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沪教委德[2012]1号
各区县文明办、教育局、青保委、团委、少工委、妇联,各委、局、控股(集团)公司:
为贯彻落实“两纲”要求,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全市未成年人践行“做一个有道德的人”,营造安全、温馨、健康、快乐的假期氛围,现将2012年本市未成年人(含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寒假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让未成年人在文化熏陶中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和传统美德
要围绕“我们的节日--欢乐春节”主题,抓住除夕、春节、元宵节等传统节日契机,将辞旧迎新、团圆平安、孝老爱亲等文化内涵蕴含在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活动中。遵循简洁可行、就近就便、力所能及的原则,营造热烈、温馨、祥和的节日气氛,引导未成年人了解中华民族的民俗风情和节日文化,在亲身体验中感受家乡变化,感受亲情友情,认同并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
要组织开展生动多样的文化活动,通过“雏鹰假日小队”等形式,使未成年人在主动参与中拓宽视野、增长见识、培养才能、愉悦身心。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和自创自编“节日小报”活动,丰富未成年人节日精神文化生活,展示节日收获和感悟。要利用城乡基层未成年人活动阵地,吸引未成年人积极参与学校、社区、乡村学校少年宫等单位组织的民俗、民间、民族文化展示活动,指导未成年人学习节日文化、搜集节日资料,增进对民族传统节日的感情,加深对中华文化的理解,激发民族自豪感。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公益服务,让未成年人在社会实践中培育公民素养
要继续深化“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精心设计符合未成年人特点的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广大未成年人争当爱心小天使、道德小模范、文明小标兵,在社会实践中逐步培养公民意识和公民素养。
要继续组织开展“蓝天下的挚爱”爱心大放送活动,以实际行动给社区孤寡老人以及身边来沪务工人员子女、单亲家庭子女、贫困家庭子女、残疾孩子等送上新年真挚的关心和祝福。要组织动员未成年人参与社区(村镇)清洁卫生、环境保护和公益宣传,在社会实践中学会分享,懂得关爱,培养社会责任,体验服务他人的快乐。要切实采取措施,为困难家庭和需要帮助的孩子提供援助,让他们共享和谐社会的温暖。
要指导未成年人参与家务劳动,合理使用压岁钱,健康生活饮食,逐步养成独立生活、勤俭节约的良好习惯。要孝敬父母、尊敬长辈,在寒假和节日期间,为父母、长辈做一件力所能及的事,真实表达感激与祝福之情,营造家庭和睦、安定团结、欢乐祥和的节日喜庆氛围。
三、搭建网络活动平台,让未成年人在虚拟世界中培养网络素养
要利用互联网开展文明短信传递、知识竞赛、公益活动等,引导广大未成年人自觉遵守网络规则、践行网络道德,指导未成年人正确辨别和运用社会网络信息资源,远离网络不良信息,养成健康上网的良好习惯。要充分发挥东方信息苑的作用,组织未成年人开展有益的网上学习活动、娱乐休闲活动,交流感情,增进友谊。
寒假期间,心域网(www.deyu.sh.cn)将开设“我眼中的春节”网上微博活动平台。各单位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认真组织,积极鼓励未成年人参与线上、线下活动,学生可把自创的春联、节日感悟等内容,上传至“心域网”活动专栏,共同交流、探讨和分享。
四、齐抓共管,共同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各区县要统筹安排、综合协调,加强寒假工作指导,形成共同参与、各司其职的安全防范工作体系,建立健全“以学校为指导、以社区为依托、以家庭为保障”的工作机制。要开展安全检查整治工作,认真检测各类活动设施,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严格预防各类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共同把好校外活动安全关。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区域内文化娱乐场所、网吧、游戏(艺)机厅等场所的整治和管理,强化网络、媒体监管,坚决取缔“黑网吧”,杜绝不良信息的传播,形成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文化环境。
各学校要做好中小学生假期健康和安全的教育宣传工作,放假前集中进行一次健康和安全教育专题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及技能,切实提高未成年人自助、自护、自救能力。学校不得安排学生寒假补课,切实减轻未成年人学习负担,并下发“告家长书”,指导家长合理安排子女假期生活,加强对子女的安全管理;加强体育锻炼,提高身体素质;讲究饮食卫生,注意饮食安全;注意孩子良好文明习惯的养成,切实履行监护人责任。使每一个未成年人度过一个安全、健康、文明、愉快的寒假。
各单位要及时总结未成年人寒假工作情况,创新工作载体,培育品牌项目,逐步形成工作特色,并将工作情况及时上报。上海市教委德育处,联系人:周烨;联系电话:23116790。
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青少年保护委员会
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
上海市妇女联合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