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治贪、治庸、治懒、治散”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12-19 生效日期: 2011-12-19
发布部门: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文号: 汕府建[2011]221号
  机关各科室,各归口管理和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治贪、治庸、治懒、治散”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治贪、治庸、治懒、治散”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干 部队伍作风建设,促进 机关作风转变,提升工作绩效水平,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又快又好发展,根据 《中共汕头市委办公室汕头市人民政府印发 关于在全市开展“ 治贪、治庸、治懒、治散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的通知》(汕办 发〔2011〕29号)要 求,结合实际, 现就我局开展“治贪、治庸、治懒、治散”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四治”)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狠抓作风转变,推动责任落实,强化责任追究,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危机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做到清正廉洁、干净干事、勤政高效,激励广大党员干部积极进取,奋发有为,以特区扩围为契机,加快城市化建设进程,为推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全面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纪律和组织保证。

  

  二、工作目标

  

  (一)治贪固根基,惩治贪污腐败弘扬清风正气。 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改进党风廉政建设的薄弱环节,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从严惩治以权谋私、滥用职权、贪污腐败、失职渎职等行为。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深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切实加大对工程建设、招标投标、行政审批等重点领域的监督力度,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二)治庸提能力,改变庸碌状态推动发展提速。 完善选人用人制度,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原则,实行“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导向,建立上评下、下评上、横向评、纵向评和群众评的立体评价体系,各单位、各部门要积极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全面提升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管理水平,形成人人自我加压、创先争优、奋发有为的政务环境,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进一步解放思想、激发活力,加快推动转型升级、科学发展。

  

  (三)治懒增效率,严处懒惰现象促进高效服务。 强化落实目标责任制,以目标倒逼任务、任务倒逼时间、时间倒逼程序、程序倒逼分工、分工倒逼个人,逆向推动工作落实,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办事回执制、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办事流程,促进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为实现赶超进位打下坚实基础。

  

  (四)治散正风气,整顿松散行为加强队伍建设。 通过建立健全内部管理长效机制,增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干部大局观念和党性修养,加强学习教育,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强化督促检查,解决干部纪律松弛、作风松散,执行力不强,服务意识和规范意识淡薄,办事拖拉推诿等问题,促进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打造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叫得响、作风上过得硬”的干部队伍。

  

  三、组织机构

  

  成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徐凯任组长,党组书记王德声、纪检组长黄卡新任副组长, 郑丽明、杨 鮀 生、陈淑雄、许建生、林耿明、颜廷启、李舜通 为成员,负责全局“四治”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下设办公室,设在监察室,由张雁同志任主任,成员由从局机关有关科室抽调,负责全局“四治”工作的日常管理和协调联络工作。

  

  各单位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 制定工作方案,加强督促检查 。

  

  四、专项整治的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整治范围

  

  此次专项整治包括以下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含窗口),局各归口管理和直属事业单位。

  

  (二)专项整治内容
  根据全市专项整治内容,结合实际,我局重点对以下38项内容进行整治:

  

  1、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接受红包礼金,伸手索要财物、纪念品的;

  

  2、违反法律及有关规定,乱执法、乱检查、乱罚款、乱处理的;

  

  3、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搞权钱交易,收受贿赂及不正当利益的;

  

  4、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的;

  

  5、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公款旅游的;

  

  6、到下属单位或管理的企业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的;

  

  7、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私分公款的;

  

  8、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

  

  9、在开展日常业务工作或代表单位对外联系业务时收取回扣或其它物品的;

  

  10、接受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按摩及其它高消费活动或礼品、购物卡、有价支付凭证的;

  

  11、 参加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的,包括使用公款为上级机关工作人员组织或支付上述高消费活动的;

  

  12、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有关规定选拔干部,没有 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的;

  

  13、没有坚持“以德为先,德才兼备”原则和“量才适用、人岗匹配”的选人用人标准,在选人用人上搞不正之风的;

  

  14、选拔任用干部搞“一言堂”的;

  

  15、跑官要官,拉票贿选,大搞歪风邪气的;

  

  16、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对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不贯彻、不落实、不执行或在执行中敷衍应付,瞒上压下甚至阳奉阴违的;

  

  17、对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幸福汕头”的重大决策部署执行不力,在既定时限内不能按计划完成任务的;

  

  18、固步自封,安于现状,事业心不强,缺乏创新的主动性,无法打开工作新局面的;

  

  19、工作报喜不报忧,不敢触及问题和矛盾,不能主动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的;

  

  20、没有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或者对提出的问题没有认真落实整改的;

  

  21、没有坚持单位领导接待日制度,对企业、群众的合理建议和来信来访不 重视、不采纳或不认真落实整改的 ;

  

  22、没有按规定向组织报告收入、住房、子女就业等个人重大事项的;

  

  23、政治纪律涣散,缺乏政治敏锐性,随意散布不满言论、传播小道消息、诋毁党和政府形象的;

  

  24、没有按照规定实行政务公开的;

  

  25、窗口单位没有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办事制度的;

  

  26、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没有按规定将有关行政许可事项纳入行政电子监察系统的;

  

  27、办事拖拉,马虎应付,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的;

  

  28、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淡薄,以管人者自居,对待前来办事的企业、群众态度生硬、作风粗暴的;

  

  29、对群众的呼声和企业的合理需求置若罔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

  

  30、纪律松弛,上班迟到早退的;

  

  31、 工作时间上网玩游戏、打牌、炒股的;

  

  32、 工作日中午违规饮酒的 ;

  

  33、 参与赌博的 ;

  

  34、 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省、市定点采购规定等文件规定行为的;

  

  35、 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私设小金库的;

  

  36、违反上级文件规定标准,乱补乱贴,乱发钱物的;

  

  37、没有严格实行接待审批制度,未能坚持“定点接待,严格标准,总量控制,按月结算,限额支出,厉行节约”规定的;

  

  38、违反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公车私用的。

  

  五、专项整治的方法步骤

  

  (一)动员教育(2011年12月9日-2011年12月22日)

  

  各单位要召开“四治”工作动员大会,深入发动,广泛动员,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上下功夫,为“四治”工作奠定思想基础。

  

  1、制定工作方案。各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专档,出台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工作方案于12月22日前报局“四治”办。

  

  2、组织专题学习。要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学习领会李锋书记在全市干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徐凯局长在局“四治”专项整治行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切实提高对“贪、庸、懒、散”四种行为危害性认识,强化“有错是过,无为也是过”的责任意识,激发党员干部参与活动的内在动力。  3、开展专题讨论。以“治贪固根基、治庸提能力、治懒增效率、治散正风气”为主要内容,开展作风建设大讨论,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对照检查(2011年12月23日-2012年1月9日)

  

  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结合部门和岗位职责,对照上述所列38项内容,开展自我剖析,查找在思想品质、能力素质、履职尽责和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1、广泛征求意见。通过“一电两箱三组织”(一电:即公开投诉举报电话,两箱:即公开电子举报邮箱和设置举报箱,三组织:即组织群众评议、组织开展问卷调查、组织深入基层调研)等方式,畅通渠道,广开言路,接受建议,及时排查本单位突出问题。

  

  2、自查自纠。通过开展谈心、专题座谈等活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与人为善,互相帮助,增强团结,共同进步;充分听取来自各个方面、各个层次的意见和建议,查问题、找差距,全面、客观地评价自身履职情况和作风情况。

  

  3、开展岗位公开承诺活动。通过时间倒逼、工作倒逼、目标倒逼、责任倒逼,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队伍能力建设,提升行政服务效率,强化干部管理监督。

  

  (三)整改落实(2012年1月10日-2012年5月25日)

  

  1、各单位、各部门要针对征求意见、自查自纠中查找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自行组织整改,一整到底。对整改效果不好,达不到要求的单位或个人要重新进行整改;对整改到位、效果显著的单位或个人将进行表彰;对多次教育不改、消极整改或整改效果不符合要求的单位或个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问责。

  

  (四)督查问责(2011年12月9日-2012年5月25日)

  

  采取集中检查、明查暗访、回访服务对象、责任追究等方式,全面开展督查问责工作。

  

  1、公布举报、投诉电话。通过汕头建设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增强舆论宣传。

  

  2、聘请“四治”专项整治行动义务监督员。引入外部监督机制,面向全社会,聘请义务监督员,对全系统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监督。

  

  3、集中检查。局“四治”办将组成督导检查组,结合上列38项内容,对各单位、各部门“四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建立每月工作汇报制度,通过每月召开一次“四治”工作汇报会,听取各单位、各部门“四治”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以进一步深化“四治”工作。

  

  4、明查暗访。把明查暗访作为查找问题、促进整改的重要手段,贯穿活动全过程。重点对服务承诺制、办事回执制、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行政许可事项以抽查形式开展综合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办理时限、条件、范围、质量、服务承诺、纳入电子监察系统情况等。同时,局“四治”办将组织义务监督员组成暗访组实施实地暗访,主要针对机关作风建设、落实工作责任、依法行政、廉洁从政以及服务公众等方面的表现状况,采取不打招呼、不定时间等方式,有重点、有目的地开展暗访工作,及时曝光发现的问题。

  

  5、回访服务对象。要有针对性地选择服务对象,采取电话回访或实地回访的方式,对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承诺等情况进行回访,倾听群众和办事人员意见和建议。对回访中发现的问题,能当场解决的绝不拖延,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解决的,要落实专人,限期整改。

  

  6、责任追究。对明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视其情节轻重和影响程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行问责。对问题性质轻微的,由局“四治”办进行约谈;对性质比较严重的,将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公开曝光,同时视情况可采取效能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提出整改措施、发出效能监察建议书和诫勉谈话等形式处理;对性质严重的,以责令书面检讨、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方式问责;依照有关规定应给予纪律处分或者追究法律责任的,从其规定。

  

  (五)总结提高(2012年5月26日-2012年6月15日)

  

  1、举行一次由群众、企业及社会各界评议局窗口单位、局机关的活动。同时,开展网上评议和问卷调查活动,全面检验整改成果。

  

  2、建立健全制度。要紧密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实际,围绕转变作风、提高执行力,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尽快形成一套量化管理、责任明确、考核有据、奖罚分明的制度体系。
  3、及时上报资料。各单位、各部门要对“四治”工作各阶段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并于各阶段结束前三天报局“四治”办。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四治”专项整治行动摆上重要议程,主要领导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负起责任,要指定专责领导负责该项工作。要严格按照本方案提出的目标要求,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二)领导率先垂范。 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带头强化责任、带头改进作风、带头解决问题、带头化解矛盾,抓好本级,带好下级,努力形成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良好环境氛围。

  

  (三)加强督导检查。 局“四治”办要切实加强 全局“四治”工作的日常管理和协调联络工作,加大督导检查力度。

  

  (四)解决突出问题。 各单位、各部门要立足实际,讲求实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不包庇纵容,不姑息迁就,下“猛药”,出“重拳”,治“顽症”,在抓落实、促发展上见成效。

  

  (五)营造浓厚氛围。 要充分运用汕头建设网等媒体, 设置专栏,报道“四治”工作动态等内容; 每月出台一期“四治”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简报, 大力宣传“四治”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意义,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要树立正反典型,利用先进典型引导和激励党员干部,使大家学有榜样,行有楷模;利用反面典型对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25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