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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三届〕第四号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8-12-29 生效日期: 2018-12-29
发布部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文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三届〕第四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三届〕第四号


青海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补选刘宁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的报告,确认刘宁的代表资格有效。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缪瑞林辞去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上官吉庆辞去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张承义辞去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缪瑞林、上官吉庆、张承义的代表资格终止。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郑晓松去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郑晓松代表的去世表示哀悼。郑晓松的代表资格自然终止。

截至目前,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2975人。

特此公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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