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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召开“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十二五”规划暨行业技术进步指导意见宣贯会”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2-03-08 生效日期: 2012-03-08
发布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文号: 工信安函[2012]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爆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为切实贯彻落实《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及《民用爆炸物品行业技术进步的指导意见》,并保证宣贯质量,经研究,决定分两期召开“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十二五”规划暨行业技术进步指导意见宣贯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内容

  

  民爆行业“十二五”规划主要内容宣贯;“民爆行业技术进步指导意见”宣讲;分组讨论各地落实规划、指导意见的具体工作安排。

  

  二、 会议代表组成

  

  各省级民爆行业管理部门负责人及处室负责人、各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各省大型销售企业负责人、行业中介机构及技术研发机构负责人。

  

  三、 会议分期方案

  

  第一期:福建江苏浙江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四川重庆山东

  

  第二期:陕西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河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大连

  

  四、 会议时间

  

  第一期:3月27-28日,会期两天。3月26日报到。

  

  第二期:4月17-18日,会期两天。4月16日报到。

  

  五、 会议地点

  

  第一期:福建省福州美伦华美达大饭店

  地址:福州市北环西路118号,总机:0591-87883999

  

  第二期:陕西省西安阳光国际大酒店

  地址:西安市解放路177号(西安火车站南100米)

  宾馆总机:029-87358888

  

  六、 会议联系人:

  

  刘力强 010-68205381  13511026680

  

  李国贤(福建工办)0591-8755324313850143943

  传真:0591-87875475email:fjmb@fjetc.gov.cn

  

  梁焕玲(陕西工办)029-85735538 13759962900

  传真:029-85735539email:chlsxmbc@sohu.com

  

  请各省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将本通知转发至相关单位,并统一将本省会议报名回执单于3月16日下班前发给会议承办省工办联系人,以便安排接站及会务事项。

  

   二〇一二年三月八日

  


  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十二五”规划暨行业技术进步指导意见宣贯会会议报名回执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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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姓别)
工作单位(职务)
联系电话(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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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到达时需要接站请与承办省工办联系人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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