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171号
根据《专利法》、《专利代理条例》及相关部门规章的规定,现将2012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 名
(一)报名条件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且具备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参加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
1.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
3.熟悉专利法和有关的法律知识;
4.从事过两年以上科学技术工作或者法律工作。
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是指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文凭或者学位证书。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或者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或者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在读硕士研究生学习期满两年的以及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在读博士研究生,视为从事过两年以上科学技术工作。
(二)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和考点
1.报名时间:2012年6月4日0时至6月18日24时。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在报名期间内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www.sipo.gov.cn)进行网上报名。
3.考点:在全国20个城市设立考点,考点城市为北京市、天津市、沈阳市、哈尔滨市、上海市、南京市、合肥市、福州市、景德镇市、济南市、郑州市、武汉市、长沙市、广州市、南宁市、成都市、贵阳市、西安市、兰州市和乌鲁木齐市,由考点城市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负责报名事宜,具体信息参见附件1。
报名人员可以在报名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个考点参加考试。
(三)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应当填报或者上传以下材料:
1.2012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报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学历或者学位证书;
4.工作证明;
5.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四)查验时间和查验方式
1.查验时间
北京考点:2012年6月11日至7月6日;
其他考点:2012年6月11日至6月29日。
2.查验方式
报名人员可以自己或者委托他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所选考点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设置的查验地点接受查验。
(五)查验材料
1.首次报名人员
对于2012年首次参加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报名人员,接受查验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或者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工作证明原件。
2.再次报名人员
对于2009年至2011年曾经参加过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报名人员,接受查验时,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3.委托他人进行查验
报名人员委托他人进行查验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人员出具的委托书原件。
(六)考试报名费
报名人员应当根据考点的要求向所选考点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缴纳考试报名费。
二、考 试
(一)考试日期和地点
2012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定于2012年11月3日至4日在上述20个考点城市同时进行。
(二)考试科目、时间和方式
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2012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大纲》为准。
考试分为三门科目,各科目名称和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专利法律知识:11月3日9∶00-11∶30;
相关法律知识:11月3日14∶00-16∶00;
专利代理实务:11月4日9∶00-13∶00。
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专利法律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两门科目采用填涂机读答题卡方式,专利代理实务科目采用论述答题和实际撰写方式。
(三)考试试题公布
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结束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公布专利法律知识考试和相关法律知识考试试题及参考答案,在指定期限内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并对反馈的意见进行研究和论证。
三、录取及证书发放
(一)按照实际需要确定合格分数线
考试结束后,由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根据专利工作的实际需要和当年试题的难易程度,经充分讨论确定合格分数线。
(二)证书发放
2012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成绩通知单、合格通知单以及合格人员的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由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制作,由考点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发放。
四、考试的复习与培训
(一)考试指南
报名人员可以依据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办公室编写的《2012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指南》进行复习、备考。
(二)考前培训
2012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考前培训工作将继续发挥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地方知识产权局、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等各方面的作用,培训的授课时间、培训内容、授课教师、收费标准等均由培训举办单位自行决定。
国家知识产权局不举办考前培训班,培训举办单位不得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名义组织、举办培训班或者进行相关宣传。
五、关于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及台湾居民考试事宜
(一)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
1.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符合报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香港、澳门报名人员应当在报名期间内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www.sipo.gov.cn)进行网上报名。
2.居住在香港或者国外的香港报名人员可以通过网上报名选择在广州考点参加考试、在香港特区政府知识产权署接受查验,并且携带相关材料于2012年6月11日至6月29日期间前往香港特区政府知识产权署接受查验。
居住在澳门或者国外的澳门报名人员可以通过网上报名选择在广州考点参加考试、在澳门特区政府经济局接受查验,并且携带相关材料于2012年6月11日至6月29日期间前往澳门特区政府经济局接受查验。
上述香港、澳门报名人员符合报名条件获准参加考试的应当于2012年11月2日前往广州考点报到,缴纳考试报名费,领取准考证(主证、副证)并参加考试,逾期无效。
香港特区政府知识产权署和澳门特区政府经济局的具体联系方式参见附件2。
3.居住在内地的香港、澳门报名人员可以通过网上报名选择在北京、上海、广州或者福州考点接受查验和参加考试,并且应当按照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前往所选考点接受查验、缴纳考试报名费和参加考试。
(二)台湾地区居民
1.具有台湾地区居民身份的台湾居民符合报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台湾报名人员应当在报名期间内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www.sipo.gov.cn)进行网上报名。
台湾报名人员进行网上报名时,应当上传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台湾居民身份证。不能上传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应当上传台湾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誊本或者户口名簿。
台湾报名人员接受查验时,应当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台湾居民身份证。不能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应当提交台湾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誊本或者户口名簿;提交户籍誊本或者户口名簿复印件的,应当同时提交经台湾地区公证机构公证的公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台湾报名人员委托他人进行查验的,还应当提交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两份和报名人员出具的经台湾地区公证机构公证的委托书原件。
2.居住在台湾岛内或者国外的台湾报名人员可以通过网上报名选择在福州考点接受查验和参加考试。
上述台湾报名人员可以选择于2012年6月11日至6月29日期间携带相关材料前往福州考点接受查验,缴纳考试报名费。也可以选择于2012年11月2日携带相关材料前往福州考点接受查验,缴纳考试报名费,领取准考证(主证、副证)并参加考试,逾期无效。
3.居住在大陆的台湾报名人员可以通过网上报名选择在北京、上海、广州或者福州考点接受查验和参加考试,并且应当按照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前往所选考点接受查验、缴纳考试报名费和参加考试。
(三)其他事宜
1.学历或者学位证明和工作证明是外文的,应当附具中文译文,中文译文无需公证。
2.考试试题采用简体汉字,香港、澳门和台湾报名人员可以使用繁体汉字作答,答题时应当使用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所规定的专业术语。
特此公告。
附件:1.2012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各考点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2.2012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香港特区政府知识产权署和澳门特区政府经济局联系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1
2012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
各考点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北京市考点
承办单位: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联 系 人:马东辉、李葭
电话:010-66173160 010-66187557
传真:010-66187557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16号北京市科委
西楼11层
邮编:100035
政府网站:http://www.bjipo.gov.cn
天津市考点
承办单位:天津市知识产权局
联 系 人:谢静、刘万鑫
电话:022-23039879 022-23039871
传真:022-23039879 022-23039871
通讯地址:天津市新技术产业园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
广场g座2楼
邮编:300384
政府网站:http://www.tjipo.gov.cn
沈阳市考点
承办单位:辽宁省知识产权局
联 系 人:兰力平、田雨春
电话:024-86916051 024-86916051
传真:024-86916051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陵东街2号
邮编:110032
政府网站:http://www.lnipo.gov.cn
哈尔滨考点
承办单位: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
联 系 人:韩嘉、陈文光
电话:0451-82627634 0451-87589223
传真:0451-82627634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302号
邮编:150001
政府网站:http://www.hlipo.gov.cn
上海市考点
承办单位: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联 系 人:张润壮、童伟宇
电话:021-52288200转311/312 021-61113735
传真:021-52285669
通讯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580号南证大厦b楼十层
邮编:200040
政府网站:http://www.sipa.gov.cn
南京市考点
承办单位: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联 系 人:张锋、王培军
电话:025-83279959 025-84315559
传真:025-83279984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北路49号机械大厦20层
宣传教育处
邮编:210008
政府网站:http://www.jsip.gov.cn
合肥市考点
承办单位:安徽省知识产权局
联 系 人:郑红莺、许勇
电话:0551-2999910
传真:0551-2999912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和太湖路交叉口省政务
大厦15楼1506室
邮编:230001
政府网站:http://www.ahipo.gov.cn
福州市考点
承办单位:福建省知识产权局
联 系 人:闫宏宇、郭伟杰、薛炳新
电话:0591-87812159 0591-87812963
0591-87812130
传真:0591-87817515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7号
邮编:350003
政府网站:http://www.fjipo.gov.cn
景德镇市考点
承办单位:江西省知识产权局
联 系 人:赵培钧、吴小草
电话:0791-86206950、0791-86207581
传真:0791-86206950、0791-86207581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省府大院南一路7号江西省知识
产权局专利管理处
邮编:330046
政府网站:http://www.jxipo.gov.cn
济南市考点
承办单位:山东省知识产权局
联 系 人:邹磊、耿庆祝
电话:0531-66608874 0531-88198565
传真:0531-88198565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157号山东省知识产权局
法律事务处
邮编:250014
政府网站:http://www.sdpatent.gov.cn
郑州市考点
承办单位:河南省知识产权局
联 系 人:刘蕾、冯红建
电话:0371-65800685、0371-69069015
传真:0371-65978899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段28号报业大厦
17楼省知识产权局代办处
邮编:450008
政府网站:http://www.hnpatent.gov.cn
武汉市考点
承办单位:湖北省知识产权局
联 系 人:马骏、蒋诞一
电话:027-87168519 027-87641661
传真:027-87641834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广八路8号湖北省知识产权
局协调管理处
邮编:430072
政府网站:http://www.hbipo.gov.cn
长沙市考点
承办单位:湖南省知识产权局
联 系 人:曾艺、严文胜
电话:0731-88641885 0731-88856516
传真:0731-88944554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潇湘中路113号
邮编:410006
政府网站:http://www.hnipo.gov.cn
广州市考点
承办单位: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联 系 人:杨友东、张淑芳
电话:020-87680843
传真:020-37666320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
邮编:510070
政府网站:http://www.gdipo.gov.cn
南宁市考点
承办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局
联 系 人:唐玲、莫俊淼
电话:0771-2613455 0771-2618429
传真:0771-2814004
通讯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新民路55号
邮编:530012
政府网站:http://www.gxipo.net
成都市考点
承办单位:四川省知识产权局
联 系 人:钟辉、周丽萍
电话:028-85576789 028-85577275
传真:028-85578291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四段2号
邮编:610041
政府网站:http://www.scipo.gov.cn
贵阳市考点
承办单位:贵州省知识产权局
联 系 人:阮正贤、曹平
电话:0851-6865005 0851-6827209
传真:0851-6826060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友谊路230号(原阳光产
权交易所内1楼)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贵阳
代办处
邮编:550004
政府网站:http://www.gzsipo.gov.cn
西安市考点
承办单位:陕西省知识产权局
联 系 人:马越、张生
电话:029-07294775 029-87292677
传真:029-87294334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新城大院陕西省知识产权局政策法规处
邮编:710006
政府网站:http://www.snipo.gov.cn
兰州市考点
承办单位:甘肃省知识产权局
联 系 人:管士俊、贾斌
电话:0931-8732319 0931-8556817
传真:0931-8732319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雁滩高新区联创大厦3楼
邮编:730010
政府网站:http://www.gsipo.gov.cn
乌鲁木齐市考点
承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局
联 系 人:赵斐婓、史治勋
电话:0991-8878382 0991-8878379
传真:0991-8878382
通讯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光明路26号建设广场15楼
邮编:830002
政府网站:http://www.xjipo.gov.cn
附件2
2012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香港特区
政府知识产权署和澳门特区
政府经济局联系方式
香港特区政府知识产权署
电话:00852-29616901
传真:00852-28386082
通讯地址: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13号胡忠大厦24楼
电子邮件:enquiry@ipd.gov.hk
政府网站:http://www.ipd.gov.hk
澳门特区政府经济局知识产权厅
电话:00853-85972614 00853-85972624
00853-28710287
传真:00853-85975291
通讯地址:澳门南湾罗保博士街1-3号国际银行大厦8楼
电子邮件:dpi@economia.gov.mo
政府网站:http://www.economia.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