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塘承高速公路一期工程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12-29 生效日期: 2011-12-31
发布部门: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文号: 津发改价费[2011]1602号
  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报塘承高速公路(一期工程)唐津高速至京沈高速段通行费收费标准的请示》(津高速运管[2011]303号)收悉。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核定塘承高速公路一期工程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

  

  (一)车型分类和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

  

  1、一类车:7座以下客车,2吨以下(含2吨)货车,每车每公里0.55元。

  

  2、二类车:8座至19座客车,2吨至5吨(含5吨)货车,每车每公里为0.95元。

  

  3、三类车:20座至39座客车,5吨至10吨(含10吨)货车,每车每公里1.55元。

  

  4、四类车:40座以上客车,10吨至15吨(含15吨)货车及20英尺、40英尺集装箱车,每车每公里1.75元。

  

  5、五类车:15吨以上货车,每车每公里1.90元。

  

  (二)货车计重收费标准

  

  货车按市物价局、市政公路管理局《关于我市联网高速公路试行计重收费标准的通知》(津价费[2007]188号)规定执行。

  

  二、收费站设置

  

  塘承高速公路一期工程设置匝道收费站7座。站名分别为:七里海收费站、芦台经济开发区收费站、东棘坨收费站、九园东收费站、宝坻温泉城东收费站、宝坻东收费站、京哈互通新安镇收费站。

  

  三、收费年限

  

  塘承高速公路一期工程收费年限为25年。

  

  四、塘承高速公路一期工程经营企业要在收费站公示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等相关情况,认真执行收费公示制度。收费站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履行职责,搞好服务。

  

  五、车辆通行费票据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自2011年12月31日起执行。

  

   二о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2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