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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础教育工作的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11-17 生效日期: 2011-11-17
发布部门: 惠州市政府
发布文号: 惠府[2011]10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推进我市基础教育发展,充分发挥教育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和改善民生、推进幸福惠州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基础教育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践行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全国、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组织实施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启动实施《中共惠州市委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基础教育工作,推进我市教育加快发展、科学发展,为建设南方教育高地重要节点、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和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市打下坚实基础,为在更高标准上建设科学发展惠民之州和幸福惠州提供强大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目标任务

  (一)学前教育进一步普及。

  1.加快学前教育普及,以“广覆盖、保基本、促普及”为原则,把发展学前教育纳入城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优先建设。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要向学前教育倾斜,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要占合理比例,未来三年要有明显提高。

  2.建立合理的幼儿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提高幼儿教育工作者的待遇,加强师资培训。

  3.制定《幼儿教育发展三年规划》、《幼儿园规范建设标准》、《幼儿园规范管理标准》,指导今后幼儿园的发展。

  4.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支持办好现有乡镇和村幼儿园。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的富余资源和其他富余公共资源,优先改建幼儿园;鼓励优质公办幼儿园通过举办分园或合作办园的方式扩大公办资源;制定优惠政策,支持街道、农村集体举办幼儿园。

  5.市、县(区)通过设立学前教育发展基金,探索采用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税收减免等途径,鼓励和扶持民办学前教育的发展。

  6.建立幼儿园办学考评和奖励机制,推动幼儿园等级评估工作,积极培育示范性幼儿园。

  7.建立县(区)儿童早期教育指导中心,开展0~3岁儿童早期教育服务。

  2011年,龙门县60%以上乡镇(街道)、其他县(区)90%以上乡镇(街道)按省定标准建设一所以上标准化中心幼儿园;2012年,100%的乡镇建成1所以上优质中心幼儿园。2011年全市幼儿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85%以上,2012年达到90%以上。

  (二)义务教育进一步均衡。

  1.积极推进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进一步补充农村学校教育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完善中小学实验设施和条件,切实缩小校际办学条件差距。

  2.切实建立健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

  3.落实教师待遇“两相当”政策,全面实施教师绩效工资制度,实行校长年度考核制度,建立优秀教师“刚性”流动、优质学校骨干教师选派到农村薄弱中心小学和初中学校挂职、实行以镇或片区为单位的信息技术、英语、音乐、体育、美术等“五小科”教师“镇有校用”的无校籍管理等教师交流制度。

  4.逐步解决义务教育大班额问题。增加学位,将学校建设规划纳入城镇发展整体规划,学校规划和建设适度超前。市、县政府增加投入,新建学校。市中心区2011年投入使用2所新学校(惠南学校和惠州市第十小学)。规范中小学招生工作,认真执行公办小学、初中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认真执行学籍管理规定,防止学校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私自接收安排学生。加强义务教育班额标准的督导检查,把义务教育班额标准作为县、区党政领导干部基础教育工作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

  5.进一步完善外来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办法,提高外来工子女入读公办学校的比例。支持中小学与海外学校建立姊妹学校,支持设立港澳台人士子弟学校。

  6.实施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围绕“三对等一保障”(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水平基本对等、教学水平基本对等、学生成长指导水平基本对等,学校办学条件基本保障)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以城乡学校结对一体联动、校长队伍一体建设、教师队伍一体配置、教育品质一体提升、德育工作体系一体构建、教育经费一体落实、学校布局一体规划、设施设备一体完善、信息化建设一体推进等“九个一体”为抓手,全面铺开建立校长和教师全员技能培训体系、建立市级学业水平监测体系、试点生本教育、建立符合学生个性发展的成长指导体系、建立教师(校长)交流制度、开展义务教育阶段教学水平评估等18个重点实验项目。设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府奖励基金,奖励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

(三)高中教育进一步优化。

  1.推动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巩固“普高”成果,重点实施高中质量提升和特色建设工程,新建一所市直普通高中,努力做到高中学校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并逐步推进小班化教学。

  2.加强内涵建设,加快提升高中整体办学水平和学生综合素质。2011-2012年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保持在90%以上。

  3.实施全市高中教育一盘棋战略,打造高中教育8+6重点工程(即打造8所高考本科上线人数1000人以上的“千人俱乐部”学校和6所高考本科上线人数600人以上的学校)和艺术教育教学联盟,进一步提升我市高中教育质量。鼓励支持办好特色高中,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继续推动一批学校上等级,不断扩充优质教育资源;实施省内外名校交流合作计划;组织学校中层干部、骨干教师高层次培训;实施“管理优化”、“科研增效”和“品牌科组建设”计划。

  (四)职业教育进一步壮大。

  1.推进“中职新城”建设,把“中职新城”建设成为我市职教发展的核心区和示范区。2011年,建成市技师学院和市卫生高级职业技术学校并投入使用,市商贸旅游高级职业技术学校一期工程完工并开始招生。2012年,市商贸旅游高级职业技术学校全部建成,市商贸旅游高级职业技术学校和市卫生高级职业技术学校两校在校生超2.4万人,全市中职在校学生总数超过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形成“中职新城”、江北技工教育产业带和马安民办教育产业带三大职教基地,成为珠三角地区高端技能人才培养重要基地。加快推进市农业学校二期工程建设,整合市工业科技学校和市农业学校。

  2.各县、区加快对本区域中等职业教育资源的整合,集中力量办好一所中等职业学校或技工学校,同时加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牌子。惠城区重点办好惠城职业技术学校,创建省重点职校;惠阳区重点办好惠阳职业技术学校,加快新校区建设速度,创建省重点职校;惠东县重点办好惠东职业高级中学,通过国家级重点复查;博罗县重点办好博罗中专学校,通过国家级重点复查;龙门县重点办好龙门职业技术学校;大亚湾开发区和仲恺高新区积极探索中职“政校联合”、“校企联合”的办学途径。

  3.县、区财政部门会同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落实县、区公办中职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足额预算,按时拨付,并根据办学规模和课程设置要求,按年度及时核定县、区公办职业学校教师编制并配足教师,逐步将全体教师工资纳入财政全额统发;对公办中职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实行财政投入或者财政贴息贷款;逐步建立职业教育生均综合定额为主的预算管理体制。

  (五)特殊教育进一步完善。

  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实施县、区特殊教育建设工程,全面改善特殊学校办学条件。2011年,惠阳区、惠东县、博罗县和龙门县各建成一所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全市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2012年力争达到97%以上。

  (六)民办教育进一步规范。

  1.坚持“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方针,优化民办教育发展环境,促进民办教育快速健康发展。增加民办学校优质学位,缓解公办学校学位紧缺压力。

  2.把民办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落实民办教育的“国民待遇”及其在规划、用地、建设、税费、师资等方面的扶持与优惠政策,健全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的扶持政策,办出一批高水平的示范性民办学校。2011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100万元,用于资助民办学校,对发展民办教育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学校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

  3.加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和管理工作。规范民办学校法人登记。民办学校依法设立理事会或董事会,保障校长依法行使职权,逐步推进监事制度。积极发挥民办学校党组织的作用。依法建立民办学校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学校资产、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建立民办学校办学风险防范机制和信息公开制度。

  4.开展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化学校的督导验收认定工作,整合优化民办教育资源。

  (七)“创强”成果进一步巩固。

  1.加快缩小区域间、城乡间、校际间在办学条件、办学水平等方面的差距,加大力度扶持欠发达的县、乡镇(街道)。2011年,龙门县创建成为省教育强县,全市15个未创强的乡镇(街道)力争大部分建成省教育强镇。

2.继续加大力度建设规范化学校,调整优化中小学布局,实行规模办学,优化资源配置。2011年底,全市义务教育学校100%达到规范化学校标准。

  (八)教育改革进一步深化。

  1.2011年定为“教育改革创新年”。推进现代学校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实践市商贸旅游高级职业技术学校“四环对接”管理模式(对接农村中学,提升职业教育的吸引力;对接中职学校,提供优质资源辐射和品牌服务;对接行业企业,助力区域产业转型升级;对接国际职教,开拓办学全球视野;努力探索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助推区域产业转型升级)、市实验中学的现代学校管理模式和华罗庚中学的扁平化管理模式,广泛开展现代学校制度的学习和研究,扩大现代学校制度试点面,在全国率先实施现代学校制度。2011年实现市直学校全部作为试点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县(区)中、小学各选取一所学校作为试点推进,两年内在全市学校推行。以教学为中心,合理调配教育资源,激发教师教书育人积极性。设立“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范例奖”,奖励工作突出的单位。邀请专家进行现代学校制度的培训,建立现代学校制度研究课题组,研究问题,探讨规律和方法,设计制度,制订流程。提高现代学校管理规范化、流程化和高效化的水平。建立完善相关的会计制度、审计制度、决策制度、执行制度、民意表达机制、监督考评机制、教师专业化成长制度、课程制度和社会协调机制等。以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工资津贴结构调整、校长“责权利”改革为三大突破口,促进学校自主办学,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推广运用标准化手段管理学校,增强学校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意识,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管理效能及办学品位。

  2.积极实施大学区名校托管模式。对地理位置相邻的学校,实施“一校多区”的实质性兼并。被兼并的学校作为分校区,接受总校领导,原分校校长可改任总校副校长,不再保留法人资格,按照“级别不变,权限缩减”原则,总校实施人事权、财务权和教学组织权等管理功能的“一盘棋”统筹运作,实行校长一元化领导,教师一体化配备,教育教学一体化管理,财务一体化结算,教育资源一体化共享。

  3.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生本教育实验。制定全市推广生本教育规划,争取把我市建成生本教育中心试验基地。2011年1月起在全市试点学校全面开展生本教育。博罗县作为全市生本教育实验的试点县,争取为全市中小学开展生本教育实验提供成功范例。其他县、区分别安排一所完全中学和一所小学作为本县、区生本教育的试点学校。分期分批对中小学教师进行生本教育基本理论和实施策略培训。针对生本教育实验的效果,积极开展学生发展评价及教师教学、发展评价研究,构建相应的评价标准与体系,建立相关督导评估制度。

  4.深化教育投入体制与办学体制改革。建立更加完善的政府主导、民间广泛参与、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体制。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实现各级财政总支出的教育投入比例达标,从2011年到2020年,各级政府都要逐年提高财政一般预算支出中教育拨款比例,力争我市财政一般预算支出中教育拨款比例提前达到省的要求,走在全省前列。

  5.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共同参与,公办和民办学校并举、公平竞争、协调发展的多元化办学格局。探索名校办民校、公办民助、民办公助、委托管理、兼并重组等办学模式和运作方式。鼓励依托企业集团、大型企业和职业院校组建职业教育集团。

  6.建立完善校园文化均衡发展标准化建设指标体系。制定校园文化建设均衡发展“结对帮扶”计划,实现全市校园文化建设的整体均衡,达到校园文化建设的标准化、特色化,着力打造校园文化的一县(区)一特色、一校一特色。

  7.制定《惠州教研工作五年规划》,创设科研教研工作机构和常规工作机制,加大推进教研科研工作力度。建立市、县(区)教育专家工作室。聘请省内外专家学者,负责引领和指导市、县(区)教育科研的规划与实施,培育学科教学科研团队。进一步完善教研科研运作与管理机制,实现立项、评审、管理和评奖的制度化和常态化运作。构建市、县(区)两级课程与教学资源库,实现优秀教育教学和教研科研成果资源共享。制订和实施市、县(区)两级“教育教学优秀成果奖励计划”。

  (九)教育质量进一步提升。

1.坚持规模和质量的统一,注重教育内涵发展,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大力提高各级各类教育的质量和水平。切实抓好高考备考工作,深入研究高考招生新政策。通过深化三个“联盟”,组织好调研与模拟考试及其分析工作,组织好尖子生座谈会和外出学习交流,抓好音体美学生的文化科复习等多项措施,使我市高考成绩实现新突破。

  2.建立健全市级学业水平监测体系。逐步建立完善小学、初中、高一高二、高三毕业班四个层面的监测评价机制,通过对教师教学工作情况、学生学习情况和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进行全方位的监测,强化中小学教学质量的监测、反馈和调控,推动我市中小学教学质量的均衡发展和不断提升。

  3.开展中小学德育工作绩效评估。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德育工作的规范管理,促进学校德育科学发展,2011年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德育工作绩效评估,把提高学生成长指导水平、一校一特色的校园文化建设和心理健康教育普及化等列入评估范围,逐步建立全市中小学德育工作质量监测体系,实现全市中小学德育工作的实时管理。2011年完成60%以上中小学校的评估,2012年完成所有中小学校的评估。

  4.深入实施全方位的素质教育。以提升学生素质为取向,深化教育教学课程改革。把提升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生理心理素质、创新审美素质作为教育、教学和课程改革的核心价值取向。教育教学科研机构与学校紧密配合,探索、形成和推广能有效提高学生素质的不同层次学校的课程体系、课堂教学模式和策略。注重学思结合、知行统一,培养学生自主发展的意识和能力,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注重因材施教、学为主体,全面发展、弘扬个性。探索建立《惠州市学生素质发展评价标准》,构建全素质领域的评价机制。开展素质教育特色学校的创建工作,创建一批德育、体育、美育和科技教育特色学校。提高学校活动和课堂教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小学阶段教学要注重学生基本素质的培养,初中和普通高中实施有效教学、分层教学,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的课程教学改革要突出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创业能力。

  (十)教师培训进一步加强。

  1.从2011年起,将市财政教师培训专项经费从目前的每年300万元提高到每年400万元,县(区)财政配套一定的培训经费,全面实施“全员培训以远程为主、骨干培训以面授为主、个性培训以校本为主”的培训模式,采取名师带动等形式,进一步加大教师全员培训力度,完善市、县(区)教师培训平台。

  2.制定《教师专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提升全市农村教师学历水平工作方案》。“十二五”期间,全市教师轮训一次以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通过学历进修进一步提高初中教师的本科率和小学教师的专科率。

  3.进一步扩大名校长、名教师和人民教育家的辐射、引领作用。以建设名校长、名教师工作室为重点,利用本市优秀校长资源,举办“校长论坛”,召开“校长年会”,组织校长参加学习,打造一批市级名校长队伍。继续实施惠州市高中(中职)新任教师跟岗学习制度,并对第一批教师培训基地授牌。树立一批教育工作的标杆,树立一批教育改革的标兵,利用我市名教师队伍,采取“名师下乡”、“名师带徒”、“名师工作室”等培训培育方式,通过“以点带面”、“名师带动”等形式促进全市教师队伍教育教学能力整体提升。2011年,启动惠州市“人民教育家”培养计划,在一线教师和校长队伍中,努力培养和打造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和独特教育思想、教科研和教育实践成果丰硕、个人专长凸显、育人成效显著、富有改革创新精神、被社会广泛认可的人民教育家。

  4.加强网络培训建设,深入推进“校校通”工程。以农村中心小学为重点,分期分批开展计算机、网络信息资源搜索、多媒体课件制作等相关课程培训,为现代化教学和远程培训打下坚实的基础。与此同时,与国内技术较成熟的专业教师网络培训机构合作,逐步建立较完善的网络培训体系。

  5.加强示范性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建立校长、教师培训基地。加大投入,以县、区教师进修学校为培训基地,针对农村中心学校校长、骨干教师、新任教师定期开班培训,不断提高农村学校校长的管理水平和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促进全市教育整体较快发展,实现教育均衡发展。

6.切实采取措施解决农村学科教师结构性缺编问题,加快提升农村教师的专业水平。继续实行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的退费政策。各县、区教育部门和学校领导要主动进入高校宣传,吸引合格毕业生到我市欠发达地区的农村学校任教,建立师范院校学生定向培养制度。创新机制,从当地选拔较为优秀并乐于奉献农村教育事业的初中毕业生,与其签订10至15年的服务合同,送其到师资力量较雄厚的师范院校就读,学制采取“3+2”的模式,即三年中专、两年大专(后两年中等师范学校与某所师范院校联合办学),大专毕业后安排到偏远农村学校任教,以解决偏远农村学校招不到教师、留不住人才、教师来源缺乏的问题。在学校建设、教职员编制、工资待遇和公用经费标准方面,适当向农村学校倾斜。对在贫困地区农村中小学任教满十年以上的教师由政府发放特殊津贴,鼓励他们扎根农村中小学。改善农村学校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缩小城乡学校的差距。集中紧缺学科教师统一安排教学,通过“走教”形式解决学科教师不足的问题。根据需要组织部分学科教师在学区内实行“走教”或者“支教”,解决当前小学尤其农村小学教师不足、学科教师不配套严重影响教学质量等问题,保证教学计划在所有学校得到全面执行。

  7.进一步推进区域内“教师刚性流动”工作,逐步实现师资的均衡。通过教师的有序流动,缩小区域内学校间的差距,解决区域内学校间发展不均衡问题,真正实现区域内城乡间、校际间教育的均衡发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考核。

  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的理念,把教育优先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教育纳入现代化建设的整体布局中,对教育用地实行计划单列,确保达到“五个优先”:即经济社会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需要,人才引进优先考虑师资配备,党政会议优先研究教育议题。各级党委政府充分发挥领导作用,健全领导体制和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党政领导干部抓教育实绩考核制度,将基础教育工作纳入考核体系。将教育投入保障、教师待遇“两相当”、推进学前教育发展、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师资培训、发展县、区中职教育和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区建设等作为党政领导干部考核重要指标,加大权重,并作为任期业绩考核的主要指标之一。建立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定点联系学校制度,各级政府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报告教育工作情况,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进一步健全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由市教育局牵头,组织市财政、发展改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以及市政府督查办负责人组成专门联席会议,就教育发展存在问题进行多方协调、督查督办、狠抓落实。

  (二)加大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

  市、县(区)财政部门要按照教育优先发展要求,进一步完善教育投入保障机制,确保基础教育经费的“两个提高”和“三个增长”。全面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全面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市财政设立奖补资金,推进乡镇中心幼儿园、县(区)特殊学校、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同时,进一步健全教育经费多元筹措机制,鼓励国内外各界人士及机构捐资助学办学,多渠道筹措教育发展基金。积极探索教育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教育事业发展,增加全社会教育经费投入。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教师待遇。

  加强校长队伍的建设,推进校长交流工作,建立校长交流制度,鼓励优秀校长到薄弱学校、偏远学校应聘。将校长的考核与学校的考核相结合,着力构建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校长考核评价制度。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深化师德师风教育,以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核心,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水平为重点,引导广大教师自觉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目标要求,不断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继续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评选表彰“惠州市首席教师”、“惠州市乡村明星教师”、“惠州市明星校长”、“惠州市十佳校长”、“惠州市华萌乡村教师烛光奖”、“惠州市优秀班主任”、“惠州市德育工作标兵”等评选表彰活动,激励教师专业成长。全面实施教师区域流动工作。建立完善城镇学校优秀教师向农村学校刚性流动制度,通过教师的有序流动,缩小区域内学校间差距,解决区域内学校间发展不均衡问题,真正实现区域内校际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完善教师公开招聘制度,着力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继续招聘一批素质优良的在职教师和应届师范院校优秀毕业生,补充到我市的教师队伍,着力改善农村教师队伍结构,继续按有关规定做好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工作。将惠州学院和市直学校(含中职学校)教职工体检纳入市级财政经费支出范围,每年组织体检一次。对我市公办学校在职教师提升高层次学历给予奖励。

(四)建设平安校园,确保和谐稳定。

  推进平安校园创建,加强各级学校安全管理队伍和安全设施建设,按照规定配齐安全管理人员,配齐安全设施,做到人防、物防、技防三防合一。加强学校应急管理建设工作,指导学校修订完善各类预案。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认真落实《学校创建平安校园工作职责100条》,及时排查和消除影响学校安全隐患,实行市直学校安全工作落实情况每月通报制度,推动学校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形成良好的安全管理机制。大力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确保今年全面完成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3年总体改造任务。

  (五)加强教育督导,建立评估机制。

  充分发挥政府教育督导的职能和作用,认真开展督政督学工作。围绕教育发展的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制定科学的评估指标和严格的评估程序。强化对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的督导检查,促进区域、城乡基础教育优先发展,均衡协调发展。强化高质量高水平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及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督导检查;开展学前教育和高质量高水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督导检查;开展巩固省教育强市创建成果和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的督导检查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督导检查结果公告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

  

   惠州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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