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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测绘事业发展暨地理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11-02 生效日期: 2011-11-02
发布部门: 重庆市政府
发布文号: 渝办发[2011]309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测绘事业发展暨地理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日

  


   重庆市测绘事业发展暨地理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测绘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项必不可少的战略性、前期性、基础性、公益性事业,是维护国家主权、国家安全以及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工具和重要保障。温家宝总理指出:“测绘和地理信息产业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建设,测绘局是国家不可缺少的要害部门,在信息化时代愈来愈重要,不可小看”。“十二五”是我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是纵深推进西部大开发、落实“314”总体部署、建设“五个重庆”、全面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的关键时期,进一步加大测绘及地理信息工作力度,对维护社会稳定,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推进信息化建设,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基础测绘管理条例》、《重庆市测绘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加强测绘工作意见的通知》(渝府发〔2008〕34号),以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编制“十二五”规划的工作意见》(渝府发〔2009〕102号)和《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有关要求,编制本规划,规划年限为2011―2015年。

  

  一、“十一五”期间取得的主要成就和存在的问题

  

  (一)主要成就。

  

  “十一五”期间,全市测绘专项规划组织实施得力,“数字重庆”建设顺利推进,成果显著,基本完成了规划确定的目标,有力夯实了地理信息资源基础,为西部大开发、三峡工程、统筹城乡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等重大战略的深入实施起到了基础性作用,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保障作用。主要表现在:

  

  1.基础测绘资源更加丰富。“十一五”期间,基本完成了重庆市域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改造,建成了重庆市连续运行卫星定位综合服务系统和b、c级gps(全球卫星定位系统,下同)网,完成了全市绝大部分二等水准网改造工作。完成了似大地水准面精化的前期工作,实现了1∶10000比例尺数字产品全覆盖,完成了1∶2000和1∶500比例尺地形图覆盖目标。完成了“千村推进、百村示范”新农村建设地形图制作和“一镇一图”项目试点。基本建成了1∶500至1∶50000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遥感影像、地名、地下管线等数据库。更新了主城部分核心区1∶500数字地形图,配合国家更新了1∶50000比例尺数字产品。

  

  2.信息共享体系初步构建。“十一五”期间,颁布实施《重庆市基础地理信息电子数据标准》,编制完成《重庆市地理空间信息内容及要素代码标准》。基本完成地理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设,建成运行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局域涉密网,实现了基于政务网的政务地理信息服务,开通了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网站,提供了互联网地理信息服务。建立了分类分发服务机制,基本建成基础地理信息成果目录发布系统。

  

  3.信息应用领域更加广泛。“十一五”期间,建成了重庆市应急地理信息系统、重庆市三维地理信息系统、重庆市综合市情系统、三峡库区综合信息空间集成平台、重庆市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等重点应用系统。建成都市区城乡规划遥感监测系统、环保地理信息系统、120急救指挥系统等重点行业地理信息应用服务工程。完成了国务院应急办“省级应急平台和城市应急联动技术研发与示范(重庆市)”建设工作。实现地理信息产品的多样化和社会化服务,出版了《重庆地图集》、《重庆市主城区影像地图》等一批具有重要科学价值的地图品种,建成“数字重庆”、“重庆印象”等地图服务网站。

  

  4.应用技术研究成果丰硕。“十一五”期间,完成了市域地理空间基础框架建设技术、基准站应用技术、低空遥感技术、高分辨率卫星遥感影像应用研究、三维仿真技术、数字化近景摄影测量技术和地理信息网格技术等二十多项应用研究。重庆市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获中国gis(地理信息系统,下同)优秀工程金奖,《重庆市地图集》获“裴秀”金奖,重庆市gps综合服务系统、重庆市城乡统筹规划信息支撑平台等十多个应用项目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和优秀工程奖。

  5.测绘管理工作得到加强。“十一五”期间,市政府制发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加强测绘工作意见的通知》(渝府发〔2008〕34号),颁布了《重庆市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办法》。测绘体制建设日臻完善,市、区县级测绘管理得到加强,建立了测绘执法队伍,设立了远郊区县(自治县)测绘行政管理机构,成立了测绘管理科。测绘机制保障进一步健全,新成立了重庆市遥感中心、重庆市地图编制中心和重庆市gis工程中心等测绘研究与工程机构,成功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规范了重庆市测绘资料档案馆和重庆市测绘产品质量监督站建设,加强了测绘职业技能鉴定站工作,获得了国家测绘职业技能大赛团体和个人一等奖。

  

  (二)存在的问题。

  

  全市测绘事业在取得一系列可喜成就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因汶川大地震和资金不足等原因,部分“十一五”专项规划项目延缓实施,主要包括:水准网改造和似大地水准面精化工程、1∶1000比例尺地形图测绘项目、基础地理信息变化监测与更新工程等。二是现有测绘成果覆盖不全面,类型不齐,更新周期长,无法完全满足新时期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快速发展的强烈需求。三是远郊区县(自治县)与主城区在测绘与地理信息生产、应用服务能力方面差距大,测绘事业发展不均衡,统筹城乡测绘保障能力弱。四是目前我市测绘事业的发展与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要求有较大的差距,地理信息产业发展水平不高,辐射能力弱,差异化发展能力差,未形成完整的发展体系,行业规模化效应不强。五是测绘成果与地理信息服务社会大众的产品类型较少,地理信息的公共网络服务能力还不强,应用范围和服务领域有待进一步扩大。六是测绘与地理信息以及相关学科高素质人才相对匮乏,人才培养投入不足,高水平队伍建设较为滞后。

  

  (三)发展趋势和面临机遇。

  

  随着科学技术的日益更新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都不断对基础测绘提出了新的、更高、更迫切的需求,特别是“十二五”期间,重庆市将全面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全力打造国家中心城市,在“五个重庆”建设、两江新区开发和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基础测绘工作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一是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为重庆测绘事业指出了新的发展方向。二是国家和市政府高度重视测绘工作,国务院专门出台了《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市政府下发了渝府发〔2008〕34号文件,对测绘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三是测绘在统筹协调、管理监督、服务保障、应急救灾、维护安全等方面的作用更加突出,从国家大政方针的决策,到抢险救灾,到群众日常衣食住行,都离不开不同形式的测绘成果支撑。四是测绘技术创新日新月异,从信息获取手段,到信息处理技术,到信息服务广度与深度,都得到极大的提升,大大拓宽了测绘成果和地理信息的应用服务领域。

  

  二、“十二五”期间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深入落实“314”总体部署,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力保障城乡统筹发展和“五个重庆”建设,努力构建“数字重庆”,健全测绘体制机制,增强测绘自主创新能力,创建服务型测绘、开放型测绘、创新型测绘,以建设信息化测绘体系带动地理信息产业化发展,以测绘公共服务推动地理信息社会化应用,以地理国情监测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总体目标。

  

  全面提升在统筹城乡发展条件下的测绘保障和服务能力,加强测绘统一监管,推进测绘科技进步和人才培养,强化基础测绘,增强测绘成果应用。建设“数字重庆”地理空间信息资源体系,完成现代测绘基准体系建设,实现大比例尺数字化地形图的全市域覆盖。健全测绘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地理信息应用服务系统,实现各种地理信息数据的集成化和基于网络的社会化服务。建设信息化测绘基础设施,初步实现信息化测绘。

  

  三、主要建设任务和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完善“数字重庆”地理空间信息资源体系。

  

  “数字重庆”地理空间信息资源体系是全市信息资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支撑体系之一,是对各类信息资源按照地理空间进行整合和实现信息共享的重要基础。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现代测绘基准体系建设、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基础地理信息更新工程、专题地理信息数据采集与数据库建设等。“十二五”期间,努力完成以下四项任务:
  1.现代测绘基准体系建设工程。继续完成二等水准改造工程5000公里水准测量。完成连续运行卫星定位综合服务系统基准点,b、c级gps点和二等水准网的数据处理。完成似大地水准面精化模型计算。到2012年年底,可为用户提供自动、实时的厘米级至分米级三维地理坐标数据定位服务和毫米级平面定位服务,满足气象服务、地震监测、地质灾害防治、公共安全、应急救灾、资源调查和目标精确定位等多方面需求。

  

  全面推广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完善以主城为中心区域的为“一小时经济圈”服务的重庆独立坐标系,建设以万州为中心区域的渝东北独立坐标系和以黔江为中心区域的渝东南独立坐标系,实现全市平面坐标系统的统一。同时,将我市现代基准建设纳入国家体系建设之中,发挥项目最大效益。

  

  2.航空航天遥感资源获取、建库与更新工程。完成都市区和区域性中心城市及大城市的城市规划区1.1万平方公里2次1∶10000比例尺真彩色航空摄影,完成其他重点地区3.9万平方公里1次1∶10000比例尺彩色航空摄影,完成其余一般地区3.65万平方公里1次1∶20000比例尺彩色航空摄影。都市区和区域性中心城市及大城市的城市规划区每年获取1.1万平方公里0.6米分辨率卫星影像,其余7.55万平方公里地区获取2次2.5米分辨率卫星影像。结合遥感资源获取和更新,建立正射影像库、原始影像库、历史影像库、元数据库等数据库。

  

  3.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建库与更新工程。完成新测城市建设区1∶500比例尺数字地形图1000平方公里(其中,都市区400平方公里、区县及乡镇600平方公里,分别由各区、县(自治县)政府组织完成),新测“一小时经济圈”和万州、黔江区1∶2000比例尺数字产品8000平方公里,新测1∶5000比例尺城乡统筹建设地形图8.24万平方公里。综合利用航空航天遥感、卫星导航定位、地面测量以及与有关部门的数据共享合作等方式,更新市级基础地理空间信息数据库以及有关基础测绘产品,都市区和区域性中心城市及大城市的城市规划区更新1∶2000比例尺数字产品2次,其余区县(自治县)规划区域更新1∶2000比例尺数字产品1次。利用现代测绘高新技术手段,完善重庆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和建设基础测绘成果库。

  

  4.专题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建库与更新工程。开展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基础信息库建设,依托我市已有信息化基础设施,按照国家信息库建设的标准和规范,整合、改造本市地理信息领域现有信息资源,通过建设专题信息库和共享交换系统,形成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信息库数据中心,增强对全市宏观调控、监管和动态监测、预测的能力,促进全市资源环境信息的共享,为社会公众提供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的信息服务。

  

  开展公共地理框架数据采集、建库与更新。对现有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加工处理后,形成以面向地理实体、分层细化为重要特征的公共地理框架数据。完成全市域范围的水系专题数据采集和建库,完成覆盖全市城市建设用地范围的建筑物专题数据采集和建库,完成全市范围内通车道路的交通专题要素采集和建库,完成乡镇级的行政区划采集和建库,完成中心城区640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地下空间普查及建库工作,完成全市域内重大基础设施的普查及建库工作。

  

  (二)进一步加快地理信息应用服务体系建设。

  

  “十二五”期间,努力完成以下六项工程任务:

  

  1.重庆市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拓展地理信息服务领域,完成重庆市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社会版建设。编制适合于各种网络服务的电子地图,每年更新1―2个版本。完善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软件系统开发,每年增强软件系统的空间数据管理、数据互操作、服务发布管理、地理空间分析、三维展现、统计分析、运维管理等功能,扩展各种二次开发接口,提高平台的运行效率和稳定性。

  

  立足于为重点行业提供地理信息服务,满足重点行业业务管理和信息化建设需求,重点为市级部门和国民经济主要运行部门提供基于“一张图”模式的地理信息服务。

  

  2.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工程。“十二五”期间,结合全市信息化建设实际,在基础测绘工作开展较好的区县(自治县)开展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试点和推广工作,实现国家、省(直辖市)和城市(区县)三级测绘数据资源的互联互通,对外提供一站式地理信息服务。
  3.地理国情监测工程。开展地理国情监测工程的试点建设,建立国情地理信息获取、变化监测、分析与成果发布完整的国情地理信息监测体系,对地形、水系、湿地、地表形态、地表覆盖等地理国情信息以及道路、城镇等经济社会国情地理信息实施监测和统计分析,建设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农林水利、生态环境、公共安全等方面的监测评价系统,向政府各部门提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科学、权威的国情地理信息数据,实现测绘从基础地理信息生产、更新、服务到国情地理信息监测、分析与决策的根本转变,为制定我市区域发展战略与发展规划、调整经济结构布局、转变发展方式、应对突发事件管理等提供决策支持。

  

  4.统筹城乡建设测绘保障服务工程。加大统筹城乡建设测绘保障服务力度,利用1∶5000地形图开发全市域新农村建设系列地形图,基本满足统筹城乡建设中的林权改革、土地流转工作需要,基本满足新农村建设中的产业规划、居民点布局规划设计和乡村交通规划建设等需要。继续推进“一镇(乡)一图”工程,完成全市约1000个乡镇(街道)地图编制。争取国家资金支助老、少、边、穷区县(自治县)和革命老区开展基础测绘工作。

  

  5.地图编制工程。编制出版一批便民服务的地图产品、一批展现重庆交通、旅游、购物、美食等各方面特色的专题地图和地图集,为社会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资讯服务。编制服务于政府工作的系列专用地图产品,为政府部门政务工作提供高效的测绘服务。面向社会公众用户编制基于互联网的重庆市公众版电子地图,开发三维影像地图、u盘地图、电子沙盘等多样化地图产品。

  

  6.高精度位置服务工程。基于重庆市gps综合服务系统的推广应用,综合物联网、rfid(射频识别技术)、多源数据融合、时空变化分析、无线通讯传输等前端技术,研究提高重庆市位置服务的精度和无线电波传播的准确度,建立实时在线调用的地理信息位置服务系统,为各类终端提供高精度的定位服务,全面提升位置空间信息的公共服务价值。

  

  (三)进一步推进信息化测绘基础设施建设。

  

  1.遥感装备设施建设。建成综合对地观测平台,形成不同空间、光谱、时间分辨率的高精度影像获取能力和相应的数据处理能力。建立激光雷达系统,快速准确获取地表各类地理信息,实现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和三维空间数据的实时快速更新。

  

  2.地理信息装备设施建设。建立海量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网络一体化存储平台和面向实体的多尺度数据联动增量更新体系。建立新型地理信息产品制作系统、位置服务系统,搭建地理信息云服务平台。加强地理信息安全生产系统和信息安全保密体系建设。

  

  3.全球导航卫星系统装备设施建设。建设兼容多种卫星信号、覆盖全市域的连续卫星定位综合服务平台,提供城乡实时定位及导航服务。

  

  4.应急地理信息保障装备设施建设。建设系列低空飞行系统及数码摄影系统,建立地理信息无线通讯和数据传输系统,搭建机动灵活、高分辨率、高性能的数码航摄获取与处理一体化平台,提升数据快速获取和应急处理技术装备水平,满足我市应急救灾与基础地理空间信息的快速更新。

  

  (四)进一步搞好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创新和标准化建设。

  

  1.建设测绘地理信息科技自主创新基地。“十二五”期间,加快重庆市地理空间信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建立相关学科市级实验室,打造重庆市测绘科技创新平台。完成办公、科研、生产和异地数据备份基地建设,完成重庆市高精度测绘仪器检验场建设。与高校联合建立教学研究实践基地,推进产学研有机结合,促进测绘与地理信息学科科研教育发展和人才培养。

  

  2.搞好测绘技术研发。建立重庆市信息化测绘高性能计算处理系统,提升海量数据处理能力。建立各类高分辨率航空航天影像的快速处理体系,实现快速正射影像纠正等内业数据处理。针对海量遥感数据,开发专题提取系统,实现对专题要素的快速提取。建立多时态遥感数据变化分析模型,实现自动化的对比分析。建立多源多尺度的信息化测绘处理系统,实现对不同比例尺之间地理信息资源的自动化整合处理、数据配准处理和要素变化提取,为基础地理空间信息数据更新及应用提供支撑。

  

  3.推进测绘高新技术广泛应用。提高地理空间数据快速更新能力,建立高精度遥感影像数据采集处理基地,研发地理要素信息化终端采集工具。发展高新信息技术,加强“3s”技术(遥感技术、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卫星定位系统)集成创新,研究解决实时地方坐标测量参数保密、移动地理信息系统终端gps解算精度、定量遥感分析、低空遥感自动化解译模型快速构建、影像直接提取三维实体模型、虚拟现实场景构建与发布、海量数据空间化组织、空间数据挖掘与知识发现、异构gis平台、云计算等核心技术,大力提升地理信息服务能力。
  4.加强标准化体系建设。按照国家地理信息标准体系建设有关规定,结合重庆建设发展实际需求,与现行信息化相关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充分衔接,建立“数字重庆”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与应用标准规范体系,包括地理信息内容、获取处理、存储与维护标准、自然资源与地理信息共享服务规范、地理空间数据产品技术规格和评价规定、地理信息数据可视化表达规范、开放式系统环境数据接口规范、地理信息共享服务计算机网络环境技术规范、地理信息采集、处理、应用与存储的管理标准等。

  

  (五)进一步加强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建立健全与统筹城乡发展相适应的测绘行政管理体制,完善政策法规,强化测绘成果质量管理及成果汇交、目录发布和提供使用管理,加强测绘市场监管,建设测绘行业诚信体系,创造良好的依法行政环境,保障我市测绘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1.建立统筹城乡的测绘行政管理体制。完善测绘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健全统筹城乡的测绘工作管理职责,加强测绘资质、地图以及测绘成果提供和使用等方面的统一监督管理。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新时期测绘工作面向全社会提供保障服务的特点,按照统一、协调、有效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自身建设,落实管理力量和工作经费,提高测绘保障和公共服务能力。

  

  健全测绘行政管理机构。完善市级测绘行政管理机构,强化区县级测绘行政管理职能,建立区县级测绘管理机构,切实解决测绘管理职能和工作力量不到位的问题,做到职责、机构、人员三落实,逐步形成职责清晰、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办事高效的测绘行政管理体系。

  

  建立健全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加强对全市测绘产品质量的监督检验,提高测绘产品的受检率,确保产品质量。

  

  2.加强测绘成果管理。进一步加大测绘成果管理力度,健全基础地理信息使用审批程序,加强涉及国家秘密的测绘成果管理,规范测绘成果使用行为,保障测绘成果开发利用,确保测绘成果既能及时发挥作用又能维护国家安全。

  

  严格执行测绘成果汇交制度,完善测绘成果汇交程序,开展测绘成果汇交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和重点抽查,及时发布和更新测绘成果目录信息,快速提供现势性强的测绘成果。

  

  加强测绘成果开发利用管理,严格执行涉密测绘成果提供使用审批制度,完善涉密测绘成果使用单位保密管理制度,加强使用涉密测绘成果和使用涉密地理信息数据建立地理信息系统的单位的保密检查,确保涉密测绘成果安全。

  

  强化测绘成果和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管理,积极推进数据共享与交换工作,加快共享交换平台建设,做好市级各部门和国民经济主要运行部门的数据共享工作,进一步促进市、区县(自治县)之间的优势互补和建设互动,提高共享效率,扩大共享范围,转变共享模式,促进测绘成果和地理信息资源的广泛利用。

  

  3.加强测绘市场的监管。加大测绘市场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测绘资质管理。以资质管理为切入点,对从事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加工、提供等测绘活动的企事业单位,严把市场准入关。进一步规范地图市场,完善地图审核制度,严把地图审核关,确保地图的现势性和编制质量。进一步加大对地图市场及互联网网站登载地图的监管力度。加大测绘违法案件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无证测绘、超资质测绘、非法采集提供地理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及侵权盗版等不正当竞争行为,重点加大对地理信息产品、与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直接相关的房产测绘产品、地图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确保社会公众的利益。加强对测绘执法活动的监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建立测绘工程与地理信息项目承(发)包和招投标活动的备案管理制度。使用财政资金的测绘工程和地理信息建设项目,以及使用财政资金的工程建设项目中的测绘项目,在发包和招投标工作前,应当向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减少重复建设。建立测绘单位信用体系,严格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强测绘执法监督,形成统一、竞争、有序的测绘市场。

  

  4.加强应急测绘工作。完善市级测绘应急保障工作机制,加强测绘应急保障管理,有效整合利用全市测绘资源,提高测绘应急保障能力,为全市应对突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提供高效的测绘保障。
  5.加强公共服务管理。加强和完善测绘与地理信息公共服务机构,编制测绘与地理信息公共服务标准和规范,建立畅通的测绘与地理信息公共服务财政经费投入机制,开发满足社会需要的测绘与地理信息公共服务产品。

  

  6.支持地理信息产业发展。将地理信息产业纳入重庆市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积极协调工商、税务部门,争取地理信息产业有关企业的税费优惠,并在国家有关法规框架下降低资质审核门槛,创造有利于中小地理信息机构良性发展的经营环境。鼓励产业实体积极利用测绘事业相关建设成果开展市场化推广与应用,加快地理信息产业发展。

  

  四、保障措施

  

  加强对测绘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有效的测绘投入保障机制,完善法制体系,深化体制创新,强化能力建设,加大宣传力度,保障测绘工作健康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

  

  切实加强对测绘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抓好规划的组织实施,把数字区域地理空间信息基础资源和信息化测绘体系建设作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予以推进。测绘主管部门要加强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有关部门要加大支持力度,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做好测绘工作。

  

  (二)加大资金投入。

  

  建立基础测绘的专项公共财政投入机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基础测绘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将列入“十二五”测绘专项规划的基础测绘和地理信息项目纳入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所需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不断提高经费投入水平。市级财政要继续加强对三峡库区和渝东南少数民族地区基础测绘的支持。广辟经费投入渠道,对部分可由各专业部门承担或通过市场调节开展的测绘工作,应当采取财政支持、部门协作和市场补充的原则解决经费来源。

  

  (三)完善法律体系。

  

  完善测绘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加快基础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共享、测绘成果管理和测绘产品质量监督等方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加强测绘与地理信息标准化管理和研究制定工作,健全标准体系,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的框架下,制定适合我市实际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

  

  (四)深化改革创新。

  

  进一步深化基础测绘管理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强化基础测绘管理。加强计划管理、项目管理和质量管理,确保基础测绘任务的顺利实施。加强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坚持依法理财,健全基础测绘经费的使用、监管和绩效评估机制,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最大化,提高投资效益。加强测绘技术职称评审和测绘执业资格管理,建立测绘行业执业资格管理制度,完善测绘行业技术职称统一评审制度,逐步实现技术职称和执业资格双轨运行。

  

  (五)强化能力建设。

  

  加大测绘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培养力度,全面提高测绘队伍整体素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测绘管理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依托我市现有的教育资源,建立职业技术教育与在职培训相结合的测绘人才培养体系,每年举办1―2期测绘技术培训班,不断提高测绘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针对我市城乡二元结构特点,重点加强对区县(自治县)的支持,通过增加走访调研频次、建立上挂下派机制、组织区县(自治县)季度性片区交流会议等形式,全面提升区县(自治县)测绘管理、业务技术等方面的能力。

  

  (六)加大宣传力度。

  

  建立完善测绘宣传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各种公开媒体、信息和测绘网站,宣传重大测绘工程、测绘先进人物、测绘高新技术和测绘成果运用,扩大测绘工作知晓面。开展测绘知识竞赛,使社会公众更加了解测绘工作,使各级政府更加重视测绘工作。

  

  附件:《重庆市测绘事业发展暨地理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第十二个五年规划》项目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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