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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开展遏制环境污染反弹严查行动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6-14 生效日期: 2002-06-14
发布部门: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陕政办发[2002]51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今年以来,国务院领导多次对环境污染问题作出重要批示。5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对甘肃陕西两省一些地区重复建设和环境污染等问题的通报》(国办发〔2002〕33号),5月28日国家环保总局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全国开展严查环境违法行为,遏制污染反弹工作。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国务院办公厅通报和国家环保总局电视电话会议精神,6月7日省政府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在6一9月开展一次遏制环境污染反弹严查行动。按照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现就开展遏制环境污染反弹严查行动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全省环境污染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环境保护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当前,全省环境污染的主要问题,一是取缔关闭的“十五小”企业死灰复燃情况在关中地区仍比较突出,个别县区甚至呈较大比例的回潮之势;二是停产治理企业和达标排放企业的污染反弹时有发生,有的地方甚至严重存在;三是建设项目违反环评和“三同时”规定的情况仍较普遍;四是环境污染事故接连发生;五是区域、流域环境污染问题越来越突出。一些地方由于存在的严重污染问题,不仅直接阻碍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也危及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已引起群众不满,如再不引起重视或处理不当,极易形成社会不稳定因素。 
  环境保护工作是强国富民安天下的大事,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全省各级政府特别是县、乡政府的领导同志,要清醒认识当前存在的严重环境污染问题,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要求和维护稳定社会大局的高度,切实履行辖区环境质量负责制,立即行动起来,认真组织开展遏制环境污染反弹严查行动。今后,要把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抓紧抓好,不可有任何懈怠。 
  二、明确工作任务,突出工作重点 
  这次全省遏制环境污染反弹严查行动,必须突出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着重查处6类环境违法行为: 
  1.“十五小”、“新五小”企业死灰复燃; 
  2.停产治理企业污染反弹; 
  3.建设项目违反“环评、三同时”规定; 
  4.达标企业擅自停运污染治理设施超标排放; 
  5.污染和破坏水源保护区; 
  6.污染和破坏生态功能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 
  (二)认真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限期查处解决国务院办公厅通报、国家环保总局和省政府确定的10个环境污染突出问题:1.西安市阎良区、灞桥区、未央区和长安县小造纸污染反弹问题; 
  2.韩城市阳山庄小选矿厂污染和龙门镇炼焦、洗煤企业污染问题; 
  3.华县陕西化肥厂污染问题; 
  4.耀县乡镇煤矿污染与生态破坏问题; 
  5.潼关县、洛南县小秦岭地区采金选金等矿产开发污染与生态破坏问题; 
  6.宝鸡县、岐山县造纸企业污染反弹问题; 
  7.武功县小造纸污染反弹问题; 
  8.安塞县、志丹县王瑶水库水源保护区采油污染问题; 
  9.神木县、府谷县土炼焦、小机焦污染问题; 
  10.城固县、洋县、汉滨区皂素化工污染问题(具体情况附后)。 
  (三)高度重视和努力解决4个行业、4条流域和秦岭北麓污染与生态破坏问题: 
  1.关中地区的造纸行业污染; 
  2.关中、陕南地区以水泥、石灰、石材为主的建材行业污染; 
  3.陕南地区以皂素加工为主的化工行业污染; 
  4.煤炭、石油、天然气和金属矿产资源开发行业污染与生态破坏; 
  5.渭河流域、汉江流域、延河流域和窟野河流域污染与生态破坏; 
  6.秦岭北麓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 
  三、明确政策界限,依法严查重处 
  各级政府要组织环保、经贸、监察、林业、旅游等有关部门,对本辖区内的排污企业和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和清理,结合社会群众和新闻媒体举报反映的环境污染问题,确定本辖区查处的违法企业和违法行为名单,逐一依法查处,不留死角,不遗后患。对重点违法企业和违法行为,坚持既要查事,又要查人,还要依法处罚的原则,集中力量,严肃查处。具体要求是:对于国家明令取缔关闭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明令禁止的严重污染企业和明令淘汰的生产工艺设备,由本级政府取缔,不得遗留任何可能死灰复燃的隐患。对于尚未实现达标排放的企业,由本级政府实行停产治理。对于拒不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三同时”规定的建设项目,由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对于存在屡查屡犯和偷排、暗排等弄虚作假情节的违法企业,由环保部门从重处罚,并责令其严格整改。对重点违法案件,由行政监察机关和企业主管部门严肃追究有关政府领导人和主管部门负责人及企业法人的责任。对那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盲目引进和乱批乱建污染项目,纵容袒护违法企业,干预环保执法的领导者和责任人,应从严追究处理。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严查行动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结合起来,通过环保执法关闭和淘汰污染严重、工艺设备落后的企业,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和防治污染能力,努力实现经济增长与环境改善的“双赢”目标。 
  四、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严查行动取得实效 
  为了加强对这次严查行动的领导,省政府决定成立省遏制环境污染反弹严查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市、县、区政府也要设立相应的机构。各级环保、经贸、监察等有关部门要落实责任,紧密配合,确保严查行动顺利开展。各级政府对重点违法企业和违法行为,要抓紧查处,按期结案,及时上报。 各地要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监督和新闻舆论的作用,对查处的重点环境违法案件要予以曝光,并对其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报导。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推行环境污染问题有奖举报制度,进一步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五、时间安排与要求 
  严查行动从6月7日开始,到9月底结束。 
  6月7日-7月10日为全面普查阶段,要求以6类问题、4个行业和4个流域为重点,对所有污染源和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执法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登记造册,并及时调查取证。其中在6月30日前对省上列出的10个突出问题全部查清,并上报初步处理的意见。 
  7月11日-8月31日为处理整改阶段,要求对所有违法行为全部处理结案,所有违法企业完成治理整改任务。其中在7月31日前对省上列出的10个突出问题全部处理结案并上报查处结果。 
  9月1日-9月30日为复查、抽查和考核验收阶段。各设区市政府应在9月15日前向省政府上报专题总结报告,接受省政府的抽查和考核验收。 
  附件1:陕西省遏制环境污染反弹严查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2:10个环境污染突出问题情况通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二年六月十四日 
 
附件1: 
  陕西省遏制环境污染反弹严查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潘连生 
  副省长 副组长 郑德义 省政府副秘书长 
  刘维隆 省环保局局长 
  王昊文 省经贸委总工程师 
  岳 崇 省监察厅副厅长 
  成 员 杨广信 西安市副市长 
  孟祥义 宝鸡市常务副市长 
  李永民 咸阳市副市长 
  李荣杰 铜川市常务副市长 
  刘丽鸽 渭南市副市长 
  朱明春 延安市副市长 
  丁汝忠 榆林市市长助理 
  李文正 汉中市副市长 
  高怀德 安康市副市长 
  马仁照 商洛市副市长 
  安 宁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刘维隆同志兼任。 
 
  附件2: 
 
10个环境污染突出问题情况通报 
 
  1、西安市阎良区、灞桥区、未央区和长安县小造纸污染反弹问题。5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甘肃陕西两省一些地区重复建设和环境污染等问题的通报》中指出,“陕西省西安市现有的97家小造纸企业中,仍有相当一部分企业没有实现达标排放,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其中,武屯新庄造纸厂、武屯德华造纸厂、康桥四联造纸厂、康桥炮南包装材料厂、康桥玉山造纸厂、康桥灵山造纸厂、西安东方造纸厂等7家企业排放不达标,另有28家企业没有经过环保验收。”西安市去年专项行动中查处和取缔了户县13家小造纸厂以后,目前小造纸污染反弹问题主要集中于阎良、灞桥、未央和长安等县区。 
  2、韩城市龙门镇阳山庄小选矿厂污染和炼焦、洗煤企业污染问题。国家信访局2002年第6期《群众反映》刊登《西部环境污染问题仍需关注》,朱轈基总理作了重要批示。其中反映“陕西省韩城市龙门镇阳山庄村有七八十座私人选矿厂,这些厂到处乱采乱挖,严重破坏了华子山的天然植被和林木,到处堆放的废渣已压毁了数百亩耕地及5个村办林场,几十年植树造林的成果毁于一旦,白矾河两岸的防风林带也随之消失。”该件还反映东王村矿业和丰达洗煤厂的环境污染问题。另外,龙门镇地区10多家炼焦企业污染问题也很严重。 
  3、华县陕西化肥厂污染问题。国家信访局2002年第6期《群众反映》送阅件,反映该厂锅炉烟尘、造气吹风气污染、部分废水超标排放以及厂界噪声超标,经常导致与附近的华县瓜坡镇三留行政村等村民的污染纠纷等问题。 
  4、耀县乡镇煤矿污染与生态破坏问题。国家信访局2002年第6期《群众反映》反映,耀县有乡镇煤矿30多家,竟无一家在环保部门办理手续,矿区井下废水直接排放,污染非常严重,煤矸石、采矿废石弃土和生活垃圾乱堆乱放,挤占河道等问题。 
  5、潼关县、洛南县小秦岭地区采金选金等矿产开发污染与生态破坏问题。5月28日,全国严查环境违法行为、遏制污染反弹电视电话会议将陕西河南接壤地区金矿集中区列为严查重点敏感地区,并将派出督查组会同黄金协会,对该地区污染状况进行检查。该地区还同时存在铅锌选矿污染问题。 
  6、宝鸡县、岐山县造纸企业污染反弹问题。两县有造纸厂19家,已取缔的小造纸厂和停产治理的造纸厂如东秦造纸厂、宝丰造纸厂、蔡家坡造纸厂等违法开工,造成严重污染问题。 
  7、武功县小造纸污染反弹问题。该县共有造纸企业17家,小造纸厂造纸废水直排渭河,造成严重污染环境的问题。经咸阳市环保局检查,有东方造纸集团等5家停产治理企业和秦渭造纸厂等6家“十五小”企业违法开工生产。 
  8、安塞县、志丹县王窑水库水源保护区采油污染问题。王窑水库是延安市市区的饮用水源,在其一级保护区内有40多口油井,石油开采、运输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对饮用水源构成威胁。 
  9、神木县、府谷县土炼焦、小机焦污染问题。两县境内土炼焦多有发生,并有小机焦厂120多家,排放大量的粉尘、含煤焦油废水严重污染河道和地下水,煤粉、焦粉等固体废弃物乱堆乱放,挤占河道。 
  10、城固县、洋县、汉滨区皂素化工污染问题。3县(区)共有皂素厂32家,分列于汉江沿岸,有的位于汉江的一级支流旁边,大量未经任何处理的高浓度有机废水严重污染汉江水域。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二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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