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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12-30 生效日期: 2011-12-30
发布部门: 辽宁省政府
发布文号: 辽政办明电[2011]163号
  各市、绥中、昌图县人民政府办公厅(室),省政府各厅委、直属机构办公室(秘书处),各有关单位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为贯彻落实好年度报告制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就做好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调查统计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组织编制发布工作,对本地区、本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认真调查摸底,统计汇总相关数据,为编制好年度报告提供全面准确的基础资料。各市、绥中、昌图县填写《各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调查表》(附件1),各部门填写《省(中)直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调查表》(附件2),请于2012年2月10日前报省政府办公厅(含电子版)。

  二、切实做好2011年度工作总结

  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调查统计结果,全面回顾和总结本地区、本部门2011年贯彻落实《条例》情况,内容主要包括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网站、公报、新闻发布会及查阅场所等公开渠道建设及作用发挥情况,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2012年的主要工作打算等。形成书面材料于2012年2月10日前报省政府办公厅(含电子版)。

  三、编制发布2011年度工作报告

  各地区、各部门要在总结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上,按照《条例》的要求,形成内容全面、数据详实、分析到位的年度报告,于2012年3月15日前报省政府办公厅(含电子版),省政府门户网站将集中予以公布。同时,各市、绥中、昌图县、各部门在2012年3月31日前通过本市(县)、本部门政府网站公布。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文字为主,可配合相关图表,格式自定。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一)总体工作情况。包括组织机构建设情况;《指南》和《目录》的更新、完善情况;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及落实情况;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情况;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包括本地区、本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门户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查阅场所及其他便民渠道公开的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省政府各部门送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包括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数量,受理方式,涉及哪些方面内容;已答复件数,同意公开的件数,“部分公开”的件数和“不予公开”的件数,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的件数等。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四、督促本地区、本系统编制发布年度工作报告

  各市要督促、指导所辖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做好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各部门要督促、指导所属的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单位做好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确保按照《条例》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及时准确地发布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通知及附件可到省政府门户网站(www.ln.gov.cn)“政府公告”栏目中下载。

  联系人:王冠,联系电话(传真): 024-86893881,邮箱:zfxxgk@ln.gov.cn。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1、各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调查表(略)

  

  2、省(中)直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调查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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