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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十一届重庆·中国西部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12-06 生效日期: 2011-12-06
发布部门: 重庆市政府
发布文号: 渝办发[2011]349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第十一届重庆·中国西部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以下简称第十一届西部农交会)定于2012年1月举行。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会主题

  绿色、品牌、合作、发展。

  二、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2年1月5―8日,会期4天。

  地点:重庆国际会议展览中心。

  三、主要活动及展示内容

  第十一届西部农交会的主要活动包括开幕式、农产品贸易订单和农业合作项目签约仪式、农商对接洽谈会等。

  第十一届西部农交会设立市内综合展区、市外及境外展区和专业展区,主要展示近年来我市及我国西部地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成就,重点交易我市各区县(自治县)农业主导产业、特色产业、龙头企业的优质产品。参展产品包括: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优质农、牧、渔、林产品及其深加工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机械及食品机械,农业科研技术成果。

  四、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农业部

  台盟中央

  重庆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市农委

  南岸区政府

  (三)组织领导及办事机构:

  成立第十一届西部农交会组委会。组委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马正其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陈晓华 农业部副部长

  黄志贤 台盟中央副主席

  副主任:丁先军 市政府副秘书长

  夏祖相 市农委主任

  李钺锋 台盟市委主任委员

  成员单位:市农委、市经济信息委、市交委、市商委、市市政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外经贸委、市工商联、市卫生局、市政府新闻办、市接待办、市扶贫办、市供销总社、市气象局、台盟市委、南岸区人民政府。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农委,办公室主任由市农委副主任刘启明担任。组委会办公室下设综合组、宣传组、招商组、展务组、活动组、会务组、安保组,分别承担展会相关筹备工作。

  五、组团方式

  (一)实行政府组团参展与企业自主参展相结合,以区县(自治县)、市政府有关部门为单位分别组团参展。鼓励各区县(自治县)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在与所在区县(自治县)参展组织机构充分沟通的前提下,自主申请参展。各区县(自治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组织参展的展位费由市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二)邀请有关省(区、市)政府组团参展和国(境)内外企业自主参展。

  (三)邀请市内外大型超市、农产品经销企业和采购商代表到会开展农产品产销合作洽谈和采购。

  六、工作要求

  (一)深化认识,加强领导。西部农交会是我市打造的重要展会品牌,在我国中西部地区具有较大影响力和辐射力。该展会的举办对扩大我市农业对外开放、促进农产品贸易、推进农业招商引资、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作用重大。各区县(自治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做好组织、发动和组团参展工作,合力把展会打造成为区域化、国际化、专业化、品牌化的农业盛会。

  (二)精心组织,突出特色。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把展示农业农村发展成就、促进农产品贸易、深化农业招商引资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精心策划、突出特色,强化宣传、统筹推进,高质量、高效率做好农业项目招商引资、展厅设计制作、展会组织管理等工作。支持各区县(自治县)和市级有关部门在展会前后举办招商周、采购会、贸洽会、文化节等丰富多彩的活动,为第十一届西部农交会烘托氛围。

  (三)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第十一届西部农交会组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共同做好展会筹备工作及展会活动全程保障服务工作,确保展会顺利举行。各区县(自治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要积极协调,统筹做好组团参展、招商引资、产品推介、客商邀请等有关工作,确保展会圆满成功。各区县(自治县)政府要搞好招商引资项目的筛选、报送,及早开展目标投资商、采购商的邀请和跟踪落实,收集、落实拟在展会活动期间签约的项目,搞好组团参展和有关省(区、市)代表团对口接待工作。

  未尽事项,请与第十一届西部农交会组委会办公室联系。联系人:晏亮,联系电话:89133169、13983665113,传真:89133167。

  

  附件:第十一届西部农交会组委会成员单位任务分解表

  

   二○一一年十二月六日

  


  附件:

  第十一届西部农交会组委会成员单位任务分解表

  

  
单 位
工作职责
市农委
负责组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统筹协调第十一届西部农交会筹备工作,编制展会总体方案,广泛开展招展、招商工作,组织实施有关专题经贸活动及各项展会配套活动,做好展会有关客人接待工作。
经济信息委
负责协调保障展会场馆供电、供气等工作。
市交委
负责观展群众公共交通保障工作。
市市政委
负责协调落实展会活动户外宣传广告位。
市工商局
负责维护展会市场经营秩序,做好活动现场消费者权益保障工作(设置现场投诉点)。
市质监局
负责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确保展示、交易商品的质量安全。
市公安局
负责展会活动安全保卫工作,包括交通疏导、展会秩序维护、安全保卫、消防管理及突发事件处置,做好展场、会场、客人入住宾馆及其周边安全防范工作。
市财政局
负责审核和落实财政补助经费。
市商委
负责组织市内外大型采购商(大型超市)与“两翼”地区对接,签订农产品购销协议。
市外经贸委
负责组织国(境)外企业参展,开展投资贸易洽谈,签订合作协议。
市工商联
负责组织民营企业参展和开展现场洽谈,组织企业参加项目合作、农产品订单签约活动。
市卫生局
负责展会活动医疗保障及卫生防疫工作,落实活动现场急救措施。
市气象局
负责提供展会期间气象信息,协调重庆卫视《天气预报》栏目宣传第十一届西部农交会。
市政府新闻办
负责组织媒体对展会活动进行全方位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活动氛围。
市接待办
负责做好有关贵宾接待工作。
市扶贫办
负责邀请对我市贫困区县(自治县)开展定点扶贫的地区及我市扶贫企业参展,开展项目洽谈、签约活动。
市供销总社
负责组织农产品采购商洽谈、签订农产品购销协议,协助做好“两翼”农产品采购专项活动。
台盟市委
负责组织台商参展和开展项目洽谈签约。
南岸区人民政府
负责打造良好的展会场馆周边环境,营造开幕式活动现场氛围,保障展会安全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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