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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任务指标责任分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2-01-16 生效日期: 2012-01-16
发布部门: 恩施(原名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 恩施州政办发[2012]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州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了全州2012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为切实抓好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现将《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任务指标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责任单位要严格对照责任分工,对各项任务指标进行再分解、再细化,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把任务落实到领导、落实到科室、落实到县市,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承办部门全力抓”的工作机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

  

  各级各部门要把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工作任务作为中心工作,精心组织,有序推进。要增强全局观念,齐心协力,认真履职;要提高办事效率,克服推诿扯皮。凡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各部门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三、加强督查,狠抓落实。

  

  州政府政务督查室对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并实行季度通报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确保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各责任单位要在每季度第一个月15日前将上季度任务完成情况报州政府政务督查室(联系电话:8231104,电子信箱:eszfdc@163.com)。

  

  附件: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任务指标责任分工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六日

  


   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任务指标责任分工

  


  一、生产总值增长13%。(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县市政府)

  

  二、工业增加值增长18%。(责任单位:州经信委,县市政府)

  

  三、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2%。(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县市政府)

  

  四、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8%。(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县市政府)

  

  五、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7%。(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县市政府)

  

  六、外贸出口增长15%,直接利用外资增长15%。(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县市政府)

  

  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3%,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5%。(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农业局、调查队,县市政府)

  

  八、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责任单位:州人社局,县市政府)

  

  九、城镇化率提高2个百分点。(责任单位:州住建委,县市政府)

  

  十、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5‰以内。(责任单位:州人口计生委,县市政府)

  

  十一、安全生产、节能减排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州安监局、发改委、环保局、统计局,县市政府)

  

  十二、启动国家富硒产品质检中心建设,为富硒特色产业发展开辟技术绿色通道。(责任单位:州质监局、财政局,恩施市政府)

  

  十三、大力实施“六百双五”工程,新建一批特色农业专业乡镇、专业村,建设一批标准化示范园区。(责任单位:州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兽医局、药办、烟草公司,县市政府)

  

  十四、大力实施“市场主体增量行动”和“企业成长工程”,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0家以上。(责任单位:州经信委,县市政府)

  

  十五、着力实施一批重大工业项目,重点抓好建始100万吨旋窑水泥、湖北思乐集团100万头生猪深加工、来凤重质碳酸钙粉体加工等一批工业项目的实施。(责任单位:州经信委、畜牧兽医局、发改委,县市政府)

  

  十六、加大技改投入力度,完成技改投资15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州经信委,县市政府)

  

  十七、全力推动恩施大峡谷、利川腾龙洞、巴东神农溪、咸丰坪坝营、建始野三河、清江山水画廊等核心景区提档升级,着力打造品牌景区和精美线路。(责任单位:州旅游委,相关县市政府)

  

  十八、重点抓好连接核心景区的旅游公路建设,实现旅游交通顺畅便捷化。抓好景区换乘中心、游客服务中心、停车场等配套设施建设,提高景区接待能力。(责任单位:州旅游委、交通运输局,相关县市政府)

  

  十九、抓好恩施女儿会、龙船调艺术节、中国三峡纤夫节、土家摆手节等文化品牌建设。(州旅游委、民宗委、文体局,相关县市政府)
  二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推介活动,提升恩施旅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责任单位:州旅游委,县市政府)

  

  二十一、力争全年旅游接待人数达到2000万人次以上,旅游综合收入突破100亿元。(责任单位:州旅游委,县市政府)

  

  二十二、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66亿元,安排重点项目70个,其中续建项目44个、新建项目26个,计划完成投资132亿元。(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县市政府)

  

  二十三、继续做好渝利铁路、宜巴高速等跨区域省级重点项目建设的协调服务工作,力争开工建设黔张常铁路。(责任单位:州铁路办、交通运输局,相关县市政府)

  

  二十四、认真抓好恩来高速、恩黔高速、利万高速、恩建高速、机场二期扩建和恩施、利川城区外环快速通道等交通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州交通运输局、机场二期扩建指挥部,相关县市政府)

  

  二十五、加快实施清江流域综合治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等水利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州水利水产局,相关县市政府)

  

  二十六、切实抓好鹤峰江坪河水电站、利川齐岳山风电二期、中国硒都国际茶城、恩施农副产品工业园、恩施州粮食物流等产业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州发改委、粮食局等州直相关部门,相关县市政府)

  

  二十七、加快推进州行政服务中心、州文化中心、州传媒中心、州体育中心、恩施客运中心站等公共服务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州经济开发区、发改委等州直相关部门,相关县市政府)

  

  二十八、继续做好安恩张铁路、五来高速、咸来高速、姚家平水利水电枢纽、新兴铸管集团500万吨铁精粉、石煤综合利用等项目的前期工作,力争有条件的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州发改委、交通运输局、铁路办、经信委,相关县市政府)

  

  二十九、继续实施好“百镇千村”工程,着力建设一批工业重镇、商贸重镇和旅游重镇。(责任单位:州住建委,县市政府)

  

  三十、全年实施城建项目150个,总投资65亿元。(责任单位:州住建委,县市政府)

  

  三十一、启动实施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责任单位:州经信委、电力总公司,县市政府)

  

  三十二、州城建设重点抓好金山大道、金龙大道、金凤大道、施州大道红庙至龙凤坝、恩施机场快速通道等工程项目建设,提升州城承载能力。(责任单位:州经济开发区、规划局,恩施市政府)

  

  三十三、大力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完成通畅工程1650公里。(责任单位:州交通运输局,县市政府)

  

  三十四、大力发展农村水利,解决21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完成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1.3亿元年度建设任务,完成25座小(ii)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责任单位:州水利水产局,县市政府)

  

  三十五、认真组织实施国土整治工程,整理基本农田8万亩,改造低丘岗地9万亩。(责任单位:州国土资源局,县市政府)

  

  三十六、加大新农村建设力度,抓好8个省级新农村试点乡镇建设。(责任单位:州农业局,县市政府)

  

  三十七、大力推进生态家园文明新村建设,实施5万户清洁能源入户工程。(责任单位:州农业局,县市政府)

  

  三十八、大力实施“村庄整治”示范工程、特色民居建设工程,实施100个村的新农村建设,完成52个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和1万户特色民居改造。(责任单位:州住建委、农业局、民宗委、环保局,县市政府)

  

  三十九、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切实转变招商引资方式,积极引进国内500强企业、上市公司、行业领军企业,在招大引强上实现新突破。(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县市政府)

  

  四十、切实提高招商引资项目合同的履约率、资金到位率和项目开工率,确保招商引资到位资金达到100亿元,直接利用外资2100万美元以上。(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县市政府)

  

  四十一、加大对外贸易市场主体的引进和培育,力争新增出口过千万美元的龙头企业2-3家,实现外贸出口2亿美元以上。(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县市政府)

  

  四十二、引导金融机构优化信贷结构,加大对经济发展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确保全州信贷投入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责任单位:州金融办、人行恩施州中心支行、恩施银监分局、省信用社恩施办事处,县市政府)

  

  四十三、积极发展学前教育,推进州民族幼儿园迁建工作,新建或改扩建50所幼儿园,逐步满足社会对学前教育的需求。(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县市政府)
  四十四、完成200所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实验室建设。(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县市政府)

  

  四十五、新增农村中小学教师600名。(责任单位:州人社局、教育局,县市政府)

  

  四十六、为基层卫生院补充医疗卫生人员200名。(责任单位:州人社局、卫生局,县市政府)

  

  四十七、新增城镇就业3.1万人。(责任单位:州人社局,县市政府)

  

  四十八、加快州康复中心建设,保障残疾人康复医疗需求,切实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责任单位:州残联,县市政府)

  

  四十九、充分利用“616”对口支援工程和省内部分市对口支援民族县市的机遇,争取和实施一批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改善方面的重大项目,促进县域经济加快发展。(责任单位:州民宗委,县市政府)

  

  五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继续深化安全专项整治,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责任单位:州安监局、州直有关部门,县市政府)

  

  五十一、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完成法律援助案件1700件、法律援助事项18000件。(责任单位:州司法局,县市政府)

  

  五十二、认真做好建州30周年庆典各项筹备工作。(责任单位:州庆筹备领导小组,县市政府)

  

  五十三、继续实施“十大民生工程”。(责任单位:见州政办发〔201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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