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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强降雨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2-07-26 生效日期: 2012-07-26
发布部门: 教育部
发布文号: 教发[2012]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近期,我国各地强降雨天气频发多发,在一些地方引发洪水、泥石流、滑坡等灾害,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气象部门预测,未来一段时间,许多地方仍有明显降水过程,局部地区还可能有中到大雨。为切实做好防范和应对强降雨天气及可能引发的灾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暑期参加校外活动师生的安全工作。有关组织和学校要落实专门人员,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制定应对意外情况的预案,确保与夏令营、志愿者、教学实习和社会实践等各类组织活动的每一位领队或负责人保持联系畅通,对于独自或小规模进行社会实践等活动的要确保联系到每一个人,随时掌握情况,在活动地点、出行路线、交通工具选择上精心设计,增强防范意识和防护训练,远离易发生山洪、雷击、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危险地区。

  

  二、切实做好留校学生的安全工作。对假期仍留在学校的学生,学校要责成专门人员负责安全工作。提醒学生在校期间和外出注意安全,让每一个学生都能了解掌握必要的防范措施和自救本领。在自然灾害发生的情况下,要及时组织学生疏散到安全地域。

  

  三、切实做好受损校舍的维修加固工作。各地教育部门要组织因雨水浸泡等原因造成的危险校舍和水电管网设施等安全排查工作,对于出现问题的水电管网等设施要及时维修。对于经维修加固后能保证安全的校舍,要确保安全后方可继续使用;对于经维修加固后不能保证安全的校舍,要通过封闭通道、设立警戒线、责成专门人员看守等方式,严禁再次使用和人员进入。

  

  四、切实做好各类自然灾害预警信息提醒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密切注意气象等相关部门提供的灾害预警信息,及时通过辅导员、班主任以电话、短信等多种方式提醒家长、学生和教师,提早做好防范。

  

  五、切实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把强降雨天气下防范灾害工作作为当前一项最重要任务做出部署和安排。严格执行假期值班制度,确保24小时联络畅通。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重要情况和重要信息要第一时间上报,不得瞒报、迟报或漏报。

  

   教育部

  

  2012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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