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工信安函[2012]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爆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为切实贯彻落实《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及《民用爆炸物品行业技术进步的指导意见》,并保证宣贯质量,经研究,决定分两期召开“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十二五”规划暨行业技术进步指导意见宣贯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内容
民爆行业“十二五”规划主要内容宣贯;“民爆行业技术进步指导意见”宣讲;分组讨论各地落实规划、指导意见的具体工作安排。
二、 会议代表组成
各省级民爆行业管理部门负责人及处室负责人、各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各省大型销售企业负责人、行业中介机构及技术研发机构负责人。
三、 会议分期方案
第一期:福建、江苏、浙江、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四川、重庆、山东
第二期:陕西、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河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大连
四、 会议时间
第一期:3月27-28日,会期两天。3月26日报到。
第二期:4月17-18日,会期两天。4月16日报到。
五、 会议地点
第一期:福建省福州美伦华美达大饭店
地址:福州市北环西路118号,总机:0591-87883999
第二期:陕西省西安阳光国际大酒店
地址:西安市解放路177号(西安火车站南100米)
宾馆总机:029-87358888
六、 会议联系人:
刘力强 010-68205381 13511026680
李国贤(福建工办)0591-8755324313850143943
传真:0591-87875475email:fjmb@fjetc.gov.cn
梁焕玲(陕西工办)029-85735538 13759962900
传真:029-85735539email:chlsxmbc@sohu.com
请各省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将本通知转发至相关单位,并统一将本省会议报名回执单于3月16日下班前发给会议承办省工办联系人,以便安排接站及会务事项。
二〇一二年三月八日
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十二五”规划暨行业技术进步指导意见宣贯会会议报名回执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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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到达时需要接站请与承办省工办联系人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