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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旅游局关于批准上海玻璃博物馆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12-29 生效日期: 2011-12-29
发布部门: 上海市旅游局
发布文号: 沪旅[2011]206号
  宝山区旅游局:

  

  依照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经你区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初评和推荐,由上海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评定,上海玻璃博物馆已达到国家3a级旅游景区标准的要求,经研究,批准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并予以公告。

  

  希望上海玻璃博物馆要珍惜荣誉、巩固成绩、改进不足,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为把上海建设成世界著名旅游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上海市旅游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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