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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公告(第9号)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9-08-12 生效日期: 2019-08-12
发布部门: 辽宁省盘锦市人大常委会
发布文号:


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公告(第9号)


根据盘锦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计划安排,经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8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将在2019年9月中旬召开的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义务教育发展情况的报告,并采取专题询问的方式,进一步加强对义务教育发展、基础教育改革、师德师风建设、课后服务开展以及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等监督。

根据《监督法》和《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开展专题询问暂行办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各单位、组织和公民均可以信函、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对专题询问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征求意见建议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5日;

三、联系电话:0427-2823512;

来信请寄:盘锦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23号

邮编:124010

电子邮箱:13130938999@163.com

盘锦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9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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