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枢纽及水源工程项目稽察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2-08-14 生效日期: 2012-08-14
发布部门: 水利部
发布文号: 办稽察[2012]319号
  辽宁吉林浙江江西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青海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生产建设 兵团水利局:

  

  按照2012年水利稽察工作计划,经研究,定于2012年8月至 9月,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稽察办公室(以下简称部稽察办)将派 出稽察组,对你省(自治区、直辖市)2011年度中央安排投资的部 分枢纽及水源工程建设情况进行稽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稽察时间安排

  

  2012年8月28日至9月17日,工作周期约20天,具体时间由各稽察组电话通知。

  

  二、稽察项目和组织形式

  

  部稽察办将组织12个稽察组,对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11年度中央安排投资的24个枢纽和水源工程进行稽察,具体项目见附件1。

  

  稽察组由稽察特派员负责,成员由稽察特派员助理、前期设计专家、建设管理专家、计划管理专家、财务管理专家、质量安全专家组成。

  

  三、稽察工作方式

  

  (一)各省级水行玫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项目建设单位提前开展自查工作,并准备汇报材料。

  

  (二)稽察组开展工程现场稽察,听取项目法人及各参建单位汇报,查阅工程建设资料,查看工程现场;委托检测单位对部分工 程进行实体质量检测。

  

  (三)针对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意见,稽察组与项目法人和 相关参建单位交换意见。

  

  (四)稽察组与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交换意见。

  

  四、有关要求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稽察各项准备,如实提供有关资料(见附件2),积极配合稽察组开展工作。请确定1名处级干部 做稽察工作联系人,并将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于2012年8月20 曰前告知各稽察特派员助理。

  

  部稽察办联系人:董福昌

  

  联系电话:010_63205226,电子杯件:jicha@mwr.gov.cn 文件及表格请到水利安全监督网(http://aqjd.mwr.gov.cn) 下载。

  

  附件:1.枢纽及水源工程项目稽察安排表

  2.各有关单位提供的主要资料清单

  

   水利部办公厅

  2012年8月14日

  


  附件1:

  枢纽及水源工程项目稽察安排表

  

  
组别
省 份
稽察项目
稽察特派员
特派员助理
特派员助理联系电话
1
辽宁吉林
辽宁青山水库、吉林白城市引洮分洪入向除险加固工程
李崇兴
王南江
010-63204072,13965272948
2
浙江
舟山市大陆引水二期工程、钦寸水库
王学鲁
鞠发维
010-63204342,13407265685
3
江西
峡江水利枢纽工程、浯溪口水利枢纽工程
林永强
田双喜、孙光旭
010-63204105,13949119151
4
广东海南
广东乐昌峡水利枢纽、海南万泉河红岭水利枢纽工程
万汉华
王建卫
010-63204079,13337937580
5
广西
防城大垌水库、德保县多旁水库
杨明云
尉小生
010-63204398,13803788100
6
重庆
玉滩水库扩建工程、巴南区丰岩水库
张杰
徐金龙
010-63204313,13812696828
7
四川
嘉陵江亭子口水利枢纽工程、自贡市小井沟水利工程
李粤安
褚应丹
010-63203844,13636212366
8
贵州
黔中水利枢纽一期工程、盘县鱼洞坝水利工程
滕玉军
黄学伟
010-63204105,13652009668
9
云南
小中甸水利枢纽、牛栏江-滇池补水工程
胡宗民
董福昌、范秀娟
010-63205226,13951986576
10
陕西
引红济石调水工程、辋川河引水李家河水库工程
陈斌
李新强
010-63204072,13701212289
11
青海
扎毛水库、引大济湟调水总干渠工程
庄安尘
李鸿君
010-63204103,15137112106
12
新疆兵团
玛纳斯河肯斯瓦特水利枢纽工程、伊犁河南岸干渠自流灌区农四师一期配套水利枢纽工程
冯明祥
张海涛
010-63204342,13391996134


  

  附件2:

   各有关单位提供的主要资料清单

  


  一、项目前期和设计工作

  1、项目立项、审批、报建、开工等文件。

  2、各阶段设计文件及有关批复文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详图等)。

  3、重大设计变更有关文件。

  二、项目建设管理

  1、项目法人组建、内设机构和人员配备有关文件。

  2、承建单位和监理单位的采购、招投标有关文件(招标书、投标书、评标办法及有关评标资料、中标通知、与承建单位和监理单位签订的合同等)。

  3、承建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资质证书。

  4、现场施工、监理、政府质量监督机构人员组成及有关试验检测情况。

  5、监理管理办法,监理规划、细则,工程验收和质量控制记录,监理工作日志、月报等。

  三、项目计划管理

  1、初步设计概算、调整概算及有关批复文件。

  2、历年投资计划,计划项目和调整计划文件。

  3、项目概算执行情况,计划完成情况和工程形象进度、实物工程量完成情况。

  4、计划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四、资金使用和管理

  1、项目建设资金构成、到位和使用情况。

  2、工程支付、结算有关资料。

  3、超概算、超支的幅度及原因。

  4、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情况。

  5、财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基础工作情况。

  五、项目建设质量和安全

  1、项目建设质量保证体系、质检机构和人员配备。

  2、质量和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3、现场施工质量检查记录,原材料质量检验数据和资料,政府质量监督情况及有关资料。

  4、建设质量评定及项目验收等有关资料。

  六、稽察组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8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