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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自治州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2-03-02 生效日期: 2012-03-02
发布部门: 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府
发布文号: 昌州政办发[2012]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2年自治州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一二年三月二日

  


   2012年自治州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12年,自治州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理念,紧紧围绕自治州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历史任务,以贯彻落实《自治区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为主线,将组织编制自治州“十二五”应急体系规划作为规范、提升应急管理工作的载体,全方位推进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法制和预案体系建设,加快应急平台体系建设,强化应急基础设施,健全应急保障体系,推动基层工作深入开展,扩大宣传培训覆盖面,提高全社会风险防范和灾害应对能力,为促进自治州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一、2012年自治州应急管理主要工作

  (一)全方位推进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法制建设。一是各县市(园区)、部门要继续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理顺应急管理体制,加强应急办事机构建设,建立强有力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县市(园区)应急办要按照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专编专用、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兼职;阜康市、呼图壁县上半年要配备应急办专职主任,确保应急管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县市(园区)应急办要督促、指导各职能部门和辖区单位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工作。二是注重加强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快速反应、高效运转。各县市(园区)、各部门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发挥各类专项应急指挥机构作用,形成有效处置突发事件的合力;要鼓励社会广泛参与,日常工作中充分调动发挥群众团体、社会组织、基层自治组织及公民在突发事件预防、应对和处置等方面的作用;要不断完善监测预警网络,健全隐患排查监控机制,实现对各类隐患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要不断拓宽信息来源和报告渠道,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完善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机制。三是各县市(园区)、各部门要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完善突发事件监测预警、物资储备、避难场所建设、信息发布、征用补偿、责任追究等各项配套制度措施;并抓好《突发事件应对法》、防灾减灾法律法规的宣贯落实工作。年底前,州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二)规范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加强应急演练。一是各县市、各部门要制定具体工作规定,进一步规范预案起草、审查、批准、报备、发布程序,明确各层面预案编制的进度,确定各级各类预案编制和修订责任单位、时间表,规范编写要求,3月底前将规范预案工作情况书面报州应急办。要重点指导、督促所辖车站、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交通、通信、供水、供电、供暖、供气等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单位,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编制和修订工作,强化预案之间的有机衔接,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二是各县市(园区)、各部门要制定各类预案演练计划,有组织、有针对性地开展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群众参与度高、形式多样的应急演练。年内州人民政府将依托州应急指挥中心在昌吉市开展1次远程调度指挥的综合性应急演练,着力发挥应急指挥平台远程调度指挥功效;年内县市(园区)组织开展综合应急演练不少于2次,州各专项预案指挥部组织开展专项应急演练不少于1次;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学校、医院、商场、危化品企业、建筑施工、矿山等单位定期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各县市(园区)、各部门要对重点单位的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工作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

  (三)强化应急管理基础设施,筑牢风险防范的底线。各县市(园区)、各部门要把强化应急管理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抵制各类风险隐患、战胜各类灾害、减少和降低生命财产损失的第一防线抓紧抓实。一是要重点加大对电力、交通、通信、城建等各类基础设施的抗灾能力建设,抓住重点环节、关键环节和容易影响全局的环节,做好灾害风险评估和预测预警工作。在城市着力加强公共市政设施抗灾能力建设,提高学校、医院、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抗灾设防标准,合理规划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在农村着力结合新型城镇化、安民富民工程,合理避让各类灾害风险,大力推进农村防灾减灾工程。二是要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要督促各类生产企业加大安全技术投入力度,推广应急新技术、设备,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大力提高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支持消防部门逐步加强城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对风险隐患企业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布,加快整治、调整或安全改造,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水利、环境部门要加强重点水库污染防治和水质安全预警监测工程建设。年内要杜绝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三是要加强公共卫生保障体系建设。卫生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治体系和疾病预防控治体系,提高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疫病监测、检测、处置能力。食品、药监监督管理部门要健全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畜牧、农业、林业部门要做好重大动物疫情监测、外来动植物检验检疫、林业病虫害防治及应对处置能力建设。四是要加强社会安全基础能力建设。健全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信访部门要妥善解决群体性上访事件,教育部门要坚决防范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发生,公安部门要重拳打击暴力恐怖事件,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四)健全应急管理保障体系,提升应对处置能力。一是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各县市(园区)、州应急委相关部门要继续按照“一队多用、一专多能、多灾种救援”的要求建设各级综合救援队伍,积极协调出台相关的队伍调用程序和保障性政策,整合资源,加大装备投入,不断充实力量。同时,加强医疗救护、地震救援、森林灭火、矿山抢险、危化品处置、消防救援、交通应急保障等专业救援队伍和兼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专兼职队伍联动和现场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开展集中训练和联合救援演练活动,提高各类应急队伍综合协同应对能力;大力发展志愿者队伍,提高社会参与度。乡镇(街道)、村(社区)等要积极整合有相关救援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组织不少于20人的救援队伍,经常性进行拉练,有高危企业的乡镇(街道)要与专业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 “第一时间”救援处置;要发挥应急管理专家组作用,年内就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应急物资储备与调度机制开展2次专题检查、调研,形成可供决策参考的调研报告。二是加大应急管理资金投入力度。各县市(园区)要将应急管理日常经费和突发事件处置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有条件的县市要设立应急储备金,不断健全长效规范的应急保障资金投入和拨付制度。逐步开辟多元化的筹资渠道,实行政府、企业、社会各方面相结合的应急保障资金投入机制,加强各项应急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加快建立巨灾保险体系,鼓励单位和公民参加保险,有效分散灾害风险,减少群众损失。三是加强应急物资的储备和管理。各县市(园区)、各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各类应急物资储备库,加强应急物资的动态监管,定期对现有的物资进行摸底普查,进一步优化储备布局和方式,合理确定储备品种规模,建立应急商品重点企业代储制度,实现资源动态电子化管理,保证及时补充和更新,加强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应急物资协同保障和高效调运机制。四是推进应急平台建设,提高应急决策指挥的有效性和针对性。2012年推动自治州应急平台三期建设,实现与自治区、各县市、相关部门应急平台的对接,加强移动小平台建设,强化移动通信保障和视屏传输能力,提高自治州对突发事件现场情况的掌控能力。深化应急平台软件建设,进一步收集各类专题数据,通过软件实现预案管理、信息汇总、辅助决策、模拟演练、综合评估等业务功能。指导、督促各县市和相关部门加快各自应急平台建设,年内见到实效。

  (五)推动落实“十二五”应急体系建设,全面提升自治州应急管理水平。加强与自治区应急办的对接,加快组织实施自治州“十二五”应急体系规划编制工作,争取年内编制发布完毕;各县市要加快县市级规划编制工作,年内也要争取全部编制发布完毕。各行业部门要按照区、州“十二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建设任务,做好与本行业专项规划的衔接,已纳入行业规划的项目,积极申报立项,加快建设工作。要在应急平台、监测预警、基层能力、避难场所、物资保障等方面,进一步明确各任务的实施主体,按应急体系建设目标和任务要求,确定完成时限,逐年落实应急体系规划建设项目。

  (六)抓好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全社会风险防范意识和灾害应对能力。各县市(园区)、各部门要加强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将公共安全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针对教育的不同阶段,开设不同课程,编印各种简明手册、挂图,介绍普及应急知识,要利用电视台、广播、报纸、门户网站等各种新闻媒体,宣传应急知识,推进防灾避险、自救互救等应急知识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要建立完善应急管理网站,实行日更新制度,进一步充实应急管理工作内容,提升应急管理网站的知名度和点击率,放大宣传平台的功效,扩大应急管理宣教培训覆盖面;各县市(园区)、州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年内至少开展1-2次应急管理知识日常普及宣传活动,通过各种途径提高应急管理知识的社会普及率。要依托党校、行政学院对各级干部加强应急管理知识的教育培训,各县市人民政府应组织不少于1次应急管理专题培训;要指导、督促辖区企业加强应急管理培训,严格落实高危行业和领域生产人员的岗前、岗中教育培训制度,要将培训考核结果与上岗许可直接挂钩。年底,各县市(园区)、各部门要将宣传、教育、培训开展情况汇总上报。(七)加强基层应急能力建设,不断夯实基层工作。各县市要建立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每个县市要至少选择2个以上有一定基础的乡镇(街道)、学校、社区(村组)、企业,配备必要人员、装备,加大相关基础设施投入,建成各类标准化的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逐步推动应急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在农村要结合新型城镇化和安居富民工程加大农村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充分发挥示范点辐射带动作用,提升农村应急能力。各基层单位要实现有组织机构、有应急预案、有工作机制、有应急队伍、有应急保障、有科普宣传。各县市要对基层开展应急管理工作多指导、多投入,要定期督导检查,走到每个乡镇、街道,把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抓出成效,要发挥抓一个、成一个,成一个、带动一片的示范作用。年内,州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并适时召开全州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以点促面,提升全州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二、做好2012年应急管理工作的几点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新形势和新任务给应急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解放思想、敢于担当、扎扎实实把应急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各县市(园区)、各部门要定期专题研究应急管理工作,解决工作开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各县市应急办要定期召开各专项指挥部办公室主任会议,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分析、研究、落实各项预防和应对措施,确保应急管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是加大人、财、物的投入。各县市(园区)、各部门要按照《突发事件应对法》和《自治州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快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的选拔、配备工作,加大应急管理资金投入,将应急管理日常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健全政府、企业、社会力量相结合的应急资金保障机制。要加大应急物资保障方面的投入,科学扩充应急物资储备种类,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征用、调用、补偿机制,细化补偿标准,加强对应急物资发放的监督,确保应急管理工作有效开展。

  三是加强应急管理人员培训。各县市(园区)要重点加强应急管理培训工作,要采取交流、考察、挂职锻炼等多种方式组织培训,切实提高各级应急管理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应对处置能力和综合业务素质。要加强基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专业训练,强化条块之间的协调配合,提高基层先期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各县市应急办要加强工作调研,督促相关部门积极推动应急管理工作创新。

  四是加强应急管理工作考核。各县市(园区)要建立应急管理工作数据统计制度,认真做好各类资料的收集、分析、汇总等常态化工作,推进应急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要巩固和完善应急管理工作绩效考核机制,每年将应急管理工作要点作为年终综合目标考核依据,不断完善配套的考核细则,切实将应急管理工作抓实落实。年底,州应急办将按照州综合目标考核组的要求对各县市应急管理工作进行考核,由州目标办下发考核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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