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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全国工商联关于组织参加首届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2-04-25 生效日期: 2012-04-25
发布部门: 国务院/民政部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国资委、工商联,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国资委、工商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国资委、工商联,各中央企业:

  

  由民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全国工商联、广东省人民政府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首届“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以下简称“慈展会”)定于2012年7月中旬在深圳市举办。为组织协调好参展工作,全力办好慈展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慈展会概况

  

  (一)慈展会简介。慈展会是首次由国家有关部门、人民团体、广东省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国家级、综合性的公益慈善成果交流盛会,也是我国社会建设成果的集中展示会。慈展会将创新我国公益资源交流方式,为促进公益慈善组织和爱心企业开展合作、展示公益慈善形象搭建平台,也为社会大众了解公益慈善组织和爱心企业、参与公益慈善活动创设窗口,对我国的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探索新路子具有重要意义。

  

  (二)慈展会主题。“发展·融合·透明”。

  

  (三)时间和地点。2012年7月12日至14日,在深圳市会展中心7号馆和8号馆举办。

  

  (四)活动内容。慈展会主要分为主会场静态展示区、动态体验区、大型论坛和沙龙、公益慈善节庆、公益慈善项目电视大赛、网络交流展示平台等六大板块。

  

  (五)招展范围。按照“政府搭台、社会运作”的办会模式,慈展会将最大范围地发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请发动有意向参加慈展会的单位、社会组织和企业,向慈展会招展办公室提出参展申请。(详见附件)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为做好首届慈展会招展工作,保证展会质量,请各地高度重视,主动与慈展会组委会办公室取得联系,了解参展的具体要求以及合作事宜,认真组织,踊跃参展。

  

  (二)优中选优,注重实效。本次慈展会是首届国家级公益慈善盛会,各地要围绕慈展会的主题,认真研究、优中选优,积极组织具有代表性、创新性和可持续性的优秀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公益慈善项目以及较好地履行社会责任的优秀企业参展,实现各方共赢,共同服务社会。

  

  (三)组织观摩,交流学习。请各系统组织本地区(系统)管理部门、研究机构、服务机构、企业及社会组织相关人员赴会观摩,积极参与各类主题研讨和论坛,加强与同行业、兄弟省区市之间的交流和学习。

  

  (四)加强联系,落实责任。请参加报名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国资委、工商联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于5月15日前将负责人、联系人员电话(手机)和电子邮箱报各自主管部门;5月25日前将本系统参展单位、企业、项目,以电子邮件方式报主管部门。

  

  三、联系方式

  

  各参展单位如需进一步了解慈展会详细情况,请登录http://www.cncf.org.cn查询,或致电慈展会组委会办公室及有关主办单位,如需了解参展详细事宜,可咨询慈展会招展办公室。

  

  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邹海兵 吴苾璿

  

  电 话:(0755)82490826 82480940

  

  传 真:(0755)25832724

  

  电子邮件:cncf2012@sina.com

  

  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

  

  联系人:孟志强

  

  电 话:(010)58123272

  

  传 真:(010)58123164

  

  电子邮件:mzhq@mca.gov.cn

  

  国务院国资委研究局

  

  联系人:刘全喜

  

  电 话:(010)63193295

  

  传 真:(010)63192737

  

  电子邮件:liuqx0402@126.com

  

  全国工商联扶贫与社会服务部

  

  联系人:聂志军

  

  电 话:(010)58050726

  

  传 真:(010)58050586

  

  电子邮件:acficnie@163.com

  

  招展办公室

  

  公益慈善组织及项目专线:(0755) 25572621,25572631

  

  省区市组团专线:(0755)25572632

  

  基金会和企业专线:(0755)25927796

  

  传真:(0755)25829181

  

  email: cncf@foxmail.com

  

  qq:2628812816,q群:225744558

  

   民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全国工商联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

   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参展指南

  


  由民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全国工商联、广东省人民政府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首届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以下简称慈展会)将于2012年7月12-14日(星期四至星期六)在深圳市会展中心7号馆和8号馆举办。
  慈展会将打造全国最大的公益慈善资源对接平台:汇聚全国范围内最有影响力和创新的公益慈善组织、最具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和基金会,探索行业资源匹配的解决之道。

  

  慈展会将体现中国公益慈善发展的风向标:展示全国公益慈善最新概念、最新项目,发布公益慈善领域最新政策、专家新观点、学术成果,促进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

  

  慈展会将成为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的展示平台:展示全国知名爱心企业历年公益慈善成果和最新社会责任项目案例,推动经验交流,传播现代企业社会责任和慈善理念,提高慈善意识。

  

  慈展会将建立时代公益慈善体验之窗:集结国内众多的公益慈善机构集中开展丰富多彩的公益体验活动,吸引大中小学生、政府工作人员、企业员工、社区居民、志愿者等不同群体,参观、体验和感悟公益慈善。

  

  为组织好参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招展对象

  

  本次展位主要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综合展区、项目展区和企业社会责任展区三部分。综合展区主要面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展,以省为单位组团参加;项目展区主要面向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招展,主要包括扶贫开发、老弱残障扶持、环境保护发展、医疗卫生心理、文化与教育研究、社会工作服务、社区服务、支持性组织、基金会九大领域。企业展区主要面向企业招展,展示企业公益慈善和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成果。

  

  二、参展条件

  

  凡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展:

  

  (一)综合参展

  

  综合参展需以省为单位组团参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参展。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只能申请一个展位。

  

  (二)社会组织参展

  

  1. 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可以直接申请参展;

  

  2. 其他参展单位须有慈善公益项目或有利于促进慈善公益事业发展的项目,并由民政部门或已在民政部门注册的社会组织推荐;

  

  3.公益慈善项目应针对解决一定社会问题或满足社会需求,具有可行性、可持续发展性、可复制性和创新性,产生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企业参展

  

  1.正在或已经独立实施(包括联合其他机构共同实施)了公益慈善项目;

  

  2.项目保持独立性和可持续性,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示范效应,产生良好的社会效果。项目自发起至参展日时间不少于半年时间;

  

  3.主动履行社会责任,今年已经制定或实施有关公益慈善的项目方案,或承诺将有关公益慈善项目列入本企业明年工作和预算计划。

  

  三、活动日程

  

  第一天

  

  上午:开幕式

  

  高峰论坛

  

  下午: 专题论坛(一)

  

  公益沙龙(一)

  

  世界咖啡馆

  

  晚上:公益慈善项目电视大赛

  

  第二天

  

  上午:专题论坛(二)

  

  公益沙龙(二)

  

  下午:专题论坛(三)

  

  公益沙龙(三)

  

  专题论坛(四)

  

  公益沙龙(四)

  

  晚上:“公益慈善夜”冷餐会

  

  第三天

  

  上午:公益行业信息发布会

  

  公益沙龙(五)

  

  下午:闭幕式暨新闻发布会

  

  四、申报项目

  

  各单位除申请主会场展位,也可申请承办慈展会的各项活动。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一)主会场标准展位展示。获得参展资格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将获得一个由组委会办公室提供的由专业会展公司搭建的免费标准展位(3m×3m=9㎡)以及参展服务。

  

  (二)主会场特装展位展示。特装展位不提供标准展具(背板等),会场免费提供18㎡、36㎡或其它特装展位的光地(2个或4个标准展位大小)和电源,参展单位可自主设计搭建个性化展位,并自行承担设计搭建等相关费用。因场地有限,特装展位资格由组委会办公室筛选后统筹安排。

  

  (三)主会场展墙展示。在主会场入口和展墙区将设置3m高的大幅长墙,主要展示社会建设成果和优秀公益慈善项目,回顾国内外慈善公益发展史。参展单位可申请参与展示,由组委会办公室经筛选后统筹安排。

  

  (四)主会场宣传区展示。展会期间,将根据装饰和宣传需要在主会场的内部和外围设置部分广告区,参展单位可提出申请,组委会办公室将视其捐赠情况给予宣传。  (五)专题论坛。围绕“发展·融合·透明”的年度主题,预计将有4-5场专题论坛在慈展会期间举办,参展单位可申请承办论坛,组委会办公室将与具体承办单位共同议定论坛主题及内容,并提供协助。

  

  (六)公益慈善项目电视大赛。与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12频道)、深圳卫视频道合作,开展全国公益慈善项目电视选拨大赛,选出全国优秀的、有影响力的公益慈善项目。大赛的规则、程序等事项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另行具体通知。

  

  (七)公益慈善节庆活动。展会前开展“公益慈善百万行”等节庆活动,为慈展会预热造势,申请单位可申报各种公益慈善性质节庆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将与具体承办单位共同议定活动内容及形式,并提供协助。

  

  (八)沙龙和体验活动及合作意向发布。参展单位可自定主题申报沙龙,分享公益慈善实操经验和体会或开展专题讨论。参展单位也可将本单位的合作意向(资助意向或需求意向)申请发布。组委会办公室将与具体承办单位共同议定沙龙内容、发布形式,并提供场地及现场人员协助。

  

  (九)其他与主题相关的活动。申请单位可根据本次展会主题提出申报其他具有特色的公益慈善活动。

  

  五、申报步骤

  

  参展申报分三个步骤,分别为申请、审核和确认。

  

  (一)申请阶段(4月25日至5月25日):符合条件的参展单位请于2012年5月25日前,在慈展会指定官方网上报名系统完成报名,逾期不再接受申请。民政、国资委、工商联系统的单位、企业同时报送各自主管部门。

  

  (二)审核阶段(5月26日至5月31日):组委会办公室经过审核、筛选和统筹后,确定参展资格,并于2012年5月31日前向参展单位发送《首届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参展责任书》。

  

  (三)确认阶段(6月1日至6月5日):参展单位收到《参展责任书》后,由机构实际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扫描后以邮件附件形式于2012年6月5日前发送至招展办指定邮箱。

  

  六、参展补助

  

  组委会办公室将为获得参展资格部分经济困难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提供一定数额的补贴,补贴范围只限于布展费、交通费、食宿费,由组委会办公室根据社会组织所在地域和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确定受补贴资格和补助金额。

  

  七、申报方式

  

  (一)登录www.cncf.org.cn,按照所在部门或机构的类别填写报名表,并提交《参展申请表》。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5月25日18:00。

  

  (二)如需咨询参展问题,可致电慈展会招展办公室。

  

  公益慈善组织及项目专线:(0755) 25572621,25572631

  

  省(自治区、直辖市)专线:(0755)25572632

  

  基金会和企业专线:(0755)25927796

  

  传真:(0755)25829181

  

  email: cncf@foxmail.com

  

  qq:2628812816,q群:225744558

  

  (三)如需咨询公益慈善项目电视大赛,可用以下方式联系。

  

  网址:www.cncf.org.cn或www.3waychina.com/99.aspx

  

  联系方式: 25595903、25590786、25944136、25595902

  

  联系人:张芳、陈立婷

  

  传真:25595900

  

  邮箱:979377360@qq.com

  

  qq群:23106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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