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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关于做好2012年上海市未成年人寒假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12-31 生效日期: 2011-12-31
发布部门: 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文号: 沪教委德[2012]1号
  各区县文明办、教育局、青保委、团委、少工委、妇联,各委、局、控股(集团)公司

  

  为贯彻落实“两纲”要求,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全市未成年人践行“做一个有道德的人”,营造安全、温馨、健康、快乐的假期氛围,现将2012年本市未成年人(含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寒假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让未成年人在文化熏陶中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和传统美德

  

  要围绕“我们的节日--欢乐春节”主题,抓住除夕、春节、元宵节等传统节日契机,将辞旧迎新、团圆平安、孝老爱亲等文化内涵蕴含在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活动中。遵循简洁可行、就近就便、力所能及的原则,营造热烈、温馨、祥和的节日气氛,引导未成年人了解中华民族的民俗风情和节日文化,在亲身体验中感受家乡变化,感受亲情友情,认同并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

  

  要组织开展生动多样的文化活动,通过“雏鹰假日小队”等形式,使未成年人在主动参与中拓宽视野、增长见识、培养才能、愉悦身心。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和自创自编“节日小报”活动,丰富未成年人节日精神文化生活,展示节日收获和感悟。要利用城乡基层未成年人活动阵地,吸引未成年人积极参与学校、社区、乡村学校少年宫等单位组织的民俗、民间、民族文化展示活动,指导未成年人学习节日文化、搜集节日资料,增进对民族传统节日的感情,加深对中华文化的理解,激发民族自豪感。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公益服务,让未成年人在社会实践中培育公民素养

  

  要继续深化“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精心设计符合未成年人特点的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广大未成年人争当爱心小天使、道德小模范、文明小标兵,在社会实践中逐步培养公民意识和公民素养。

  

  要继续组织开展“蓝天下的挚爱”爱心大放送活动,以实际行动给社区孤寡老人以及身边来沪务工人员子女、单亲家庭子女、贫困家庭子女、残疾孩子等送上新年真挚的关心和祝福。要组织动员未成年人参与社区(村镇)清洁卫生、环境保护和公益宣传,在社会实践中学会分享,懂得关爱,培养社会责任,体验服务他人的快乐。要切实采取措施,为困难家庭和需要帮助的孩子提供援助,让他们共享和谐社会的温暖。

  

  要指导未成年人参与家务劳动,合理使用压岁钱,健康生活饮食,逐步养成独立生活、勤俭节约的良好习惯。要孝敬父母、尊敬长辈,在寒假和节日期间,为父母、长辈做一件力所能及的事,真实表达感激与祝福之情,营造家庭和睦、安定团结、欢乐祥和的节日喜庆氛围。

  

  三、搭建网络活动平台,让未成年人在虚拟世界中培养网络素养

  

  要利用互联网开展文明短信传递、知识竞赛、公益活动等,引导广大未成年人自觉遵守网络规则、践行网络道德,指导未成年人正确辨别和运用社会网络信息资源,远离网络不良信息,养成健康上网的良好习惯。要充分发挥东方信息苑的作用,组织未成年人开展有益的网上学习活动、娱乐休闲活动,交流感情,增进友谊。

  

  寒假期间,心域网(www.deyu.sh.cn)将开设“我眼中的春节”网上微博活动平台。各单位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认真组织,积极鼓励未成年人参与线上、线下活动,学生可把自创的春联、节日感悟等内容,上传至“心域网”活动专栏,共同交流、探讨和分享。

  

  四、齐抓共管,共同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各区县要统筹安排、综合协调,加强寒假工作指导,形成共同参与、各司其职的安全防范工作体系,建立健全“以学校为指导、以社区为依托、以家庭为保障”的工作机制。要开展安全检查整治工作,认真检测各类活动设施,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严格预防各类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共同把好校外活动安全关。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区域内文化娱乐场所、网吧、游戏(艺)机厅等场所的整治和管理,强化网络、媒体监管,坚决取缔“黑网吧”,杜绝不良信息的传播,形成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文化环境。
  各学校要做好中小学生假期健康和安全的教育宣传工作,放假前集中进行一次健康和安全教育专题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及技能,切实提高未成年人自助、自护、自救能力。学校不得安排学生寒假补课,切实减轻未成年人学习负担,并下发“告家长书”,指导家长合理安排子女假期生活,加强对子女的安全管理;加强体育锻炼,提高身体素质;讲究饮食卫生,注意饮食安全;注意孩子良好文明习惯的养成,切实履行监护人责任。使每一个未成年人度过一个安全、健康、文明、愉快的寒假。

  

  各单位要及时总结未成年人寒假工作情况,创新工作载体,培育品牌项目,逐步形成工作特色,并将工作情况及时上报。上海市教委德育处,联系人:周烨;联系电话:23116790。

  

   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青少年保护委员会

  

  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

  

  上海市妇女联合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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