. 2011年“齐鲁研究生学术论坛--法学分论坛”方案

  

   3. 2011年“齐鲁研究生学术论坛--医学分论坛”方案

  

   二〇一一年七月七日

  


  附件1:

   2011年“齐鲁研究生学术论坛

  -化学与化工技术发展分论坛”方案

  


  主办单位: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山东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青岛科技大学

  论坛主题:化学与化工技术发展

  论坛宗旨: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以“启迪智慧、激发兴趣、激励创新”为宗旨,鼓励和支持广大研究生追求真理、学术争鸣、勇于探索,充分发挥研究生导师和学术专家的指导作用,为研究生提供一个高起点、大范围、多领域的学术交流平台,形成鼓励创新、勇于创新的理念和氛围,营造良好的创新学术环境,大力推进研究生创新精神与创业能力的培养。

  论坛徽标:(略)

  

  内容安排:

  论坛下设六个专题:

  1、纳米探针识别技术;

  2、纳米材料制备、表征及性能研究;

  3、理论电化学;

  4、有机合成与精细化学品;

  5、界面化学及应用;

  6、生命分析化学

  

  活动形式:

  1、相关领域的知名学者、专家作大会学术报告;

  2、专题论坛学术论文交流;

  3、专家对论坛学术活动进行点评;

  4、学术论文书面交流与张贴;

  5、评选论坛优秀交流论文;

  6、参观我校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全省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相关学科的在校博士、硕士研究生自由申请,经导师同意向论坛学术指导委员会秘书处提交论文,由学术指导委员会评选审定参会交流论文100 篇左右。

  成果奖励:为进一步调动广大研究生参与创新及论坛活动的积极性,论坛学术委员会将评选部分论坛优秀交流论文,由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发给奖励证书,其余论文由论坛组委会发给大会交流论文证书(青岛科技大学代章)。

  论坛组织:为保证论坛顺利进行,提高论坛学术质量,实现学术论坛举办目的,成立“齐鲁研究生学术论坛--化学与人类发展分论坛”组织委员会和学术指导委员会,负责论坛的相关组织与学术工作。

  

   论坛组织委员会

  


  主 任委员:马连湘 青岛科技大学校长

  副主任委员:李庆领 青岛科技大学副校长

  刘光烨 青岛科技大学副校长

  王永岩 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工作部(处)部(处)长

  委 员:曹志敏 中国海洋大学

  林承焰 中国石油大学大学

  曾庆良 山东科技大学

  夏东伟 青岛大学

  王旭春 青岛理工大学

  郑国生 青岛农业大学

  论坛组织委员会秘书处

  秘 书 长:王永岩(兼)

  副秘书长:张书圣、武玉民、孟照国、贺炜

  成员:李萍、陈建春、杨晶巍、李桂宝、孙明媚、王丽,任侠,黄亮
论坛学术指导与咨询委员会

  名誉主任委员:陈洪渊院士南京大学

  主任委员:马连湘青岛科技大学

  刘光烨青岛科技大学

  副 主任委员:赵国群山东大学

  杨桂鹏中国海洋大学

  唐 波山东师范大学

  杜 斌济南大学

  委员:冯圣玉山东大学

  侯万国山东大学

  李天铎山东轻工学院

  许 斌山东建筑大学

  张晓东青岛大学

  宋国君青岛大学

  王宗华青岛大学

  张书圣青岛科技大学

  匡少平青岛科技大学

  李 明青岛科技大学

  活动经费:由省教育厅与青岛科技大学各提供部分资助,为参会人员提供食宿费、论坛邀请专家所需费用、各种会务及资料印刷费、场地费等;参会人员的交通费自理,由所在单位资助。

  与会人员:

  1、选定参加论文交流的研究生,学术指导委员会成员,组织委员会成员;

  2、各单位带队人员1人;

  3、会务人员;

  4、其他申请参会人员经组委会批准可参加会议,由会务组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

  举办时间: 2011年11月中旬。

  

  附件2:

   2011年“齐鲁研究生学术论坛

  -法学分论坛”方案

  


  主办单位: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

  承办单位:烟台大学

  论坛主题:中国社会经济转型与法律制度创新

  论坛宗旨: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的意见和《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精神,以“启迪智慧、激发兴趣、激励创新”为宗旨,认真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和学术自由的方针,鼓励和支持广大研究生追求真理、学术争鸣、勇于探索、献身科学的精神,充分发挥研究生导师和学术专家、顾问的指导作用,为研究生提供一个高起点、大范围、多领域的学术成果和创新思维交流平台,通过论坛活动,帮助研究生开阔视野,启迪智慧,形成鼓励创新、勇于创新的理念和氛围,营造良好的创新学术环境,大力推进研究生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的培养。

  论坛徽标:(略)

  

  内容安排:

  论坛下设六个专题:

  1.转型期的司法制度问题研究;

  2.转型期的犯罪预防问题研究;

  3.转型期海洋经济发展财税金融法律问题研究;

  4.物权法制度及适用问题研究;

  5.侵权法制度及适用问题研究;

  6.婚姻法制度及适用问题研究。

  

  活动形式:

  1.相关领域的知名学者、专家作大会学术报告;

  2.专题论坛学术论文交流;

  3.专家对论坛学术活动进行点评;

  4.学术论文书面交流与张贴;

  5.评选论坛优秀交流论文。

  全省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相关学科的在校博士、硕士研究生自由申请,经导师同意向论坛学术指导委员会秘书处提交论文,由学术指导委员会评选审定参会交流论文100 篇左右。

  成果奖励:为进一步调动广大研究生参与创新及论坛活动的积极性,论坛学术委员会将评选部分论坛优秀交流论文,由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发给奖励证书,其余论文由论坛组委会发给大会交流论文证书(烟台大学代章)。

  论坛组织:为保证论坛顺利进行,提高论坛学术质量,实现学术论坛举办目的,成立“齐鲁研究生学术论坛--法学分论坛”组织委员会和学术指导与咨询委员会,负责论坛的相关组织与学术工作。

  

   论坛组织委员会

  


  主 任委员:房绍坤  烟台大学校长

  副主任委员:郭善利  烟台大学副校长

  杨欢亮  烟台大学研究生处处长

  金福海  烟台大学法学院院长

  戴东风  烟台大学校长办公室主任

  论坛组织委员会秘书处

  秘 书 长:杨欢亮(兼)

  副秘书长:范李瑛、毕朝辉、秦连杰、段志国、张仁旭

  成员:贾维军、郭 静、刘志国、林忠华、秦少峰、

  乔雨华、张 波

  论坛学术指导与咨询委员会

  名誉主任委员:郭明瑞烟台大学

  主 任 委 员:房绍坤 烟台大学

  齐延平 山东大学

  副主任委员:陈金钊 山东大学威海分校

  徐祥民 中国海洋大学

  金福海 烟台大学

  

  委 员:梁茹霞山东经济学院

  李光禄山东科技大学

  王圣颂青岛大学

  袁兆春曲阜师范大学

  李 响青岛科技大学

  王 宏山东师范大学

  朱伯玉山东理工大学

  于大水鲁东大学

  汤 唯烟台大学

  范李瑛烟台大学

  活动经费:由省教育厅与烟台大学各提供部分资助,为参会人员提供食宿费、论坛邀请专家所需费用、各种会务及资料印刷费、场地费等;参会人员的交通费自理,由所在单位资助。
与会人员:

  1.正式参会人员:选定参加论文交流的研究生100人左右;学术指导与咨询委员会成员,组织委员会成员;

  2.各单位带队人员1人;

  3.会务人员;

  4.其他经申请和组委会批准的可参会人员,由会务组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

  举办时间: 2011年10月下旬。

  

  附件3:

   2011年“齐鲁研究生学术论坛

  -医学分论坛”方案

  


  主办单位: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

  承办单位:潍坊医学院

  论坛主题:现代医学研究与应用

  论坛宗旨: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以“启迪智慧、激发兴趣、激励创新”为宗旨,以强化培养研究生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创业精神”为目的,通过搭建高起点、大范围、多领域的学术交流平台,充分发挥导师和专家的指导作用,拓宽研究生的学术视野,启发研究生的科学思维,培育研究生的创新意识,营造良好的创新学术环境,形成鼓励创新、勇于创新的理念和氛围,为推进研究生创新精神与能力的培养提供支撑和保障。

  论坛徽标:(略)

  

  内容安排:

  1.基础医学研究与应用;

  2.临床医学进展与未来;

  3.生物学、药学研究与新药开发;

  4.公共卫生发展与管理研究。

  

  活动形式:

  1.相关领域的知名学者、专家作学术报告;

  2.学术论文交流和评选;

  3、专家点评;

  4.参观潍坊医学院浮烟山校区和“泰山学者”设岗学科。

  成果奖励:全省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相关学科的在校博士、硕士研究生自由申请,经导师同意向论坛学术指导委员会秘书处提交论文,由学术指导委员会评选审定参会交流论文100篇左右。论坛学术委员会评选部分论坛优秀交流论文,由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发给奖励证书,其余论文由论坛组委会发给大会交流论文证书(潍坊医学院代章)。

  论坛组织:为保证论坛顺利进行,提高论坛学术质量,成立“齐鲁研究生学术论坛-医学分论坛”组织委员会和学术指导与咨询委员会,负责论坛的相关组织与学术工作。

  

  论坛组织委员会:

  主 任:石增立  潍坊医学院 党委书记、校长

  副主任:管英俊  潍坊医学院 副校长

  张建华  潍坊医学院研究生处 处长

  委 员:桑晓旻(山东大学) 曹志敏(中国海洋大学)

  夏东伟(青岛大学) 唐迎雪(山东中医药大学)

  郭培全(济南大学) 林国志(泰山医学院)

  黄 飞(滨州医学院) 鞠学红(潍坊医学院)

  论坛组织委员会下设秘书处:

  秘书长:张建华(兼)

  副秘书长:鞠学红

  成员:孙嘉斌 朱红 张金宝 陈晓云 王雪静

  论坛学术指导与咨询委员会:

  主任委 员:管英俊  教授 潍坊医学院

  副主任委员:刘树伟 教授 山东大学

  委 员:马爱国 教授 青岛大学

  唐迎雪 教授 山东中医药大学

  林国志 教授 泰山医学院

  黄 飞 教授 滨州医学院

  高志芹 教授 潍坊医学院

  唐胜建 教授 潍坊医学院

  尹文强 教授 潍坊医学院

  参会范围:

  1、正式参会人员:选定参加论文交流的研究生100人左右;

  2、学术指导与咨询委员会成员、组织委员会成员;

  3、各单位带队人员1人;

  4、本校有关师生可旁听会议;

  5、其他自愿参会人员经申请批准可参加会议,由会务组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

  论坛经费:由省教育厅与潍坊医学院各提供部分资助,为参会人员提供食宿费、论坛邀请专家所需费用、各种会务及资料印刷费、场地费等;参会人员的交通费自理,由所在单位资助。

  举办时间:2011年10月下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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