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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清辞去职务请求的决定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9-04-29 生效日期: 2019-04-29
发布部门: 四川省自贡市人大常委会
发布文号:
自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的决定
(2019年4月29日自贡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决策部署,主动回应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对改善营商环境的热切期盼,进一步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潜力,推动全市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现就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作出如下决定:
一、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深刻把握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意义
营商环境既是生产力,更是竞争力。全市上下必须深刻认识到,优化营商环境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的具体行动,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新形势下增强自贡竞争力、促进自贡老工业城市转型升级全面振兴发展的必由之路。要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反映集中、企业反映强烈、社会反映普遍的突出问题,推出有针对性的改革实招,全面整改突破。坚持创新导向,综合运用新技术新手段,推进政府服务方式和监管模式创新,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和效率。坚持目标导向,对标国际先进标准,奋力打造“全省一流,国内先进”的便利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
二、健全制度,完善机制,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要进一步健全优化营商环境的体制机制,用制度保障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升。要实施营商环境工作“一把手”工程,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强化责任意识、落实主体责任,形成政府领导、部门负责、各方齐抓共管、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要科学构建符合我市实际的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制定评价工作方案,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我市及各区县开展常态化营商环境试评价,并适时向社会公布评价结果。要完善营商环境建设绩效考核工作,定期开展营商环境建设考核,建立科学奖惩机制,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年度目标绩效综合考评,制定考核细则,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督查。
三、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创新优化政务服务
要积极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推进全面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着力打造审批事项最少、审批效率最高、办事创业环境最优的政策洼地、服务高地。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应放尽放”原则,大力精简涉及市场准入、工商登记、财税金融等经济领域的审批事项和前置要件,清理和减少审批评估事项。要聚焦突出问题,重拳出击、猛药治疴,攻坚克难,打通政策和制度落实的“最后一公里”,着力破解不动产登记、市场准入、项目投资、工程建设、行政执法、政务信息共享等重点领域影响和制约营商环境的难点问题和瓶颈问题,从根本上提升营商环境整体水平。要进一步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开展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化改革,大幅压缩企业设立登记办理时限,推进“一址多照”“一照多址”和企业集群注册登记制度改革。要进一步简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程序,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各环节审批效率,今年年底前实现项目审批在90个工作日内完成。建立报建审批统筹协调机制,联合开展“多评合一”“多图联审”“并联评价”,加快建立“区域环评”“区域能评”等机制,大幅压缩项目审批、施工报建审批办理时限,简化企业水电气报建、办理不动产登记程序。要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健全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全面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和“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梳理“最多跑一次”清单,以帮助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进行流程再造,实现“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提高“最多跑一次”事项比例,力争6月底前90%的事项、年底100%的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大幅提升政务服务惠民便民水平。要积极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完善自贡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探索建立城市信用监测评价体系。要建立“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营造亲商友商社会氛围,挖掘和树立一批优化营商环境先进典型,弘扬企业家精神,营造尊重企业家价值、鼓励企业家创新创业、发挥企业家作用的舆论氛围。
四、降低成本,减轻负担,切实提升市场主体的获得感
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降低实体经济成本、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强政策协调,细化量化政策措施,制定相关配套举措,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细、落实。要建立统一的涉企政策发布平台,加强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及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要充分运用财政金融互动政策,加大金融服务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符合授信条件但暂时经营困难的企业不搞“一刀切”抽贷、断贷,搭建银政企融资对接平台,推动银保、银担合作和投贷联动等多种方式融资,降低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扩大应急周转金、‘提升贷’规模和使用范围;将金融机构应急周转金工作的开展情况,纳入支持民营经济特别是中小企业挂钩的银行业绩考核机制。要加快物流通道建设,加快发展现代供应链,降低企业物流成本。要加强企业用地用工保障。积极引导工业企业退城入园,实行工业用地弹性出让,落实降低社保缴费名义费率政策,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确保企业社保缴费实际负担有实质性下降。要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严格清理规范涉企收费,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降低企业用电用气价格等政策,扩大直购电范围,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五、规范执法,公正司法,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
要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本着包容审慎的原则,积极探索事中事后分类监管、分类服务、分类指导的新型监管模式,帮助市场主体成长壮大。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严格遵守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行使规则,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各级司法机关要严格落实公正司法要求,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对涉企案件依法审慎使用强制措施,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公开、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要积极畅通司法服务绿色通道,努力为重大项目建设、重要产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有效防控各类风险。要依法惩治违法犯罪行为,提高营商环境案件办理效率,切实解决已判决案件执行难等问题。
六、依法履职,积极作为,在优化营商环境中发挥人大作用
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充分依法履职行权,议大事、抓重点、督落实,保证和促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要充分发挥依法监督职能,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营商环境建设存在的问题,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和明查暗访等活动,推动相关问题的解决。要监督推进“一府一委两院”重点工作落实,特别要针对优化政务环境,深化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降低实体经济成本等重点领域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综合运用视察检查、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询问、工作评议等监督方式,跟踪督办工作落实,着力破解体制机制障碍,激发全市经济发展新活力。要监督和推动法院、检察院及政府相关部门公正司法、公正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发挥人大代表的表率作用,引导全市各级人大代表自觉做营商环境的推动者、参与者、实践者、引领者,深入企业、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收集企业和群众的反映和诉求,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要加强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对代表针对我市营商环境提出的议案、建议进行重点督办,定期听取市政府相关汇报,确保议案、建议落实,大力推动营商环境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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