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南方中国中小盘股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上网发售有关事项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8-18 生效日期: 2011-08-25
发布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布文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南方中国中小盘股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发售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为保证上网发售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所上网发售南方中国中小盘股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会员申报该基金,需认真阅读《公告》。该基金简称“南方中国”,证券代码“160125”,本所挂牌价为每基金份额1.00元。每一账户可以重复认购,不可撤单,每一笔认购委托数量必须为1000份或1000份的整数倍,且不得超过99,999,000份基金单位。会员可按照《南方中国中小盘股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中约定的认购费率设定投资者认购的佣金比率。

  

  二、申报日期为2011年08月25日至2011年09月20日,时间为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申报截止日期如有变更,以基金管理公司公告为准。发售结束后,如该基金的网上有效认购申请超过《公告》中规定的网上发售限额,则以该限额为基准,采取末日比例确认方式对南方中国末日网上发售的有效认购申请进行比例确认。当需要采取比例确认方式对有效认购进行部分确认时,投资者最终净认购费用按认购申请确认份额计算。

  

  三、凡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会员单位均可参与本次基金上网发售。基金募集期结束前获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会员经本所确认后即可参与本次基金上网发售。

  

  四、基金发售日为t日,会员应在t+1日16:00前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划付足额认购资金。凡资金不足部分的认购一律视为无效认购,认购资金不足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会员承担。

  

  五、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t+2日向会员下发认购不确认记录、认购结果记录、全部认购申报记录。认购不确认记录为因认购资金不到位引起的不确认。

  

  六、募集期内的每一认购日均按上述业务流程滚动处理。

  

  七、当t日为基金最后发售日时即l日,l+2日的认购不确认记录包括因申购资金不到位,或比例认购引发的不确认记录。比例认购只针对最后认购日资金足额的有效认购申请进行比例确认。

  

  八、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l+3日将超额认购资金返还至会员结算备付金账户。会员应及时将超额认购资金返还投资者。

  

  九、如各会员单位对此次发售事项有疑问,可向本所及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咨询。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1年08月18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05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