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12]117号)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2-07-10 生效日期: 2012-07-11
发布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
发布文号: 发改电[2012]1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根据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综合考虑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国内成品油市场供求情况,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决定降低成品油价格。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军队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储备用汽、柴油(标准品,下同)供应价格每吨分别降低420元和400元,调整后的汽、柴油供应价格分别为每吨7900元和7110元。其他成品油价格相应调整。调整后的成品油标准品价格见附表一。非标准品价格由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确定。

  二、供交通、民航等专项用户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等额降低。调整后的汽、柴油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每吨分别为8300元和7510元。非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由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确定。其中,供渔业、林业、农垦用汽、柴油供应价格暂按供军队用油价格执行。

  对符合资质的民营批发企业最高供应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扣减400元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对民营批发企业的供应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价差不小于400元。

  具体供应价格可在不超过最高供应价格的前提下,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三、各地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等额降低。调整后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水平见附表二。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按规定的品质比率调整汽、柴油非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

  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四、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等额降低。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最高批发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倒扣300元确定;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最高批发价格由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在300元的基础上,再考虑运杂费因素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批发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批零价差不小于300元。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按规定的品质比率制定非标准品最高批发价格。

  成品油批发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批发价格的前提下,与零售企业协商确定具体批发价格。

  五、液化气最高出厂价格按照与供军队等部门用90号汽油供应价格保持0.92:1的比价关系确定,供需双方可在不超过最高出厂价格的前提下协商确定具体价格。

  六、调整后的价格自2012年7月11日零时起执行。

  七、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公司要继续发挥石油企业内部上下游利益调节机制,平衡好各环节利益关系,缓解炼油企业困难,组织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保持合理库存,加强综合协调和应急调度,保障成品油市场稳定供应。并督促所属企业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八、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的稳定。同时要加强成品油市场动态和价格监测,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应对措施。

  九、各省(市、区)价格主管部门及中石油、中石化集团公司要在7月11日18:00前将调价方案的执行情况、市场价格情况和存在问题报告我委价格司(传真电话:010-68502194)

  附:一、成品油供应价格调整表

  二、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表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2年7月10日

  


  附表一 :成品油供应价格调整表

  

  单位:元/吨

  
品种
调整前供应价格
调整后供应价格
供军队等部门用 90 号汽油(ⅱ)
8320
7900
供军队等部门用 0 号柴油
(标准品)
7510
7110
供军队用灯用煤油
7550
7150
供军队用海军燃料油
5410
5120
航空汽油(标准品)
9830
9340


  

  附表二: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表

  

  单位:元/吨

  
 
90号汽油(ii)
90号汽油(ⅲ)
0号柴油
一、实行一省一价的地区
北京
 
9100
8380
天津
8655
 
7865
河北
8655
 
7865
山西
8725
 
7920
辽宁
8655
 
7865
吉林
8655
 
7865
黑龙江
8655
 
7865
上海
 
9080
8350
江苏
8710
 
7905
浙江
8710
 
7920
安徽
8705
 
7915
福建
8730
 
7930
山东
8665
 
7875
湖北
8680
 
7890
湖南
8720
 
7950
河南
8675
 
7885
海南
8800
 
8000
重庆
8870
 
8075
广东
8735
8965
7935
广西自治区
8800
 
8000
宁夏自治区
8660
 
7865
甘肃
8640
 
7885
新疆自治区
8435
 
7760
二、暂不实行一省一价的地区
呼和浩特市
8670
 
7880
南昌市
8675
 
7885
成都市
8875
 
8100
贵阳市
8835
 
8025
昆明市
8865
 
8055
西安市
8640
 
7875
西宁市
8620
 
7910


  注:1、表中除北京上海市外,汽油(ii/ⅲ)是指符合gb17930-2006《车用汽油》质量要求的车用汽油;

  2、表中北京市和上海市汽、柴油为质量符合车用汽、柴油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238-2007, db11/239-2007)和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427-2009,db31/428-2009)的油品。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11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