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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9-01-18 生效日期: 2019-01-18
发布部门: 浙江省绍兴市人大常委会
发布文号:
绍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9年1月18日  绍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绍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翁跃强代理检察长所作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以司法为民为导向,强化检察监督,锻造检察铁军,为绍兴更高水平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加快重返城市综合经济实力全国“30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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