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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福建省财政厅等关于加快我省海洋人才培养培训工作的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12-09 生效日期: 2011-12-09
发布部门: 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福建省财政厅
发布文号: 闽教高[2011]104号
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经济贸易委员会、福建省科技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快我省海洋人才培养培训工作的意见

  (闽教高〔2011〕104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海洋与渔业局、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务员局(人事局)、经济贸易委员会(经济委员会、经济发展局)、科技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和《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加快培养造就一支适应我省海洋经济发展需要的海洋人才队伍,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高校海洋人才培养培训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海洋人才培养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福建是海洋大省,也是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试点省份。加快我省海洋经济发展,建设海洋强省,是深入实施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战略,推动我省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重大举措。2010年,全省海洋生产总值为3680亿元,居全国第5位。“十二五”期间,我省将大力发展海洋产业,海洋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4%以上;到2015年,海洋生产总值突破7300亿元,占全省生产总值28%以上,海峡蓝色产业带基本形成,海洋经济强省目标基本实现。加快海洋经济发展,迫切要求进一步提升海洋人才培养培训水平。

  

  我省海洋高等教育有着较好的办学基础。“十一五”以来,我省积极加强海洋学科专业建设,调整人才培养结构,扩大办学规模,努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目前,厦门大学海洋科学为国家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福建农林大学拥有水产品加工与储藏工程、水生生物学、海岸带森林与环境二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国家海洋局第三海洋研究所、集美大学拥有生物学、水产学、船舶与海洋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厦门大学、福建农林大学、集美大学等3所高校举办13个海洋类本科专业;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等4所高职院校举办了海洋类高职教育。但是,面对实施国家海洋战略的迫切需求和海洋领域人才的剧烈竞争,面对发展海洋经济和建设海洋强省的现实需要,我省海洋人才培养培训工作还不能适应国家和海西发展的需要,主要表现在:高校涉海学科和专业体系还不够完善,海洋人才培养规模亟需扩大、培养层次亟待提升,博士、硕士生培养规模偏小;高层次创新型人才、技能型人才和复合型人才培养亟需加强,海洋工程技术类人才的培养比较薄弱;涉海学科学术领军人物和高水平学科带头人偏少,国家级创新团队较少等;面向产业发展需求的培养培训体系还不完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提高等等。面对这些问题,迫切要求进一步加强海洋人才培养培训工作,努力为发展海洋经济、建设海洋强省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加快海洋人才培养培训的主要任务

  

  (一)组织实施人才培养规划

  

  根据海洋产业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任务,争取2012-2015年,在海洋化学、海洋生物技术、海岸带综合管理、船舶与海洋工程、交通运输工程、轮机工程、水产养殖、渔业资源、食品科学与工程、水产品加工与储藏工程、水生生物学、海岸带森林与环境和海洋经济、海洋国际贸易、海洋商务电子、涉海金融保险等领域培养博士研究生260人、硕士研究生2400人;在航海技术、海洋科学、轮机工程、交通运输和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等本科专业领域培养应用型人才12000人;在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海事管理、港口业务管理、国际航运管理、船舶检验等高职专业领域培养高技能人才15000人。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我省海洋经济发展需要相适应,海洋学科专业门类比较齐全、结构合理的海洋人才培养体系。

  

  (二)建设平潭海洋大学

  

  主动适应平潭综合实验区开放开发和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建设需要,充分利用两岸优质教育资源,根据共同规划、合作办学、合作管理的原则,加快建设平潭海洋大学。平潭海洋大学以培养海洋新兴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为重点,以平潭综合实验区产业发展急需人才为优先,以两岸产业对接急需人才为侧重,以合作两岸高校优势学科专业为支撑,紧紧围绕现代海洋产业、临港产业、服务业发展需要,重点建设海洋科学类、水产类和海洋工程类等学科群,适度发展信息工程类、能源类、文化创意类、旅游类、医药类等相关支撑学科专业,逐步形成海洋学科优势特色明显,相关学科交叉融合的多科性大学。
  (三)建立福建海洋教育联盟

  

  由省教育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牵头,联合厦门大学、集美大学、国家海洋局第三海洋研究所等有关高校、研究机构和大型企业建立福建省海洋教育联盟,搭建产学研联合培养培训人才的新平台。联盟各方共同研究制订和组织实施人才培养培训计划,研究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和培养标准;共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的实习实训基地,促进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组织实施“订单式”人才培养培训专项计划,开展涉海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共同组织引进国际国内相关院校优质教育资源,联合开展师资培训、教材建设,建设海洋教育课程网,提升海洋教育水平。

  

  (四)成立海洋教育咨询委员会

  

  加强海洋教育研究,由厦门大学牵头联合两岸海洋类高等学校,聘请知名的海洋教育专家、学者成立福建省海洋教育咨询委员会,对我省海洋教育发展规划、学科专业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和重大教育教学改革建设项目等提供咨询论证和评估审议意见,推动我省海洋教育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五)加强海洋科普教育

  

  充分利用、发掘我省海洋文化的丰富资源,组织厦门大学、集美大学、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福建省海洋学会、省水产学会等省内涉海机构编写《福建省海洋科普丛书》等一系列涉海科普著作,开展海洋知识的普及教育,切实增强全社会的海洋意识。推进海洋文化进校园,发挥厦门大学海洋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平台的优势,同时在有条件的高校和中小学开设海洋类专业选修课、科普论坛和讲座等,把海洋文化融入校园文化体系,增强学生的海洋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加大海洋环境保护宣传力度。举办“海洋周”等大型公益活动,充分发挥高校大学生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活动作用,在全社会营造建设海洋强省的良好氛围。

  

  三、加快海洋人才培养培训的主要政策措施

  

  根据我省发展壮大以港口群为依托的现代临港产业,加快培育和发展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壮大提升海洋传统优势产业需要,着力建设好一批重点学科专业、抓好一批人才培养改革项目、加快建设一批高水平学科创新团队和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努力提高海洋教育的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一)重点建设好一批学科专业。依托“985工程”和“211工程”,加强厦门大学海洋科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等有关涉海国家重点学科和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积极支持厦门大学发挥优势,推动学科交叉融合,加快发展海洋工程、海洋信息、海洋资源、海洋管理、海洋战略、海洋经济、海洋人文、海洋法学等相关涉海学科专业,丰富我省海洋学科体系,使海洋交叉学科成为提升我省产业层次的重要支撑,成为高校学科专业新的生长点;支持集美大学和福建农林大学建设好轮机工程、水产养殖、渔业资源、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水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水产品加工与储藏工程、水生生物学、海岸带森林与环境等省级重点学科,争取部分学科和一些领域达到全国先进水平;支持福建中医药大学培育海洋药物新兴学科。支持集美大学、平潭海洋大学、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和其它相关高校加强涉海专业建设,重点建设好一批海洋科学、轮机工程、航海技术、水产养殖学、海洋药学等本科特色专业和水产养殖技术、轮机工程技术等省级高职精品专业。支持有条件高校设置一批目前在海洋环境监测与预报、海上执法、海洋维权等人才紧缺领域专业和尚属空白的海洋管理、海洋生物资源与环境、船舶电子电气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港口海岸及工程、水资源与海洋工程、海事管理、救助与打捞工程等本科专业及水生动植物保护、海洋捕捞技术、渔业综合技术、船舶工程技术、航道工程技术等高职专业。

  

  (二)加快发展海洋类研究生教育。支持厦门大学以海洋科学为中心,大力拓展其他涉海相关专业的研究生培养工作,特别是要加快应用型研究生的培养工作,新增一批涉海学科专业的博士学位授权点;推进集美大学博士立项单位建设,争取2013年船泊与海洋工程、水产学两个学科增列为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支持有关高校和科研院所联合开展目前空白的船舶与海洋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航运管理等学科的研究生培养工作。

  

  (三)抓好一批人才培养改革试点。支持厦门大学实施海洋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以“国家理科海洋科学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国家海洋环境科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福建省海洋科学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等人才培养基地为依托,加快培养高素质拔尖创新人才。支持集美大学、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等高校与大中型海洋企业、上市公司和科研院所等合作办学,建立产学研用联合培养人才新机制,联合成立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联合开展学科专业建设,联合培养培训各类急需紧缺人才,提升人才培养的适应性和针对性。支持平潭海洋大学充分吸引、利用台湾高校在海洋等领域的优质教育资源,通过两岸高校合作举办二级学院、合作建设学科专业、联合培养人才和开展科技研究等,把学校建设成为两岸海洋教育交流合作的前沿平台。
  (四)建设好一批高水平学科创新团队。根据涉海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需求,依托国家“千人计划”、“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创新研究群体”、“教育部创新团队”、“高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等国家级人才计划,支持高校加大力度引进一批涉海专业领域海内外学科带头人。将涉海相关学科高层次人才需求纳入福建省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在“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闽江学者计划”、“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等优先予以支持。要巩固扩大海洋科技人才参与对外交流培训的渠道,建立稳定的与国际海洋机构交流工作机制,有计划地组织我省海洋科技人才对外的考察和培训,着力建设一批高水平的学科创新团队。

  

  (五)建设好一批人才培养培训基地。根据我省海洋产业发展需要,以产学研合作为纽带,在全省分层次建立或确立一批海洋产业人才培养培训基地,面向海洋产业相关领域培养培训人才、开展技术研发等,为海洋产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支持厦门大学充分发挥涉海学科优势突出、创新资源集聚的优势,大力加强与国内外著名涉海高校联合开展合作,加快培养学科带头人和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在重大海洋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及其产业化与社会化服务上发挥龙头作用,努力建设成为承担国家重大项目的海洋科技研发创新基地和高层次海洋人才培养基地。由厦门大学牵头建立我省海洋人才培训中心,培养海洋管理、海洋能源与环境、海洋信息和海洋工程技术人才,对涉海从业人员进行继续教育,构建终身海洋教育体系。

  

  --支持集美大学充分发挥航海类学科优势,与国内外知名海洋企业联合建立海洋人才培养培训中心,使之成为我省航海类本科生实习实践及航海类技术人员培训基地。

  

  --支持平潭海洋大学以培养海洋新兴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为重点,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人才培养培训机制,成为我省现代海洋产业、临港产业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

  

  --支持福建农林大学充分发挥涉海洋类学科优势,在海洋类食品生产、海洋类食品加工方面与国内外知名海洋企业联合共建,使之成为我省涉海洋类本科生实习实践及技术人员培训基地。

  

  --支持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通过创建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与海洋企业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努力建设成为我省海洋交通运输业、船舶工业、海洋渔业、港口物流业、滨海旅游业、船舶检验等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加强船员、对台渔工、渔民转产转业、渔业技术人员培训等。

  

  --支持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以加强我省海洋运输人才培养培训为重点,通过整合资源,紧密校企合作,努力建设成为我省航海技术、船舶工程技术、港口工程技术等相关专业高职学生实习实践基地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六)建立产学研结合的人才培养机制。积极探索建立以政府指导、行业(企业)为主体、院校为基础的海洋产业人才培养机制,联合成立海洋产业人才培养教学指导委员会,促进高校按海洋产业发展需求制订人才培养规划、专业设置、培养目标和质量标准。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加强沟通与协作,切实加强对海洋产业人才培养工作的宏观指导,及时提供产业发展与人才需求信息,引导和支持高校密切跟踪产业发展趋势,及时制订和调整人才培养培训计划,促进加强学科和专业的改革与建设。海洋企业要为有关高校提出人才培养规格和质量要求,及时提供毕业生在工作岗位实际表现的反馈信息,支持高校在企业设立实习实训基地。高校要根据行业发展和企业需求,调整专业设置和专业方向,制定培养计划,加强教学基础条件建设,组织人才培养,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才资源开发办公室)

  福建经济贸易委员会

  福建省科技厅福建省人才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一一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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