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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唐山市2011—2012年度百万农民大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11-22 生效日期: 2011-11-22
发布部门: 唐山市政府
发布文号: 唐政办函[2011]176号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唐山市2011-2012年度百万农民大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唐政办函〔2011〕17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芦台、南堡经济开发区、汉沽管理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唐山市2011-2012年度百万农民大培训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唐山市2011-2012年度百万农民大培训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农民农业科技素质和非农产业技能,加快现代农业建设和农村劳动力转移,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市委、市政府决定继续在全市深入开展百万农民大培训活动,现就2011-2012年度培训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为核心,以普及农业先进技术和非农产业技能为重点,实行就业培训与创业培训相结合,引导培训与技能培训相结合,务工培训与务农培训相结合,采取培训技术骨干、培养专业能人、培育示范典型、建设推广基地、普及科技成果等方法,通过办班培训、集中讲座、光盘学习、田间指导、技术承包、参观学习等形式,大力开展农民培训,全面提高全市农业科技水平和农民科技文化素质,转变传统农业发展方式,为加快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和现代农业建设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全市百万农民大培训活动分市、县、乡三级开展。

  市级培训活动共举办短期培训班80期次,开展基层巡回讲座520场次,制作电视专题节目、讲座75期次,制作发放光盘12000张,制作网络专题节目、信息、知识150期次;县级培训活动共举办短期培训班440期次,开展基层巡回讲座5300场次,制作电视专题节目、讲座550期次,制发光盘106000张,开展农村劳动力阳光培训960期次,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22期次,组织参观学习109次;乡级培训活动比照市、县级培训活动由各地分别确定目标任务。全市累计培训农民达到100万人次。

  三、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主要包括:基层农业技术人员、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农村财务人员、农民、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管理人员、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管理人员等。

  四、培训内容

  全市百万农民大培训,要着眼于思想大解放、观念大更新,着力于农业生产技术水平、非农产业技能、经营管理理念、信息获取手段和市场把握能力不断提升,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

  (一)现代农业发展。一是培养先进的农业经营管理理念。因地制宜,因情制宜,加强引导,积极扶持,努力推进农业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生态化、特色化、品牌化、专业化经营。二是围绕现代农业发展重点进行培训。围绕农业品牌创新工程,抓好品牌农业、标准化生产、三品一标、农产品安全等方面相关知识培训。围绕设施农业拓展工程,抓好先进适用农业保护地设施建设、设施蔬菜技术等方面相关知识培训。围绕生态农业推广工程,抓好生态农业、循环农业、沼气建设、秸秆气化、太阳能利用等方面相关知识培训。围绕农业生产条件改善工程,抓好测土配方施肥、土地整理、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方面相关知识培训。围绕土地流转加速工程,抓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政策法规、机制模式、发展方向、规模经营等方面相关知识培训。围绕农业农村重大工程项目开展培训,配合农机补贴、农产品监测体系建设、沼气工程等项目的实施,抓农机使用和维修、沼气生产工及沼气物管员、基层监测员培训,为重大项目的实施提供人才保障。三是推广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装备。围绕农业服务体系发展开展培训,抓好基层农技推广人员、村级农业技术推广员、村级动物防疫员的知识更新培训,为农业生产服务体系提供人才支撑。围绕优势农产品和主导产业开展实用技术培训,以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抓优良品种、技术的引进推广,结合农时季节,采取各种形式,大力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生产能力和经营水平,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二)统筹城乡发展。大力宣传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意义和各级党委、政府推进统筹城乡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包括农村宅基地流转、农村承包地管理、农民进城落户等方面。重点加强农民非农产业技能培训,大力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围绕人力资源市场需求,加强农村劳动力二三产业职业技能培训,开展农村劳动力自主创业能力培训,积极引导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鼓励农村劳动力到外地务工、创业,推进农村居民向城镇转移。
(三)农村综合配套改革。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林权、农村土地及果树承包经营权、农村房屋所有权等确权颁证工作)、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农村社区资产股份合作制、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农村集体财富积累机制、基层民主管理与创新等方面政策措施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农民的思想认识,推进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四)新民居建设。大力宣传新民居建设的重大意义和各级党委、政府推进新民居建设的各项政策、措施。宣传各级新民居建设的规划、方案和各类新民居建设的模式、典型。鼓励引导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新民居建设。

  (五)农业产业化经营。围绕龙头企业提升和农产品加工业壮大,抓好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龙头企业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发展、各级扶持政策、龙头带动作用、利益联结机制、农产品基地建设、打造产业链经济等方面相关知识培训。

  五、培训形式

  (一)举办培训班。举办短期培训班,就单项专业知识、专业技术进行系统培训,让受训人员做到牢固掌握、熟练运用。

  (二)开展基层巡回讲座。在县、乡、村举办专题知识讲座,让受训人员掌握知识要点和技术要领。

  (三)开办电视专栏。在市、县电视台开办农民科技培训专栏,制作科技讲座、信息传播、典型示范、产品宣传等相关专题节目,扩大农业科技普及范围。

  (四)光盘教学。市、县两级购买、制作光盘,下发到村和重点农户,通过观看光盘让受训人员掌握相关知识和技术。

  (五)现代远程培训。利用党建网、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城乡一体化网、农业信息网等网络,制作专题节目,发布相关信息、知识,达到培训目的。

  (六)广播板报。主要利用村级广播和板报,结合当地主导产业,结合农时季节,有针对性地播放、刊登相关知识和技术,提高当地农民科技素质和农业生产科技水平。

  (七)典型示范。围绕培训内容,在各个方面大力培育典型,充分发挥典型带动作用。积极引导已有的龙头企业、种养大户、科技示范户等成功典型参与全市农民科技培训,充实师资力量。同时市、县、乡、村围绕相关产业,在种植、养殖、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积极培育典型,依靠典型带动,充分调动广大农民信科技、学科技、用科技热情和积极性。

  (八)大篷车流动培训服务。市、县、乡成立农业科技服务大篷车,公开服务电话,为广大农民提供电话咨询和上门服务。

  (九)现场指导。市、县、乡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安排农业技术人员或聘请农业专家深入田间地头,为广大农民开展现场技术指导。

  (十)技术承包。市、县、乡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安排农业技术人员或聘请农业专家,对种植、养殖等重点场(户)开展技术承包服务。

  (十一)参观学习。县、乡、村三级要组织村干部、农民、龙头企业管理人员、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创办人员等到周边先进典型参观学习,开阔眼界、拓宽思路、灵通信息,学习新理念、新模式、新技术。

  六、时间安排

  唐山市百万农民大培训活动共分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2011年11月20日-2011年11月30日)。全面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制定方案、成立组织、制作计划、安排课程、组织师资、购制资料、确定场地等。

  (二)培训阶段。(2011年12月1日-2012年5月15日)。市、乡、村各级全面开展各种形式的农民科技培训活动,圆满完成各项培训任务。

  (三)总结阶段。(2012年5月16日-2012年5月31日)。全面总结培训阶段开展的工作、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收获的经验以及对今后开展农民科技培训工作的打算和建议。

  七、保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唐山市百万农民大培训活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紧密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单位之间要加强联系与合作,特别要加强与新闻媒体和四家网络的联系与合作,形成强大的宣传培训氛围和网络覆盖格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农办)要做好科技培训活动各项具体工作的协调组织。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和办事机构,组织开展好全市百万农民大培训活动。

  (二)加强责任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百万农民科技培训工作目标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责任落实到人。各县(市)区要按照《唐山市百万农民大培训实施方案》中的目标任务(任务分解表附后),制定详细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培训计划。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唐山市百万农民大培训实施方案》中的目标任务(任务分解表附后),制定具体培训计划。各级各单位实施方案和培训计划于12月10日前,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加强宣传发动。各级宣传部门、新闻单位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大力宣传科技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中的重要作用,宣传开展农民科技培训活动的重大意义,宣传先进科技典型和工作典型,努力营造广大农民群众信科技、学科技、用科技、传科技的浓厚氛围。

  (四)加强资金保障。农民科技培训是“三农”工作中一项公益性、基础性事业,培训经费应以财政投入为主。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承担培训任务的市直单位给予奖补。县、乡财政也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农民培训工作。要加强对培训经费的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五)加强检查督导。为确保全市百万农民大培训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逐级加强检查督导。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成立检查督导组,对各级各单位农民科技培训工作情况(包括组织机构、重视程度、培训方案、培训场所、培训经费、到户情况、资料发放、办班次数、受训人数、媒体宣传等方面)进行跟踪检查和随机抽查,并将检查督导情况在全市通报,并适时在媒体上予以公布。活动结束后,要进行考核验收,通过考核验收兑现奖补资金,否则不予兑现奖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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