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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2012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元旦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12-06 生效日期: 2011-12-06
发布部门: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布文号: 京建发[2011]561号
 各区、县住房城乡(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重新划定我市十六类禁放点范围的通知》和《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北京市2012年元旦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切实做好2012年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制定了《北京市2012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元旦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北京市2012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元旦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六日

  


  附件:

   北京市2012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元旦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烟花办关于本市2012年元旦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切实做好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2012年元旦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北京市2012年元旦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烟花领导字〔2011〕2号),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京政发〔2011〕6号)和《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重新划定我市十六类禁放点范围的通知》(烟花领导字〔2011〕1号)的规定,建筑工地成为新增禁放点,并明确建筑工地周边30米为禁放范围。各单位要在往年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视,强化责任落实,确保不在施工现场内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确保施工现场周边燃放的烟花爆竹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构成威胁。

  

  二、组织领导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成立2012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王钢副主任任领导小组组长,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施工安全管理处魏吉祥处长、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丁胜站长、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施工安全管理处董良副处长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各区、县住房城乡(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主管副主任(副局长)、各集团、总公司主管副总经理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施工安全管理处。

  

  三、职责分工

  

  (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的职责

  

  督促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各参建单位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组织、指导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开展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各区、县住房城乡(市)建设委的职责

  

  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的组织指导下,在本区县政府的领导下,对本辖区在监工地进行传达部署、宣传教育、隐患排查、巡查看护等工作,督促工程参建单位加强内部宣传教育,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配齐消防设施和水源,落实施工现场内可燃物的清理、覆盖、浇湿阻燃工作,组织好禁放看护和应急值守工作等。

  

  (三)各工程参建单位的职责

  

  各施工单位是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对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和所有作业人员宣传教育,并向周围社区安民告示,宣传“建筑工地为法定禁放区域”、“建筑工地及其周边30米范围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等。要组织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确保各项消防安全措施提前落实到位,配备齐全有效的消防设施或水源,以“不可燃”工地的高标准落实可燃物清理、覆盖、浇湿阻燃工作。在烟花爆竹燃放期内,要组织人员加强对建筑工地内及其周边30米范围内的巡查看护工作,对违规燃放者要及时制止,制止无效的要及时报警;要安排领导带班和项目管理人员值班,遇突发事件要及时妥善处置。

  

  各监理单位负责做好对施工单位的监理工作。
  四、工作安排及要求

  

  本市2012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元旦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分三阶段开展:

  

  (一)启动部署阶段(2011年12月25日前)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于12月15日前印发《北京市2012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度元旦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大会;于12月25日前与各区县住房城乡(市)建设委、各集团总公司签订《北京市2012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见附件)。

  

  12月25日前,各区县住房城乡(市)建设委和各集团总公司要结合实际情况,成立领导小组,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本辖区、本企业2012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元旦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各区县住房城乡(市)建设委要与本辖区各在监工程项目、各集团总公司要与下属二级公司、各施工单位要与本单位各工程项目签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职责分工、工作任务和责任人。

  

  (二)宣传教育和隐患排查阶段(2011年12月26日至2012年2月6日)

  

  1.突出做好内部宣传教育和对周边居民的宣传工作。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围绕“依法、文明、安全燃放,传承弘扬北京精神”的宣传主题,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并在2011年年底前,组织一次宣传工作“进工地”活动,强化宣传力度,营造宣传氛围。在每月的安全生产例会中,专题部署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传达市政府烟花办等有关部门的会议和文件精神,全面广泛地做好建设系统的宣传教育工作。

  

  各区县住房城乡(市)建设委和各集团、总公司要突出对“禁放时间、禁放地点、禁放品种、禁放行为”等知识的宣传,特别强化对新增禁放点和禁放品种的宣传。在元旦、春节前,要针对性地组织一次宣传工作“进工地”活动,营造宣传氛围。

  

  各工程参建单位要通过开展农民工夜校授课、发放宣传材料、张贴宣传画和警示标语、设置宣传专栏、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重点教育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和所有作业人员在施工现场内严禁存放、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在施工现场以外燃放烟花爆竹时,做到“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禁止酒后燃放烟花爆竹;要通过在工地大门外、施工围挡或周边围墙设置硬质禁放标志牌、悬挂宣传横幅等方式对周围居民宣传“建筑工地为法定禁放区域”、“建筑工地及其周边30米范围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等。各施工现场必须制作不少于一条“建筑工地及其周边30米范围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横幅,悬挂于施工现场内建筑物主体结构或其他明显位置。

  

  2.全面加强隐患排查、禁放看护和应急值守工作

  

  各工程参建单位要按照“消防平安二号行动”和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部署,持续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在元旦、春节期间,各施工现场必须安排项目负责人带班和项目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要加大隐患排查和禁放看护力度,配齐消防设施和水源,重点加强对施工现场屋面、外墙、安全网、基坑肥槽、漏油的机械以及生活办公区、材料集中堆放场地的隐患排查和看护工作,全面做好施工现场内可燃物的清理、覆盖工作,对火灾风险较大的部位要进行浇湿阻燃,对可燃物清理确实存在困难的,要增加人力、物力重点看护;同时要组织人员加强对建筑工地周边30米范围内的巡查看护工作,对违规燃放者要及时制止,制止无效的要及时报警。

  

  各区、县住房城乡(市)建设委在除夕和正月十五前,要对本辖区在监工地至少组织一次排查,对施工现场可燃物清理、覆盖、浇湿阻燃情况、项目带班值班情况、巡查看护人员落实情况、消防设施及水源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在烟花爆竹燃放期内,要加强巡视,增加巡查人员,督促工程参建单位落实好各项防范工作。各区、县住房城乡(市)建设委在1月13日前,要统计汇总出本辖区在监工地春节期间(除夕至正月十五)领导带班和项目管理人员值班安排。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结合网格检查,加强对各区、县住房城乡(市)建设委、各工程参建单位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进行监督抽查。

  

  建工集团、城建集团、市政建设集团应急抢险大队应做好抢险备勤工作,确保人员、物资、设备到位,发生突发事件,做到响应及时,措施得当,防止事故的影响进一步扩大。
  (三)总结分析阶段(2012年2月7日至2012年2月13日)

  

  各区县住房城乡(市)建设委和各集团、总公司要对2012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元旦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包括召开会议部署次数、签订责任书份数、发送短信条数、宣传教育人数、检查次数及出动检查人数、发现及整改隐患条数、看护巡查人数等,于2012年2月13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施工安全管理处。

  

  五、宣传学习材料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京政发〔2011〕6号)、《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重新划定我市十六类禁放点范围的通知》(烟花领导字〔2011〕1号)和新颁布的《烟花爆竹安全 级别、类别和标识标注》(db11/358-2011)已经上传到邮箱sgc63976436@126.com中,密码shigongchu,各单位下载后组织宣传学习。

  

  附:

   北京市2012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元旦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

  


  为做好2012年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元旦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责任书,各区、县住房城乡(市)建设委和各集团、总公司要按下述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各区、县住房城乡(市)建设委和各集团、总公司要成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各区、县住房城乡(市)建设委负责对本辖区各工程项目开展“施工现场内禁止存放、燃放烟花爆竹”、“建筑工地及其周边30米范围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等宣传教育工作;负责与本辖区各在监工程项目参建单位签订《2012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元旦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责任书》;督促项目部通过在施工现场开展农民工夜校授课、发放宣传材料、张贴宣传画和警示标语、设置宣传专栏、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广泛宣传消防安全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各项规定和常识;督促工程参建单位加强宣传教育,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落实施工现场内可燃物的清理、覆盖、浇湿阻燃工作,组织好禁放看护和应急值守工作等。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工作。

  各集团、总公司要与下属二级公司和工程项目签订《2012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元旦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责任书》;负责对下属二级公司和工程项目开展在施工现场内禁止存放、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工作,在施工现场以外燃放烟花爆竹时,做到“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禁止酒后燃放烟花爆竹;要对周边居民宣传“建筑工地为法定禁放区域”、“建筑工地及其周边30米范围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等。督促本企业及下属二级公司各工程项目认真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全面组织开展可燃物清理、覆盖、浇湿阻燃工作,加强对建筑工地内及其周边30米范围内的巡查看护,落实应急值守工作,严防因外围烟花爆竹燃放而引发施工现场火灾事故,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订双方各留一份。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主管领导签字:

  区(县)住房城乡(市)建设委或集团、总公司主管领导签字: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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