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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资委关于受理2011年度上海市国有企业技术创新奖励申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10-18 生效日期: 2011-10-18
发布部门: 上海市国资委
发布文号: 沪国资委规划[2011]456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激发本市国有企业的创新动力,增强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推动国有企业的高新技术产业化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根据《上海市国有企业科技创新奖励暂行办法》及《上海市国有企业技术创新奖励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试行办法(修订稿)》的有关规定,自即日起开始受理技术创新领军人物奖励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上海市国有企业科技创新奖励暂行办法》及《上海市国有企业技术创新奖励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试行办法(修订稿)》规定的奖励范围和条件,2006年1月1日之后实施的企业技术创新项目。

  

  二、申报材料

  

  申报者必须如实填写申报书,并根据申报书的要求提供项目成功后最近三年(2008年-2010年)累计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已获知识产权、其他奖项的证明材料以及技术水平的查新报告等附件。项目实施单位和集团公司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提交的申报书及材料须一式三份,并附有电子文件。

  

  三、申报途径

  

  申报者可直接从市国资委网站www.shgzw.gov.cn“信息公开”或“数据下载”栏目下载相关文件和申报书。申报者如实填写完整后,将申报书及有关材料送项目实施单位审核,项目实施单位审核通过后,由集团公司加盖公章确认。

  

  四、时间节点和受理点

  

  申报材料经确认后,由各有关单位在11月15日前集中报送至各受理点。

  

  特此通知。

  

  附件:1、《上海市国有企业科技创新奖励暂行办法》(略)

  

  2、《上海市国有企业技术创新奖励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试行办法(修订稿)》(略)

  

  3、奖励项目申报书(略)

  

   上海市推进国有企业技术创新奖励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国资委代章)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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