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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同市百镇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12-08 生效日期: 2011-12-08
发布部门: 大同市政府
发布文号: 同政办发[2011]17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抓住我省实施“百镇建设工程”机遇,乘势而上,加强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加速产业聚集,推进我市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进程,发挥小城镇辐射带动功能,培育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新的增长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百镇建设工程”指导思想、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转型跨越,以科学规划为先导,以市政公用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为重点,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在“十二五”期间开展百镇建设工程。以增强城镇经济实力,强化发展基础、改善民生为目标,坚持规划促动、投资拉动、产业带动、政策推动、各方互动,进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使“百镇建设工程”发挥辐射和带动周边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作用,促进我市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为我市建设小康社会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总体目标。经过努力,争取到2020年将10个示范小城镇建成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配套、产业特色鲜明、人居环境优美、经济实力较强、具有较高的生活幸福指数和较强吸纳辐射能力,适宜居民生活、适应人才创业、适于企业发展的经济社会发展区域中心。

  二、“百镇建设工程”主要内容

  (一)实施五项建设,提高小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一是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按照市政标准新建或改造镇区道路、给水、排水、供热、供气等,完善市政公用设施体系,积极推进市政设施向周边村庄延伸,统筹镇村发展。实现镇区道路全部硬化,配套建设排水管渠、路灯和交通标志等。建设标准自来水厂,建立完善的供水保障体系。加快发展天然气、煤层气等气源,加强供气管网建设,提高燃气普及率。二是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强教育培训、医疗卫生、文化娱乐、体育休闲、农贸市场、商业服务等设施建设,提高服务乡村的能力,提升小城镇功能。三是公园绿地建设。做好环镇绿化带建设,有效隔离工业区和生活区,减少工业污染;结合新的“五个全覆盖”,建设镇区小公园,营造良好公共活动空间;做好庭院绿化,实现驻地企业、机关单位、居民小区、居民小院全部绿化。鼓励种植乡土树种,降低维护成本,见缝插绿,体现生态化。四是中心街市建设。通过改造现有商业街市,或在新区结合居民小区建设新的街市,打造适合小城镇的商业步行街,促进第三产业发展,服务周边人群。五是居住社区建设。结合扶贫移民搬迁和城乡用地增减挂钩,统筹镇村居民点布局,鼓励分散居住的居民以其宅基地置换镇区集中的居住用地,建设新市镇和农村新社区,实现土地的集约利用。新建居民小区的规划布局、建筑立面、屋顶、色彩等应体现小城镇地域特色,并按城市居住小区标准配建绿地、建筑小品等,创建一批宜居社区。

  (二)开展两项整治,塑造特色小城镇。一是景观风貌整治。研究提炼能反映当地建筑风格的建筑符号,对重点街道或中心街市的建筑外立面进行综合整治;对商业橱窗、门面牌匾、广告灯箱等户外设施进行规范,做到统一协调;拆除乱搭乱建的建筑或附属物,清理占道经营;塑造富有特色的城镇小品,形成具有多样性、地方性和观赏性的城镇人文景观,丰富城镇内涵;对乡镇企业的围墙、大门进行美化改造,体现企业文化,展现现代企业形象。二是环境卫生整治。全面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大行动,按照国家规范标准,设置足量的垃圾箱和清运设施,建立保洁长效管理机制;规划建设符合卫生要求的公共厕所,规范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行驶及行人的交通行为。通过采取全面整治、分片区整治、重点地段整治等多种推进方式,塑造体现乡土特色、和谐统一的小城镇整体形象。

  (三)强化小城镇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市场化步伐。一是加强小城镇农产品市场建设,形成完善的农村市场体系,继续搞好集贸、批发市场,形成完善的市场网络,为农产品流通提供全方位的支持。二是加强小城镇信息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向各类企业、各类市场、中介组织、各种专业协会和种养运销大户等延伸,提高服务功能。三是加强小城镇农村劳动力转移服务体系建设。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的就业能力。重点加强为进镇农民提供就业、社保、居住、医疗、教育等方面的服务。四是加强小城镇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合理的人才开发政策,更新用人观念,培养、吸引和利用人才。形成人才引得来、留得住、用得好的新机制。五是加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形成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不断拓宽重点镇经济社会发展空间,扩大经济增长点。
三、分阶段实施安排

  第一阶段:2011年为“百镇建设工程”启动阶段,主要是确定10-11个镇进入省级“百镇建设工程”示范镇,10个市级示范镇,2011年选择2个镇进行建设试点,总结经验。

  第二阶段:2012年-2015年,强化基础阶段,主要是加大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的投入和建设,加快产业发展,增强经济实力,提高重点镇吸纳人口能力。

  第三阶段:2016年-2020年,为全面发展阶段,继续加大投入,完善总体功能,提升发展质量,提高产业发展层次和水平,使我市“百镇建设工程”实现总体目标。

  四、“百镇建设工程”主要措施

  为使“百镇建设工程”工作扎实有效的推进,各有关部门要更好地协调配合,使“百镇建设工程”达到预期的效果,应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保证“百镇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了推进城镇化工作领导组,组长由耿彦波市长担任,各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百镇建设工程”的日常工作。各县(区)、镇人民政府要成立主要领导挂帅的“百镇建设”领导组,制定“百镇建设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形成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全力抓的工作局面。市人民政府按照省里指定的“双百”建设考核标准和实施细则,对省级“百镇”示范镇进行考核。鉴于我市小城镇起步晚、起点低的现实状况,按照省考核标准适当降低标准对市级重点示范镇进行考核。

  (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切实加大对“百镇建设工程”的资金投入。“十二五”期间,对省人民政府每年确定的20个省级重点镇,要加大投入资金,重点用于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银行信贷资金支持,各种金融网点要向百镇延伸,建立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扩大信贷资金使用规模。建设多元化投融资体制,大力筹措社会资金。同时市政府每年安排城镇化建设激励资金,重点对省、市示范乡(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行以奖代补。

  (三)创新总结经验,及时上报工作情况。各县(区)要对已申报为重点示范镇的小城镇因地制宜,提取小城镇个性因素,积极指导编制示范镇近期建设规划;深入发掘地方特点和文化,努力塑造城镇特色。并指派专人汇总工作情况,报送工程进度月报,每月5日前报送上月进度月报,并及时将工作内容、经验、做法及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以报告形式向市城镇化推进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上报。

  百镇建设作为我省推进城镇化一项重要举措,各县要认真实施本方案,精心设计、精心施工,建设精品工程;大胆创新,先行先试,积累经验,示范推广。

  

   二o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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