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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安监局无锡市“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12-13 生效日期: 2011-12-13
发布部门: 无锡市政府
发布文号: 锡政办发[2011]337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安监局《无锡市“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无锡市“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

  (市安监局2011年12月)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根据《江苏省“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无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时期工作回顾

  

  我市“十一五”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求真务实,勇于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和网络基本形成,监管监察工作得到明显加强,一批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整治。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全覆盖,并与国家“金安工程”信息化专网初步对接,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平台投入运行,重大危险源监管和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全国领先。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落实,在全国率先推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和工业企业abc分类监管工作,基础管理得到加强。认真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经济政策,创造性地开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教育培训和安全文化建设取得新进展。“十一五”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各类事故稳中有降,非煤矿山领域实现“零死亡”,亿元地区国民生产总值(gdp)安全生产事故死亡率从2005年的0.30,逐年下降至2010年的0.1,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未超过省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较好地实现了“十一五”规划提出的总体目标,为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

  

  二、现状与形势

  “十一五”期间,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安全监管任务仍十分繁重。一是企业数量众多,全市共有工业企业4万多家。二是危险化学品、职业健康等安全监管任务繁重。全市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3641家,其中生产企业498家、经营企业3143家;全市涉及职业危害因素的企业有8093家,职工总人数为620439人,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的职工总人数为160755人。三是建筑施工面积总量大。重点工程、市政道桥项目多,建设工程现场安全监管压力大,特别是轨道交通的施工和投运,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新的课题。四是交通安全压力大。全市辖区内国、省道干线和地方公路长3859公里,农村道路约8000公里,全市各类机动车总量达126万辆,机动车驾驶员125万人。五是特种设备注册数量达20万台套,占全省的20%以上,尤其是电梯、气瓶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特种设备备受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六是外来务工人员多。全市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达359.53万人,其中外来务工人员达200多万。

  

  当前,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事故总量仍然很大,一般事故还处高位,较大事故时有发生,重大事故未能杜绝。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有:一是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仍然脆弱。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尚未落实到位,安全投入不足,隐患得不到及时整治;基层监管力量薄弱,业务素质亟待提高。二是重点领域安全形势不容乐观。道路交通事故伤亡人数总量仍然偏大,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仍然多发。三是一些源头性、基础性预防措施尚未全面落实。全民的安全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亟待加强;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等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有待进一步加强。对于这些问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是全面推进发展方式转变、调整优化经济结构的攻坚时期,更是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时期。随着我市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安全生产工作将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和新特点,我市安全发展的任务将越来越重,监管的难度将越来越大,安全生产工作将面临新的挑战。
  三、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落脚点,以遏制伤亡事故和减少职业危害为着力点,进一步织密安全生产责任网、监督网、保障网,深化责任落实体系、执法整治体系、基层基础体系建设,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预防与应对能力,推动安全保障型社会建设,促进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为无锡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总体目标

  

  到“十二五”期末,全市亿元地区生产总值(gdp)安全生产事故死亡率比2010年下降20%,其中2011年0.095、2012年0.092、2013年0.088、2014年0.084、2015年0.08;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比2010年下降15%以上;工矿商贸事故死亡人数比2010年下降15%以上;较大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比2010年下降15%;职业危害申报率达85%以上;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下降35%;火灾10万人口死亡率控制在0.1以内;特种设备万台事故率等其他各项省控指标低于全省平均值。

  

  四、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体系

  

  全面落实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职责、监管标准及责任考核制度,形成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指导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大力推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基于企业安全等级的分级监察机制。

  道路安全:完善城市交通安全规划,健全城市道路交通长效管理联席会议机制,严格落实城市重大建设项目交通影响分析评价制度,使项目开发建设与城市交通承载能力相协调,使道路规划建设与交通实际需求相适应。整合公安、交通、农机、城管等相关部门执法力量,科学安排勤务,健全管理机制,提升管理合力,建立高效动态的工作机制,形成覆盖全面、管理到位、反应灵敏的道路交通安全执法管理格局;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管理,探索实践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新模式,有效扭转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格局;重点加强和规范城市道路停车秩序管理,优化停车管理办法,充分运用收费杠杆均衡停车分布,有效缓解中心城区停车难矛盾;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科学管理水平,继续加大疏堵保畅的力度,提高既有道路通行能力,推进区域交通组织渠化优化、交通信号优化,增设交通标志、标线、隔离护栏和安全防护设施等交通管理项目。

  

  消防安全:全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着力提升社会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期火灾、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4个能力,促进消防安全责任制全面落实,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严格有关消防安全责任制,着力提升消防安全防范能力,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实施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整治易燃易爆单位、人员密集和“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大型工业园区火灾隐患,开展消防队标准化建设和消防知识普及工作,群众消防常识知晓率保持全省领先位置。2012年完成市消防应急救援中心建设任务。

  

  建筑施工:强化建筑工程招投标、建筑业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许可、工地现场施工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和动态管理。健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工程参建各方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及失信惩诫制度,对事故屡发、整改不力的建筑施工企业实行市场限入。加强建筑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提高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以轨道交通、保障性住房、桥梁、高层建筑等为重点,开展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整治以及预防高处坠落、施工坍塌、火灾等专项治理。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安全监管效能,为工程建设提供安全保障。

  

  特种设备:加大对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的监督抽查力度,进一步加强使用环节的监管,积极运用物联网技术实施对电梯、气瓶、大型起重机等特种设备的科学监管,推进基于风险评价的特种设备分类分级监管,完善使用安全管理标准化制度。实施移动式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压力管道元件、气瓶、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安全专项整治。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动态监管体系、安全责任体系和风险管理体系。
  交通运输: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和运用“三为七预”安全文化监管体系指导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工作,健全安全监管机构,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监管制度,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监督管理;继续深化水上交通、道路运输和工程建设等领域的专项整治;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大力加强安全生产的培训、宣传和教育;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有针对性的组织演练,探索建立应急处置队伍和经费管理的新途径新办法,加快各类应急资源的整合,提高应急管理水平;确保辖区航道畅通,不发生因监管不到位而造成的航道6小时以上堵档事故和重大船舶污染水域事故。确保不突破控制指标,不发生辖区水域3人以上较大死亡事故;确保严格履行“三关一监督”职责,不发生因监管不到位而导致的较大以上道路运输事故;确保交通建设工程监管到位,不发生较大以上责任事故。

  

  职业健康:开展全市职业危害状况普查,摸清各类企业职业危害的底数、地区分布状况、危害程度,加快职业健康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建设。以防治高毒物质和粉尘为重点,在各行业范围内开展分类、分批职业危害隐患防范专项治理行动。大力推进职业健康安全许可证管理工作。实现存在职业危害的用人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接触职业危害物质的劳动者职业健康培训率达9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率达80%以上,粉尘、毒物等主要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85%以上,新(改、扩)建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审查率达到7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识设置率达90%以上,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劳动者的体检率达75%以上,职业危害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危险化学品: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率先实现危险化学品安全状况根本性好转。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管,全面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切实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本质安全程度,2012年底前,全市所有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有固定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化工生产的企业必须全部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及以上水平。加快推进化工企业“退城进园”,所有安全防护距离不达标的化工生产企业要制定搬迁或关停计划,力争于2015年底前完成搬迁或关停。加强各化工集中区专门消防站建设,2011年底前,所有化工集中区消防站通过省级验收。加强新设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审查,有序推进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准入门槛。

  

  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安全管理,努力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企业达标。严格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意见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等相关规定,在全市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工贸行业(领域),全面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达标工作。通过制定分年度、分行业实施方案,层层部署发动,强化激励约束,培育和推广先进典型经验,加强服务、指导和监督,有效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机制,逐步形成政府倡导、部门推动、企业落实、市场促进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格局,努力实现相关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的全覆盖。其中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要在2012年底前100%安全达标。全市冶金、机械等工贸行业企业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要在2013年底前全面达标;所有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要在进一步深化abc分类管理的基础上,实现升级升档,到2015年底前实现安全达标。

  

  (二)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法规制度体系

  

  适时制定出台《无锡市安全生产条例》、《无锡市消防安全条例》、《无锡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无锡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实施办法》、《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职制度》等地方法规或政府规章。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建立完善高危行业安全生产市场准入、退出、淘汰机制。完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新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生产信息发布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行政处罚、事故查处及责任追究等行政执法程序和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文书,促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实行重点车辆户籍化管理制度,在强化大型客运车辆安全监管的同时,将管理对象延伸拓展到校车、危险物品车辆和工程作业车等特殊车辆;积极发展专门接送中小学生的校车,建立和完善校车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车辆和驾驶人员达到规定要求。建立并实施道路安全审核制度,在道路项目在规划、设计、施工和运营各阶段充分考虑安全需求,最大限度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避免和减少出现交通事故多发路段;积极倡导“绿色交通”理念,为公交出行、自行车出行及步行交通参与者提供便捷、畅通的道路通行环境,进一步优化城市交通结构,改善城市人居环境。

  

  (三)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监察体系

  

  进一步强化监管监察,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手段,依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安全生产事故。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坚持重大事故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强化事故易发、多发行业安全监管,加强非煤矿山的作业现场督查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的流向监管,指导督促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行业安全管理工作,积极探索轨道交通营运安全工作机制。建立相关行业、相关部门协作联动、信息通报制度,跟踪督促并及时掌握各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解决突出问题,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能力。

  

  (四)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

  

  加快各级政府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全面掌握危险化学品企业分布、重大危险源、救援基地、应急队伍、应急物资等基本情况。完善各级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应急预案动态管理和应急队伍建设,强化企业、部门和地方政府三级预案的衔接,完善预案评估管理和备案制度。建立应急救援专家库,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专家的技术支撑作用。以公安消防队伍及其他优势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依托,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设置化工园区(集中区)应急管理办事机构,配备应急管理人员,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储备必需的应急物资,提高重大事故的快速处置能力。危险化学品企业切实改进完善应急救援方案,建立专兼职救援队伍,定期开展演练,提高自救能力。加强各级政府、各化工园区(集中区)与企业的应急联动,联合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演练,提高重特大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到2015年底,全市各级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初步建成,基本实现各级信息共享,应急物资储备充足,各级专业化救援队伍训练有素、反应快速、装备齐全,全市的应急救援能力显著增强。

  

  (五)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

  

  加强安全培训机构建设,整合各种社会资源,推进安全培训机构优势整合。到2015年,力争建成3至4家基础设施全、师资队伍优、教育手段新、培训质量高、社会影响大的安全培训机构。“十二五”期间,全市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综合业务培训率达到100%,职业健康、危险化学品等监管人员专业技能培训率达95%以上;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率、复培复审完成率均达100%。积极实施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制度,到2015年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等高危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90%以上取得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其他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60%以上取得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其余均应通过无锡市企业安全管理任职资格考试。有效推进网上培训教育模式和计算机考试,到2015年实行计算机考试率达到80%以上。

  

  广泛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十二五”期末,每个市(县)、区至少要有1个镇(街道)成为国家安全社区,确保有1个市(县)、区全面建成国家安全社区。推进“安全生产示范村(社区)、企业”建设,树立一批高质量的国家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典型。全面开展安全文化、安全法制、安全责任、安全科技和安全投入等方面的宣传。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和“安康杯”竞赛等活动,大力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等即将修订或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提高全民安全素质。积极举办专家讲座、安全论坛等安全生产经验交流、理论研讨学术活动,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建立政府主导下的全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网络,将交通文明作为文明市民的重要指标,开展交通文明宣传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单位、进农村活动,号召市民文明行车、乘车、停车、行路;深入开展排队日、让座日、交通志愿者服务活动和公交、出租汽车等窗口行业创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活动,提升交通服务文明水平。建立儿童和青少年的阶梯式教育体系,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编写使用与不同年龄段儿童和青少年生理和心理特征相适应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教材。
  五、重点项目

  (一)建设“感知安全”项目

  

  1.利用最新的物联网技术对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系统进行智能化升级改造,进一步提高和完善监测预警数据实时采集、实时报送、实时处理、信息共享、分级监管、联动互动的监测预警整体平台。

  

  2.开发作业场所有毒有害物质浓度超标监测预警子系统。对作业场所有毒有害重点监管单位的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列入监控重点对象,参照重大危险源监控模式,在企业建立监控平台的基础上,实施联网监测预警。

  

  3.开发安全生产智能执法系统。利用3 g通讯网络带宽畅通优势,在安全检查、行政执法时,个人掌上电脑与局信息系统联通,进行企业信息查询、执法文书开具,同时将现场照片、执法文书等资料自动录入信息系统,使现场执法、信息录入工作一次性完成,减少执法人员工作强度,提高执法工作效率。

  

  4.开发事故隐患排查自查自报系统,形成全市统一的安全生产动态监管平台,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和政府部门的安全监管行为。

  

  5.增加功能模块。增加危险化学品使用、作业场所职业健康行政许可功能模块;增加法律文书网上审批功能模块。

  

  (二)实施安全培训电化教育工程

  

  1.开发安全培训网上报名、网上课堂、智能题库、电子试卷、计算机考试、自动判卷、考分汇总统计系统。

  

  2.推行和应用三维动画模拟实际环境的互动性特种作业人员实际操作考试软件系统。

  

  (三)全面实行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制度

  

  参照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任职资格基本要求和条件,实施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制度。对本市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普遍进行规范、系统的安全法规、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任职资格方能上岗。着力提高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综合管理技术素质,夯实企业安全生产的基础。

  

  (四)大力推进智能交通物联网平台建设

  

  1.建成动态交通流分析及智能控制系统,进一步均衡道路交通流量。

  

  2.建成机动车轨迹信号采集系统,实现车辆布控和追逃、车辆违法检测拦截、数据查询、流量统计、协助执法、协助侦破肇事逃逸车辆及治安及刑事案件等重要功能。

  

  3.建成道路交通指挥控制系统,包含 1个中心(无锡市公安交通指挥中心)、2个分中心(锡山区和惠山区分中心)、7个分控室(4个城区大队和3个高速大队),为全市的道路畅通、交通组织、突发事件的处置、警力的合理高效调度等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

  

  (五)实施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

  

  1.健全完善多部门联动的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机制。建设交通事故自动监测系统,逐步实现市区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和部分城市主干道的交通事故自动监测及报警,提升交通事故处置快速反应能力和事故救援效能;强化110公安、119消防、120急救、气象、供电等部门的联系协作,优化联勤联动机制,提高快速反应能力;按照区域均匀分布的要求,引导扶持创建3至4家设备先进、实力雄厚的大型起重运输单位,建立长期的应急救援联动机制;规范应急物资存储点设置和定期检查制度,在各交巡警大队辖区均匀设置3至5个应急物资存储点,统一购置物资,定期组织检查维护;按照我市道路与流量的现状,设立“三环”25个交通分流点。

  

  2.根据省级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布局要求,整合利用现有社会资源,建立省级化工应急救援无锡综合基地,力争实现对苏南片区范围内重特大事故反应快速、救援有力,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六、保障措施

  (一)加大安全生产投入

  

  规范和完善由市政府引导投入,各级地方政府配套投入,企业主体依法投入的安全生产投入机制。十二五间,继续加大对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的投入,适度增加市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规模,市(县)、区和镇(街道)建立本级安全生产专项基金。专项基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保持适度增长,及时拨付到位,确保安全投入资金。各级政府要督促企业安全生产专项经费按规定提取,专款专用,确保安全生产。

  

  1.加大安全设施设备的投入,努力实现作业场所安全设备设施标准化。

  

  2.加大专项整治和隐患整改的投入,以企业为主,政府支持,确保隐患整改所需的资金。

  

  3.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的投入。

  

  4.加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投入,特别是要设立应急物资储备更新机制,确保应急需要。
  5.加大安全监管装备和信息化管理的投入,为职业健康、危险化学品等监管监察人员配备必要的执法取证、检测检验、应急救援和个人防护等装备用品。

  

  6.安全生产专家工作经费的投入。

  

  7.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奖励经费的投入。

  

  8.认真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经济政策,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分散企业事故风险,维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稳定。

  

  (二)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作用

  

  1.充分发挥各级安全生产协会的作用,探索建立会员单位自我完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主体责任落实机制。

  

  2.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在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事项、危化品安全、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安全等方面的安全评价、技术咨询等技术服务功能,严格标准,规范行为,确保服务质量。探索建立规范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行为的约束机制,培育规范有序健康的安全生产中介服务市场。

  

  3.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专家的安全技术支撑和决策支持作用。组织专家积极参与安全生产领域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发展规划的研究编制;参与安全生产形势的预测分析;参与安全生产相关专业领域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参与安全检查、隐患整改、事故调查、应急处置等具体工作;面向社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技术咨询、技术论证、技术推广等技术服务。

  

  4.积极研究、推广和应用安全生产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从源头上、装备上、技术手段上提高本质安全程度。

  

  (三)加强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

  

  1.明确职业健康监管职能和工作标准,完善职业健康监管机构和队伍,强化监管责任,落实人员、经费和装备。

  

  2.切实加强镇(街道)安监队伍建设。在各镇(街道)已经明确安全生产职责和机构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生产安全、消防安全、道路安全、特种设备等公共安全工作的分管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所需人数由各镇(街道)视实际需要而定;每个村(社区)都要按要求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员。落实公共安全工作的场所、经费和装备,明确工作标准和责任。

  

  3.进一步完善各级安监队伍建设标准,加强安监人员专业化、规范化培训。通过竞赛考核、典型带动、考察研究、总结创新等活动的组织,不断提升安监干部的业务能力和素质,提高安全监管监察效能和水平,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安全监管队伍。

  

  4.要进一步探索新形势下的执法监察模式。探索镇(街道)委托执法机制,进一步完善联合执法制度和打非治违的工作机制,不断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四)加强目标责任考核

  

  坚持把安全生产纳入到各级政府、各级领导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一岗双责”。各市(县)、区和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在制定地区、部门发展任务时,要同步明确安全生产目标,做到安全工作与其他工作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考核。坚持把安全生产纳入各级政府、各个部门的目标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目标考核,把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指标体系和相关工作考评体系,实行严格考核,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保证“十二五”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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