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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停电情况下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1-31 生效日期: 2008-01-31
发布部门: 长沙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长安监发[2008]4号

各区、县(市)安监局,市直有关部门,有关工业园区和生产经营单位:
近日来,我市出现严重的冰雪霜冻灾害气象,电力线路损害严重,电力供应严重不足,随时会发生全市停电的可能。为切实做好停电情况下的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有自备电源的生产经营单位,要立即对发电设备进行全面检修,确保设备能正常运转,并备足发电燃料,加强值班备勤,一旦停电,立即启动自备电源,确保安全生产。
二、没有自备电源的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化工医药企业,要立即停止停电后可能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场所、部位的生产作业,撤出人员,做好生产设施设备和作业现场的安全防护,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三、存在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加强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四、各区、县(市)安监局,市直有关部门和工业园区,要加强对化工医药等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加强安全防范和信息反馈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二○○八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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