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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农村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2-06-01 生效日期: 2012-06-01
发布部门: 河北省政府
发布文号: 冀政办函[2012]53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河北省农村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六月一日

  


   河北省农村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

  


  为加快我省现代农业发展步伐,促进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建设农业强省,实现农村繁荣、城乡协调发展,依据《中共河北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现实基础和面临形势

  

  (一)“十一五”时期农村经济发展取得重大成就。

  

  “十一五”时期,省委、省政府团结带领全省人民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三农”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这一中心任务,切实加大对“三农”的扶持力度,开拓进取、奋发有为,全面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各项目标任务,为保持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1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幅提升,现代农业发展迈出新步伐。农业经济总量持续攀升,2010年全省农林牧渔业增加值达到2563亿元,年均增长41%。主要农产品产量持续增长,其中,2010年粮食总产量达到5952亿斤,实现连续7年增收,畜牧、蔬菜、果品等优势产业健康发展,肉类总产量4168万吨,奶类总产量4491万吨,蔬菜总产量7074万吨,果品总产量1140万吨,分别比2005年增长54%、288%、94%和219%,畜牧、蔬菜、果品三大优势产业总产值占全省农业总产值比重达到681%,比2005年提高19个百分点。农业规模化、标准化、组织化程度不断提高,规模养殖场达到134万个,设施蔬菜面积达到850万亩,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达到153万个,覆盖全省30%的农户。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明显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率达到586%,比2005年提高92个百分点,农产品加工业增加值与农业增加值之比达到1∶1。

  

  2农村二、三产业快速发展,整体经济实力实现新提升。2010年县域生产总值达到140566亿元,年均增长125%。县域二、三产业增加值占县域生产总值的比重不断提高,2010年达到84%,比2005年增加2个百分点。区域特色产业加快发展,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不断增强,安平丝网、辛集皮革、河间电缆、清河羊绒、白沟箱包等一大批特色产业集群市场竞争力不断提升。农村第三产业快速发展,市场活力持续增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双百市场工程”深入推进,建设标准化农家店39354个、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13个。新型服务业态不断涌现,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不断发展壮大。

  

  3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再上台阶,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新改善。交通、水利、能源、通信等基础设施支撑能力显著增强。南水北调中线、引黄入冀、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重点工程进展顺利,节水灌溉工程积极推进,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084万亩,全省节水灌溉面积接近4000万亩。农业综合开发成效显著,改造中低产田5125万亩。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快速推进,解决了13086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农村99%的行政村实现了村村通油路,沼气用户达到288万户,占农村总户数的198%。农村供电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农村居民实现户户通电。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得到加强,京津风沙源治理、退耕还林等重大生态工程扎实推进,完成造林绿化面积22793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26%,治理水土流失10280平方公里,实现了沙化土地由扩展到缩减的历史性转变。

  

  4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农民生活水平实现新提高。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005年的3483元提高到2010年的5958元,年均增长113%。全省农村劳动力5年累计转移3741万人,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村劳动力所占比重由2005年的447%提高到2010年的51%。农民收入结构不断优化,工资性收入比例由372%提高到445%。农民消费结构日趋合理,生活质量明显提高,2010年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达到38449元,年均增长122%。全省扶贫开发成效显著,农村贫困人口累计减少84万人。
  5体制机制不断创新,农村改革实现新突破。农村税费改革取得历史性突破,农业税、农林特产税全部取消,粮食直补、农机购置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力度不断加大。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快速推进,主体改革任务基本完成,全省累计完成明晰产权8292万亩,占总任务的9999%。水利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水资源统一管理成效明显。土地流转制度不断完善,流转面积达到727万亩,占家庭承包地总面积的86%。农村金融改革进一步深化,服务“三农”能力进一步增强。统筹城乡发展试点工作扎实推进,城乡良性互动机制初步建立。

  

  6新农村建设扎实推进,农村发展呈现新局面。农村新民居建设稳步推进,首批1000个示范村新建和改造任务基本完成,第二批2000个示范村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基本建立,农村办学条件和师资力量得到提升。农村医疗卫生条件明显改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现全覆盖,农民参合率达到945%。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进展顺利,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应保尽保。

  

  (二)“十二五”时期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展望“十二五”,我省农村经济发展面临新的历史机遇。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三化”同步,加快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力度继续加大,强农惠农政策进一步加强,农村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越来越好。京津冀经济一体化深入推进,环首都绿色经济圈加快形成,河北沿海地区快速崛起,冀中南经济区列入国家重点发展区域,为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更好地利用国际国内先进要素资源和市场、把发展潜力转化为发展优势带来重大机遇。

  

  “十二五”时期,我省农村经济发展依然面临着严峻挑战。农业、农村基础设施依然薄弱,农村落后面貌仍未改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较低,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不足,实现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任务艰巨;农业生产方式亟待转变,农民组织化程度较低,社会化服务水平亟待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依然存在,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质量安全保障体系有待健全;资源环境压力较大,水资源紧缺矛盾依然突出。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十二五”时期,我省农村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建设农业强省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农村经济发展方式,围绕保障农产品供给、增加农民收入、繁荣农村经济三大任务,深入实施“一产抓特色、二产抓提升、三产抓拓展”的经济发展战略,着力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着力增强农村二、三产业实力,着力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着力深化农村改革,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步伐,推动农村经济实现较快发展、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为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三化”同步。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工业化、城镇化对现代农业发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提升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实现工业化、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

  

  2坚持科学发展。以科技进步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切实转变发展方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绿色经济,促进生产经营的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和集约化,积极调整产业结构,构建具有河北特色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和农村经济体系。

  

  3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现实问题作为着力点,大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拓宽农民增收渠道,让农民得到更多实实在在的利益。

  

  4坚持发挥比较优势。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充分利用、科学配置自然资源和经济资源,积极优化农村经济结构和农业产业结构,培育壮大区域特色产业,不断拓展农村经济的发展空间和领域,切实提高整体实力和产业竞争力。

  

  5坚持体制机制创新。积极探索和健全城乡要素资源配置的体制机制,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和农村流通体制改革,完善创新农村金融服务,为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不断注入新的动力和活力。

  

  (三)发展目标。

  

  1农业发展方式明显转变。农业产业结构更加优化,畜牧、蔬菜、果品三大优势产业产值占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比重稳定提高到70%以上。农业区域布局更加合理,形成小麦、玉米、优质杂粮、棉花、果品、蔬菜、牛奶、生猪、禽蛋、特色水产养殖等十大特色农产品产业带。农业产业化经营总量达到6000亿元,农业产业化经营率达到65%以上。农副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45%以上,农产品加工业增加值与农业增加值之比达到12∶1。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6%,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达到30000家,辐射带动农户50%以上,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更加健全。
  2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升。全省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年均增长35%,2015年达到3050亿元。耕地保有量保持在9454万亩,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9300万亩,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力争达到700亿斤。蔬菜播种面积达到2500万亩,总产量达到1亿吨。果树面积发展到3000万亩,果品总产量达到2000万吨。肉、蛋、奶和水产品产量分别达到550万吨、430万吨、1000万吨和180万吨。

  

  3农村二、三产业实力明显增强。全省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到2015年,县域生产总值达到2163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9%,二、三产业增加值达到1890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10%以上。产业集群加快发展,营业收入超100亿元的县域产业集群达到50个,产业集群经济总量占全省县域经济总量的50%以上。县域龙头企业规模进一步扩大,营业收入超50亿元的企业达到20家、超100亿元的企业达到10家,培育省级以上知名品牌100个,驰名商标20个。农村服务业加快发展,城乡一体化流通网络格局基本形成,农家连锁店覆盖80%以上的行政村,商品统一配送率提高到60%以上。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不断增加,每县建立1个农业小额贷款公司

  

  4农村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200万亩,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7。改造中低产田500万亩,其中新增高产稳产农田300万亩。农机总动力达到11亿千瓦,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0%以上。实现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水、电、路、信等设施日趋完善。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000平方公里,完成造林绿化面积2100万亩,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31%。农业资源利用效率和生态修复水平显著提高,地下水超采得到有效遏制。

  

  5农民收入和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8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农村贫困人口减少50%,5年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500万人,农村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完善,新民居建设扎实推进,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三、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一)以特色为主导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

  

  坚持“一产抓特色”,把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首要任务,把突出特色作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主攻方向,在稳步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的基础上,重点发展壮大畜牧、蔬菜、果品三大特色优势产业,积极培育现代种业、花卉、休闲农业等新兴产业,形成粮食生产基础稳固、三大优势产业带动作用突出、新兴产业增长快速、区域布局合理的现代农业发展格局。

  

  1稳步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建设粮食生产核心区。按照稳定面积、依靠科技、提高单产、增加总产的要求,全面实施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项目,加大对产粮大县(市)投入和利益补偿力度,增强核心区对全省粮食生产的支撑能力。着力建设我省4000万亩粮食生产核心区,重点培育邯郸、石家庄、保定3个吨粮市和一批吨粮县,到2015年,力争有2000万亩耕地夏秋两季粮食单产达到1000公斤。加快中低产田改造,完善农业基础设施,搞好田间排灌渠系、农田林网和土地平整等工程,建设高标准粮田。集成应用先进技术,大力发展节水农业,提高粮食生产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和优质化水平,大幅度提高粮食单产,到2015年,粮食单产由640斤提高到750斤,总产力争达到700亿斤。

  

  实施粮食增产计划。加快推进保定大型商品粮基地等重点工程,实施粮食丰产科技工程,推进良种良法集成配套、农机农艺有效结合,建设一批粮食科技示范区和万亩高产示范方。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9300万亩,优质专用小麦、优质专用玉米播种面积所占比重分别达到90%和80%以上,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

  

  2做大做强畜牧业。按照“高产、优质、健康、高效、生态、清洁、安全”的要求,突出发展奶牛、生猪和蛋鸡等优势产业,提升肉鸡、肉牛和肉羊等潜力产业,巩固畜牧业在农业中的主导地位。大力实施畜禽良种工程,加快良种繁育基地和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推进集中饲养、规模饲养和绿色饲养,到2015年,奶牛、生猪、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率分别达到100%、80%和90%。完善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和疫病防治体系,强化畜禽生产经营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和出入省境的检验检疫,提高对突发疫情的应急处理能力。加快优质饲草饲料基地建设,保障饲草饲料安全。到2015年,畜牧业产值占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比重提高到42%。
  3做大做优蔬菜业。按照“扩规模上设施、壮龙头活机制、创品牌拓市场、提质量增效益、抓示范强带动”的思路,扩大设施菜、错季菜、品牌菜和绿色无公害蔬菜种植面积,提高设施蔬菜和绿色蔬菜比重。实施新一轮“菜篮子”工程,支持24个蔬菜产业示范县上规模、调结构、创品牌,建设绿色有机蔬菜生产基地。实施蔬菜品牌战略,推进蔬菜产业商标注册,大力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打造河北蔬菜品牌新形象。到2015年,全省设施菜比重提高到60%以上,京津市场占有率达到50%以上,其中高档蔬菜达到30%以上。

  

  4做优做特果品业。按照突出特色、适地适树、规模发展的发展方向,加快果品结构调整和生产基地建设步伐。支持赵县、深州市、乐亭县、涉县等76个果品重点县(市)推行品种改良、树体改造、矮化密植栽培等技术和标准化生产,完善水利、果园机械、采后商品化处理等基础设施,高标准建设苹果、梨、葡萄、板栗、核桃、红枣、仁用杏、柿子等八大特色优势果品基地。到2015年,全省果品标准化生产率达到95%以上,优质果率达到85%以上。

  

  5做优做精水产业。大力发展生态渔业、远洋渔业、特色渔业、品牌渔业,重点建设沿海出口型水产养殖带。加快原良种体系和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示范区建设,重点培育对虾养殖、贝类养殖、龟鳖养殖、名贵鱼养殖、梭子蟹养殖、盐碱地渔业开发、生物饵料养殖加工、休闲渔业等八大基地,打造河北特色渔业品牌。加快渔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渔业安全保障能力。到2015年,水产品总产量达到180万吨。

  

  6加快发展农业新兴产业。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构建以产业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基地为依托、产学研相结合、“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农作物种业体系,加快培育一批具有突破性的农作物新品种,快速提升我省农作物种业科技创新、企业竞争、供种保障和市场监管等能力。大力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和乡村旅游业,以环首都绿色经济圈为重点,着力打造面向都市的休闲度假基地、观光农业基地、生活体验基地。加快发展森林生态旅游业和渔业生态旅游业,加强野生动物资源繁育利用,创建森林生态旅游精品区、生态观光休闲渔业旅游区。加快发展园艺花卉业,促进园艺花卉业向规模化、现代化发展,逐步形成“两环(环京津、环省会)带动、重点辐射”的发展格局。

  

  7优化农业区域布局。加快建设优势明显、集中连片、高产稳产的特色农产品产业带。重点建设京山、京广铁路沿线优质专用小麦产业带、优质专用玉米产业带、生猪产业带、禽蛋产业带,环京津、环省会奶牛产业带,黑龙港地区棉花产业带,黑龙港、太行山浅山丘陵和张承地区优质杂粮产业带,燕山、太行山浅山丘陵优质果品产业带,沿海特色水产养殖带,坝上地区错季蔬菜和环首都优质蔬菜产业带等十大特色农产品产业带。围绕构筑环首都绿色经济圈、沿海经济隆起带和冀中南经济区,建设一批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在环首都绿色经济圈建成一批苗木花卉基地、绿色有机蔬菜基地、高档果品基地和休闲农业基地,在沿海地区20个县(市、区)建成一批特色水产品基地和优质果品基地,在冀中南经济区18县(市)建设一批现代农业示范基地。

  

  (二)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1发展壮大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按照“培植龙头、壮大基地、带动农户”的思路,以乳品、肉类、粮油、果品、蔬菜五大农产品加工业为重点,抓好一批经营规模大、科技含量高、带动能力强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提高产业集中度和核心竞争力。支持重点企业、名牌产品做大做强,以优势产品和知名品牌为纽带,通过收购、兼并、重组等多种形式,实现规模扩张,打造龙头企业“航母舰队”。到2015年,营业收入超50亿元的企业达到20家、超100亿元的企业达到10家;2015年,农业产业化经营总量达到6000亿元,农业产业化经营率达到65%以上。

  

  2加快农业产业化生产基地建设。按照产业化经营思路,加快推进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重点抓好30个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县(区),推动“一县一业、一村一品、多村一品”发展,加快培育一批特色明显、竞争力强的专业乡(镇)和专业村。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到主产区建立专业化的原料生产基地,培育优势产业龙头型经济模式,确保农产品加工业优质原料供给。围绕十大特色农产品产业带和五大农产品加工业,重点建设一批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的农产品生产基地。
  3强化龙头企业和农民的利益联接机制。鼓励引导龙头企业采取设立风险资金、利润返还等多种形式,与农户建立稳定的购销关系和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建立完善“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基地+农户”的产业化经营组织形式,形成以加工企业为龙头、以合作组织为纽带、以产权关系为依托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

  

  4大力推进品牌建设。引导支持各类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合作组织申报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做好商标注册、质量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等工作,做响“河北产”大品牌。“十二五”期间,培育有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知名品牌100个,驰名商标20个,进一步提升河北农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

  

  (三)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

  

  1健全农业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围绕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生产过程等关键环节,健全标准体系,加强农业标准推广,加快形成覆盖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全过程的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到2015年,完成制修订地方标准300项,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率达到90%以上,国家级和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增加100个以上。

  

  2完善农产品质量认证体系。以“菜篮子”产品为重点,以现代农业示范园、科技示范场、畜禽养殖标准示范场、水产健康养殖场建设为重要载体,强力推进农产品地理标志认定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到2015年,认证无公害农产品3000个以上,有效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企业总数达到100家,有机农产品获证企业达到40家。

  

  3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全面覆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指导专业乡村、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及各类农产品市场设立自律监测点,实现风险检测、监督检查和自律检测相结合,对主要农产品及重点监管对象逐步实现检测全覆盖。依托“12316”农产品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全省农产品质量信息共享平台和预警系统,形成监测、预测、预警一体化快速反应体系,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4建立农产品质量全程追溯体系。依托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体系和农产品产销地准出准入制度,建立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督促全省所有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配送中心等实施市场准入制度。支持建立农产品全程质量追溯信息处理平台,在农产品生产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中建立完善农产品全程质量追溯信息采集系统,逐步形成产地有准出制度、销地有准入制度、产品有标识和身份证明,信息可得、成本可算、风险可控的全程质量追溯体系。

  

  5健全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加强省、市、县、乡、村五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大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制建设,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强化产前、产中、产后全程监管,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四)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1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引导农民在自愿、平等、互利基础上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入股,组建多种形式的专业合作组织,充分发挥种粮大户、龙头企业和村两委会带动作用,引导组建一大批农产品销售、土地股份等特色专业合作组织。到“十二五”末,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数量达到30000家以上,辐射带动农户50%以上。

  

  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健全规章制度,规范运行机制,提高运行质量。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盈余分配制度。不断加强合作社成员管理,坚持依法办事、依章理社、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引导和支持合作社建立健全生产记录制度,统一质量安全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统一农业投入品采购供应,统一产品和基地认证认定,普遍实现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到2015年,比较规范的示范社达到3500家以上。

  

  进一步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扶持力度。按照“分类指导、稳步推进”的指导方针,对产业基础好、带动能力强的示范社,加大政策引导和项目支持力度;对有一定产业和基础的合作组织,积极鼓励其发展合作加工、合作购销,提高经营能力;对产业特色明显但合作组织发展滞后的地区,加强指导培育,促进合作组织加快发展。
  2加强农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改革政府农业服务机构,进一步强化县、乡两级农业服务机构的公益性服务职能,充分发挥其在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检测与监管、生态环境建设、信息发布、农民培训等方面的职能作用,推动农业公共服务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支持和引导龙头企业为农民提供技术、农资、产品购销等系列化、专业化服务,实现互利双赢。

  

  3加强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城乡信息服务无差异、农业领域信息服务全覆盖的要求,加强新农村热线“12316”农业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为农民提供直接有效的信息服务。实施全省农业信息化“114工程”(全省农业数据中心,河北农业信息网站群,全省农业视频指挥、农业政务管理、农业科技服务、农业市场信息四大平台),加快推进互联网与电视、电话“三电合一”信息体系建设,重点加强到村、到户、到田间地头的“最后一公里”服务环节,到2015年,完成所有村级信息服务站建设。

  

  (五)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

  

  “十二五”时期,要坚持科教兴农战略,持续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加快农业产业关键技术攻关研究和集成创新,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加强农业科技培训,推动农业科技跨越发展,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繁荣注入强劲动力。

  

  1坚持科技创新驱动。突出农业科技创新方向和领域,重点支持生物技术、良种培育、丰产栽培、精深加工、产品安全、节水灌溉、新型肥药、疫病防控、循环农业等关键领域科技创新,着眼于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促进农业技术集成化、劳动过程机械化、生产经营信息化,构建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技术体系。围绕畜牧、蔬菜、果品三大特色优势产业和区域特色产业发展需求,加强提质增效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的创新集成和应用,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的现代农业科技园区和示范基地。提升农产品加工增值技术水平,以农产品贮藏、保鲜、加工、包装等技术和设备研发为重点,开发具有国内和国际先进水平的农产品加工品,培育一批科技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农产品加工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支持企业加强技术研发和升级,鼓励企业承担国家各类科技项目,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积极培育以企业为主导的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着力抓好种业科技创新,加强种质资源收集、保护、鉴定,加快培育一批突破性新品种,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新机制,着力培育一批“育繁推”一体化大型骨干企业。改善农业科技创新条件,持续加大农业科技投入,确保财政农业科技投入增幅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十二五”末,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提高到56%。

  

  2提升农业科技推广能力。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明确公益性定位。切实提高农技推广人员待遇水平,落实工资倾斜和绩效工资政策。鼓励农业科技工作者带资金和项目到基层创业、办实体。加快农业机械化,拓展农机作业领域,提高农机服务水平。扩大农业农村公共气象服务覆盖面,提高农业气象服务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科技水平。引导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成为公益性农技推广的重要力量。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承担农技推广项目,推行推广教授、推广型研究员制度。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建立农业试验示范基地,推行专家大院、校市联建、院县共建等服务模式,集成、熟化、推广农业技术成果。

  

  3加强农业科技培训。加快培养农业科技人才,实施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和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加快培养农业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完善农业科研人才激励机制、自主流动机制,制定以科研质量、创新能力和成果应用为导向的评价标准。广泛开展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分层分类定期培训,完善职称评定标准。大力培训农村实用人才,以提高科技素质、职业技能、经营能力为核心,大规模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充分发挥各部门各行业作用,加大各类农村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力度,扩大培训规模,提高补助标准,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十二五”期间,全省完成实用技术普及性培训3000万人次,培养农村实用人才5万人,培育科技示范户30万户。

  

  四、壮大提升农村二、三产业,全面繁荣农村经济
  按照“城乡统筹、‘三化’同步、富民强县”的要求,组织实施县域经济腾飞计划,鼓励各县发挥特色优势,抓好立县产业和立县项目,加快发展民营经济,从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推动县域经济跨越式发展。

  

  (一)做大做强农村第二产业。

  

  大力发展县域特色产业,引导县域特色产业与农业生产对接,与全省主导产业对接,与城市经济对接,与大企业大集团对接,加快构建结构优化、环境友好、竞争力强的特色主导产业发展新格局。

  

  1培育壮大县域骨干企业。结合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的实施,支持县域食品加工、装备制造、生物医药、信息产业、纺织服装等重点行业的龙头企业通过收购、兼并、重组等多种形式,实现规模扩张,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公司和企业集团,提高企业产品层次和市场竞争力,带动县域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引导县域中小企业开展与大企业对接配套活动,推进专业化分工协作,延伸产业链条,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尽快形成一批支撑带动作用强的县域骨干企业。

  

  2推动产业集群发展。围绕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组织结构的优化升级,集中培育发展一批规划科学、主业突出、特色明显、规模大、链条长、竞争力强的产业集群。到2015年,全省培育县域年营业收入超100亿元的产业集群50个,年营业收入超50亿元的产业集群120个,年营业收入超10亿元的产业集群300个,50%规模以上企业进入各类产业集群,产业集群经济总量占全省县域经济总量的比重达到50%以上。

  

  3加快县城经济建设。按照“园区向城镇集中、企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聚集”的发展思路,提高县城的综合承载能力和吸纳带动能力,把县城打造成县域特色产业聚集中心、商贸物流中心、人口转移居住中心。充分发挥县城中工业聚集区和特色产业园区的重要载体和平台作用,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动县域企业向园区集中,重点项目向园区投放,创新要素向园区汇集。“十二五”期间,每个县在县城周边规划建设1个以上行业之间关联配套、上下游之间有机链接、吸纳就业充分、聚集效应明显、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的工业聚集区,促进产业集聚、人口集中、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加快构筑产业发展与城市发展互促双赢的新格局。

  

  4强化招商引资。依托现有产业、骨干企业基础,抓好重大项目建设,引进具有引领性、带动性、竞争性强的国内外战略投资者,以纺织服装、食品加工、新型建材等传统优势产业和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为重点,开展“园区招商”、“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等,制定和完善产业扶持政策,优化发展环境,吸引外来企业投资兴业,鼓励现有企业自主引进项目、资金和技术。

  

  5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积极推进全民创业,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的政策支持,让更多的农民就近转移就业。不断优化产业结构,提升民营工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提高核心竞争力。做大做强民营服务业,到2015年,第三产业比重争取占民营经济总量的三分之一以上。支持营业收入超50亿元民营企业发展,打造一批综合竞争力强的大企业、大集团。到2015年,全省培育年营业收入超50亿元的民营企业(集团)100个以上。

  

  (二)加快发展农村第三产业。

  

  按照“扩大规模、拓宽领域、提升功能、创新业态”的发展思路,支持引导城市三产向农村延伸,做大面向农村的生产性服务业,做优面向农民的生活性服务业,将环首都地区打造成为农村服务业对接首都、特色鲜明的现代产业圈,将沿海地区打造成为农村开放型服务业的先行区,将冀中南地区打造成为城乡互动、产业联动的农村服务业示范基地,构建优势明显、特色突出、充满活力的农村服务业发展新格局。

  

  1积极发展农村商贸流通业。大力发展现代流通方式,支持城市商贸流通企业将服务范围向农村拓展,构建以城市大型流通企业为龙头,县级重点流通企业为骨干,农家店为基础的农村商品流通网络。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双百市场工程”,抓好“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和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改造提升农产品市场,加快推广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构建新型、高效的农产品营销网络,重点改造升级200个大型农产品市场,推动200家超市或流通企业与农产品生产基地实现产销对接。
  2加快发展县域现代物流业。大力发展果蔬、肉类、水产品等冷链物流,完善粮食现代物流,引导支持供销社、邮政和大型城市商业企业完善农村物流连锁配送网络,扩大物流规模和品种,加快形成城乡一体化商贸流通网络。打造环首都物流产业带,在涿州、三河、香河、丰宁等环首都一线地区建设一批城市配送型、农产品供给型、空港服务型现代物流园区,使之成为承接北京物流外置的载体,满足北京市场供应的基地。

  

  3大力发展农村金融业。鼓励城市商业银行增设分支机构,争取在全省各县(市)的覆盖率达到50%。鼓励县级和市级农村信用社联社加快股份制改造,争取40%的县级联社改建成农村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加快建设村镇银行、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争取50%以上的县(市)各建成1家以上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到300家。积极推动“三农”保险,加快养老、医疗和责任保险发展,扩大覆盖范围,降低农村居民生产和生活风险。

  

  4积极发展农村文化旅游产业。加快农村特色文化资源挖掘整理,做大做强一批农村文化品牌和县级文化产业园区,发展壮大农村乡土艺术表演团体。依托特色农业园区和旅游资源,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森林生态旅游、滨海观光旅游、休闲旅游,支持农家乐、采摘园、庄园经济发展。

  

  五、加强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提高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能力

  

  (一)抓好以农田水利和水资源配置为重点的水利工程建设。

  

  把水利作为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先领域,把农田水利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任务,加快构建防洪抗旱减灾、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水资源和水生态保护、水利科学发展的现代管理“四大体系”,推动水利实现跨越式发展。

  

  1大兴农田水利建设。围绕打造4000万亩粮食核心区,突出抓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十二五”期间,基本完成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配套改造和67座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强力推进农业综合节水工程建设,大力实施管灌、喷灌、滴灌、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和咸淡水混浇等节水灌溉工程,抓好19处大型灌区、92处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到2015年,改善大中型灌区灌溉面积1000万亩。实施现代农业项目县高效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建设,建成万亩以上农业节水示范区32个。在山丘地区因地制宜兴建小水窖、小水池、小塘坝、小泵站、小水渠等“五小水利”工程,合理利用雨水资源。“十二五”期间,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200万亩。

  

  2加快南水北调等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加快实施南水北调中线配套工程建设,基本建成“两纵六横十库”供水基本框架,实现南水北调配套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生效的目标。强力推进引黄入冀补淀工程建设,建成完善的引黄供水配置工程,到2015年,形成年引黄河水15亿立方米的能力,实现引黄入境水量10亿立方米。积极开发利用微咸水、再生水、海水淡化、雨洪资源等非常规水,实现年利用非常规水20亿立方米以上。推进海水淡化实现产业化、规模化生产。加快形成地表水、地下水、外调水和非常规水统筹、水资源多元配置新格局。

  

  3加快防洪保安骨干工程建设。抓好永定河、大清河等骨干行洪河道综合整治,推进13处蓄滞洪区建设和94座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加快沿海重点堤防、闸坝等防风暴潮海挡工程建设,完成承德双峰寺水库建设,加快张家口乌拉哈达水库等项目前期工作。加快中小河流治理和水库除险加固,“十二五”期间,基本完成124条中小河流的治理任务,完成全部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

  

  4大力实施民生水利工程。切实搞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解决1960万农村人口和368万农村学校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继续抓好国家、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积极实施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水土流失防治,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00平方公里。积极推进农村水电建设,继续实施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启动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试点工程建设,到2015年,新建和改建农村水电站252座,新增和技改装机规模358万千瓦。

  

  (二)抓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1改善农村交通条件。继续加大县、乡公路改造力度,实施危桥改造,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提高县、乡公路通行能力和通达水平,构建满足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农民出行更方便、快捷的农村公路网络。加快乡、村道路建设,推进乡、村道路互通工程,抓好连村道路建设和村内道路硬化。加快建设环首都农村公路对接工程,基本实现环首都县(市、区)农村公路网的对等衔接。“十二五”期间,新改建农村公路24万公里。
  2加快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以提高农村电网供电质量、提高防灾抗灾能力、降低供电损耗为重点,对供电可靠性较低的已改造农村电网和未改造农村电网实施升级改造,推动城乡各类用电同网同价,到2015年,基本建成结构合理、技术先进、供电可靠、节能高效的新型农村电网。

  

  3扎实推进农村新能源建设。继续实施以“一池三改”、“一池四改”、“一池三改一棚”等技术组合为主要内容的生态家园富民工程,重点发展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和联户大中型沼气工程,完善服务网点。到2015年,新建大中型沼气工程400处,秸秆沼气联户供气工程100处,农村户用沼气50万户。加快农村污水、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到2015年,完成环境问题突出村庄的治理工程。

  

  4加快农村通信、通邮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实施“村村通电话工程”、“行政村通宽带工程”和“乡村邮政工程”,加快互联网与电视、电话“三电合一”信息体系建设,推进农村信息化。“十二五”期间,行政村通宽带率达到100%。

  

  (三)深入实施农业综合开发。

  

  1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以打造粮食生产核心区为重点,按照集中连片、规模开发、综合治理的要求,加强中低产田改造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完善田间灌溉和除涝体系,建设农业用电设施、农田和田间林网,突出节水工程建设,加强土地治理,着力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努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为载体,建设一批农业科技示范园和万亩高产示范方。“十二五”期间,改造中低产田500万亩,其中新增高产稳产田300万亩。

  

  2大力实施“沃土工程”。采取平整土地、深耕深松、增施有机肥、保护性耕作、秸秆还田等土壤改良措施,切实增强耕地蓄水保墒保肥能力,稳定提高耕地基础地力和持续产出能力。到2015年,土壤有机质含量提高04个百分点。

  

  (四)着力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

  

  1扩大农机装备规模。全面落实中央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鼓励和引导农民购置多功能、复式、低耗、高效大中型农机具,改善农机装备水平,提高农机配套率,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到2015年,全省农机总动力达到11亿千瓦。

  

  2优化农机装备结构。重点解决玉米生产关键环节机械化问题,鼓励农民购置玉米收割机和秸秆还田机、深松(耕)机、免耕播种机等农机具,促进玉米收获机械总量快速增加。进一步增加深松联合整地机等大型、高效、联合作业机数量。加强农机、农艺结合,加快推广适宜机械化作业的品种和栽培模式。到2015年,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提高到70%以上,玉米机收水平达到60%以上。

  

  (五)加强农业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1建立健全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完善省、市、县、乡四级防控体系,建立动植物疫病监测预警系统、省际间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系统、综合防控站和先进适用综合防控技术体系,抓好统防统治示范区建设。

  

  2加强气象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与应急气象服务、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与农业气象服务、人工影响天气、邯郸新一代多普勒天气雷达和基层气象台站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充分发挥气象服务的基础性作用。

  

  3加强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健全各级森林草原防火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强化森林草原消防队伍与装备建设,抓好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提高火灾应急处置能力,到2015年,省重点林区视频监测覆盖率达到50%以上,森林草原火灾受害面积控制在03‰以内。加强山洪、风暴潮等自然灾害的预警预报和防治工作。

  

  (六)加强重点生态工程建设。

  

  1推进重点造林绿化工程建设。按照“构筑京津绿色屏障,再造河北秀美山川”的总体要求,全面加快京津风沙源治理一期、太行山绿化、“三北”防护林、沿海防护林、平原绿化及退耕还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大力实施以燕山太行山生态屏障和坝上防风固沙林带、滨海湿地及沿海防护林带、环首都生态带为骨干的“一屏三带”工程,启动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突出抓好环首都地区、沿海地区、城镇周围、主要交通干线和主要河渠两侧等重要区域造林绿化。“十二五”期间,完成重点造林工程绿化面积2100万亩。

  

  2切实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大力实施《河北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各项政策,围绕“保住树、管好林、见效益、能致富”的目标,抓好基本口粮田、农村能源、生态移民、后续产业发展和退耕农民就业创业转移技能培训、补植补造等建设任务,切实解决退耕农民的长远生计问题。采取林粮、林草、林禽、林畜等立体开发模式,大力发展林下产业,实现以短养长,提高综合效益。
  3全面落实生态功能区划。加强对水源涵养区、水土保持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海岸线及湿地等重要生态功能区的空间管制。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提高生态补偿标准,实现下游与上游、开发区域与保护区域、受益地区与受损地区、受益人群与受损人群之间以及自然保护区内外的利益补偿。加强典型自然生态系统及重要湿地的保护和恢复,加快白洋淀、衡水湖等湿地自然保护区恢复建设。规划建设一批森林、湿地及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对受到严重威胁的典型生态系统、珍稀濒危物种、珍贵海洋生物资源以及自然遗迹等,实施抢救性保护。“十二五”期间,新增自然保护区面积220万亩。

  

  (七)加强农业资源和环境保护。

  

  1保护森林资源。建立合理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切实加强对生态公益林的保护。建立以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地方一般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为划分标准的林业分类经营体制,实行分类管理、定向培育。积极调整和优化林种、树种结构,实施全省中幼林抚育工程,加快低质低效林改造。

  

  2推进生态补水和地下水环境修复工程。大力实施引黄生态补水工程,建立生态应急补水机制。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划定地下水源保护区,限制漏斗区新建机井,加强自备井关停工作,逐步关闭南水北调受水区的城市自备井,减少深层地下水开采量,控制地下水漏斗面积,有效遏制全省水环境恶化的趋势。

  

  3加快水土流失治理。继续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大力推进太行山、永定河、潮白河、滦河等重点治理区的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加强流域上游水土保持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增强涵养水源和拦沙缓洪功能。加快小流域综合治理、坡改梯专项治理和生态恢复治理步伐。“十二五”期间,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0000平方公里,重点区域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

  

  4加大草原建设与保护力度。实施围栏封育、人工种草、补播改良、禁牧休牧轮牧等措施,改造退化草场,恢复草场植被。加强人工饲草基地建设,加快草地退化、沙化、荒漠化治理进程,使重点草原区90%以上的草原得到有效治理。

  

  5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采取农田氮磷流失拦截、化肥减施、农药减施替代等措施,减少农田污染。大力推广畜禽粪污无害化利用技术、垃圾污水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废旧农膜回收加工技术和生物防治技术,实施乡村清洁工程,开展清洁田园、清洁水源和清洁家园行动,推行清洁养殖。开展农业面源污染调查和定点监测,建立健全农业面源污染监测预警体系和执法体系,有效提高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效果,到2015年,建成80个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示范区,建立300个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定位监控点。

  

  (八)大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

  

  1加快发展节约型农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再利用”的思路,大力推广节地、节水、节肥、节能新技术,推进形成“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循环农业发展模式。推广测土施肥、旱作农业、免耕栽培、精量播种等技术,建立节水型栽培模式和灌溉制度。积极发展集约生态养殖业,大力推广绿色高效生态畜禽水产养殖技术。

  

  2加快推进农村资源循环利用。以农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突破口,加快开发农作物秸秆等为主要原料的生物质燃料、肥料、饲料。抓好农村沼气普及利用,重点发展联户沼气和大中型沼气工程。支持生物质成型燃料产业化,推广秸秆压块炊事采暖炉具30万户。加快循环农业示范区建设,到2015年,建成15个循环农业示范区、30个循环农业示范县。

  

  六、实施幸福乡村计划,切实改善农村民生

  

  (一)加强农村新民居建设。

  

  坚持群众自愿、规划先行、产业带动的原则,分类指导、规范运作,巩固提高已有省级示范村,积极稳妥推进农村新民居建设。优化村镇空间布局,统筹县域镇村体系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村庄建设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和促进村镇布局优化、人口相对集中居住,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产业集聚发展、公共服务水平大幅提升。规范实施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严格履行民主程序,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农村土地集约利用,适当合并分散村庄,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联村并建,挖掘新民居节地潜力。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重点支持新民居示范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大农村、国有林场和垦区危旧房改造力度,“十二五”期间,完成50万户农村危房、47万户国有林场和垦区危旧房改造任务,基本解决生活困难群众的居住安全问题。
  (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全面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深入推进“百乡千村”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计划,落实“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加快推进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向县级以下延伸,省级重点镇和现状人口1万人以上的建制镇全部建成污水处理厂。加快建制镇污水管网配套建设,实施雨、污分流。统筹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县级市、环首都县、沿海县和其他有条件的县要逐步建立“户分类、村收集、镇(乡)转运、县(市)处理”的城乡一体垃圾处理体系。建立健全村庄设施管护、环境保洁、村庄绿化和村容美化等管理制度,有条件的地方要成立专职卫生环境管护和村庄绿化队伍。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推广节能减排技术,控制工业污染,治理生活污染,预防农业污染,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广大农民生活质量。到2015年,县(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80%,全面完成环境问题突出村庄的治理工程。

  

  (三)加快推进扶贫攻坚。

  

  以燕山-太行山和黑龙港两大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特别是环首都扶贫攻坚示范区为重点,采取倾斜政策,加大支持力度,举全省之力推动贫困地区加快发展、脱贫致富。按照新的扶贫标准,增加扶贫开发投入,着力巩固和发展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积极推进产业扶贫,重点发展以设施蔬菜、设施养殖和高效林果为主的家庭增收项目。积极推进科技扶贫,支持大专院校、科研单位与贫困地区开展产学研合作,培育一批科技型扶贫龙头企业,扶持建设一批科技示范村和示范户。继续实施扶贫培训“雨露计划”,加强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农业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培训质量。积极推进移民扶贫,对山区、坝上地区不具备基本生存条件,就地难以脱贫的特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引导搬迁户向小城镇、中心村集聚,实现易地脱贫。加大以工代赈扶贫工作力度,改善贫困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增加贫困人口劳务收入。积极推动对口扶贫,组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和经济实力较强的县(市、区),对口帮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重点村及革命老区,广泛动员民营企业、扶贫志愿者通过多种方式参与扶贫开发。“十二五”期间,完成3000个贫困村整体脱贫任务,全省农村贫困人口减少50%,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明显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四)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

  

  加快推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人数达到3570万人,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全覆盖。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加快推进门诊统筹,新农合参合率稳定保持在95%以上。新农合人均筹资水平达到全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5%或不低于300元,实现门诊统筹全覆盖,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70%,重大疾病住院报销比例不低于80%。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完善农村低保水平与全国同步增长机制,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进一步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提高供养标准,使其达到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新建50所综合型民政事业服务中心,改扩建416所敬老院为综合型民政服务中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达到75%。

  

  七、大力发展劳务经济,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一)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

  

  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搞好规划、完善服务、整合资源,有组织、成规模、多层次地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和非农产业转移就业。加强农民技能培训,规范“阳光工程”培训,打造特色培训基地,提高农民转移就业能力。发展特色经济和农村二、三产业,吸纳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抓好劳务基地建设,搞好供需对接,完善劳务输入地信息沟通和政策协调机制,落实有组织输出劳务的职业介绍机构和劳务派遣企业的补贴政策。加强区域间劳务合作,巩固京津劳务输出市场,扩大与长三角、珠三角等沿海发达地区劳务合作,着力培育一批市场认可、有较高知名度的劳务品牌。

  

  (二)改善农民进城务工环境。

  

  建立城乡一体的就业政策,健全完善进城务工农民的住房、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医疗、养老等政策,优化农民工进城务工政策环境。加强农民进城就业服务,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开设面向进城务工人员的服务窗口或建立专门的服务场所,免费向进城务工农民开放,提供就业信息、就业政策、维权法律咨询等服务。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制度和国家关于劳动合同试用期的规定,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和劳动保障监察,及时受理解决劳动合同纠纷和违法用工问题。规范农民工工资管理,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合理确定并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建立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促进农民工工资合理增长。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的处罚力度,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打击职业中介领域中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净化劳动力市场环境。加强劳动监察执法力度,提高企业投资者、经营者的劳动法制意识,提高企业自主化解劳资矛盾的能力。
 (三)全面开展全民创业。

  

  鼓励支持农民群众、下岗失业人员、失地农民、返乡农民工和其他组织依法开展有利于发展经济、繁荣市场、增收富民的各种创业活动,符合规定的经营活动,平等享受税收、贴息、担保、贷款、就业服务等优惠政策。扩大市场准入范围,降低准入门槛,重点围绕县域主导产业、农产品加工业、特色农业和农村现代服务业,加强引导和扶持,拓宽创业领域。完善民营经济法律服务组织,建立网上法律咨询平台和服务热线,继续开展“金色阳光行动”,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和激发全民创业热情。到“十二五”末,力争全省每万人拥有民营企业个数达到35个。

  

  (四)全方位促进农民增收。

  

  积极拓展农民增收渠道,鼓励和支持农民以市场为导向,调整和优化种养结构,大力发展品质优良、特色鲜明、附加值高的优势农产品,帮助农民增加来自农业内部的收入。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园艺业和农村服务业,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和价格形成机制,落实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切实提高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水平。进一步完善良种补贴政策,扩大补贴范围,合理确定农机具购置补贴规模,把牧业、林业和抗旱节水机械设备纳入补贴范围,完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新增农业补贴向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促进农民增加政策性收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依法开发集体资源,盘活集体资产存量。保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完善征地补偿制度。拓展农民投融资渠道,完善农村金融服务,创新金融产品和工具,增加农民直接投资收益。

  

  八、保障措施

  

  (一)深化农村改革,增强农村经济发展活力。

  

  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在依法自愿有偿和加强服务的基础上,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登记试点工作,加强土地承包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节约用地、保障农民权益的要求,推进农村征地制度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完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和宅基地管理机制,建设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促进土地增值收益主要用于农业和农村。进一步巩固完善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成果,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加快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改革林木采伐管理制度,建立林业产权交易平台,规范林地、林木流转,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农村社区股份制改造,建立健全村级集体财富积累机制,逐步实现农村资源可流转、可置换、可交易,进一步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益。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积极开展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工作,加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联保贷款的投放力度,促进农村存款主要投向“三农”。深化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以县为单位建立社区银行,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健全农业保险制度,不断扩大保险范围和品种。提高县、乡基本财力保障水平,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政策,建立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有效机制。

  

  (二)认真落实惠农政策,加大支农投入力度。

  

  积极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较大幅度地向“三农”倾斜,保证各级政府对农业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认真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健全农业补贴制度和农产品价格保护制度。进一步优化农村投资环境,在征地、用水、用电和贴息、补助、参股、担保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吸引民间资本、社会资本和信贷资本更多地投向农业农村。充分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励补助政策的引导作用,鼓励广大农民为集体公益事业建设投资投劳。加快建立政府支农资金持续增加、农民积极筹资筹劳、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元化、多渠道投入机制。切实改进农业投资管理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完善村级集体财富积累机制,盘活集体资产,增加集体财富,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

  

  (三)强化项目管理,抓好重点工程建设。

  

  下大力抓好项目谋划,建立健全项目库,扎实做好前期工作,搞好项目建设和管理。按照“职能不变、渠道不乱、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加大省、市、县三级支农投资整合力度,充分发挥投资效益。进一步拓宽投融资渠道,广泛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建设项目,增强农村经济发展后劲。“十二五”期间,重点抓好粮食增产工程、农业特色优势产业提质增效工程、农村二三产业提升工程、农业产业化工程、农产品质量安全工程、水利建设工程、生态环境工程、农业防灾减灾工程、农业科技创新工程和农村民生工程等十大工程100个重点项目建设,为实现“十二五”农村经济发展目标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四)加快农业对外开放步伐,拓展农业发展空间。

  

  充分发挥我省农业农村经济的比较优势,继续搞好中国(廊坊)农产品交易会等经贸洽谈活动,扩大我省农产品影响力。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改善招商方式,加强与国内外知名企业(集团)特别是中央直属企业的战略合作,吸引一大批技术水平高、发展规模大、竞争能力强的大企业、大集团在我省建立生产加工基地。积极引进域外资金、优良品种、先进技术和现代经营管理方法,全面提升我省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加强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优化出口产品结构,扩大农产品出口规模。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和支持我省农业龙头企业直接参与国际农业资源开发,开展跨国经营,拓展我省农村经济发展空间。

  

  (五)加强组织领导,保障规划顺利实施。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本地本部门和本行业发展规划,搞好上下级规划之间、总体规划与专项规划之间的有效衔接,确保各项工作协调推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联动,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规划目标和任务顺利完成,实现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附表:河北省农村经济发展“十二五”重点工程项目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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