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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卫生局关于继续开展杭州市职业卫生管理示范企业现场审核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2-25 生效日期: 2008-02-25
发布部门: 杭州市卫生局
发布文号:
各区、县(市)卫生局(社发局),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根据杭州市创建百家职业卫生管理示范企业活动进度安排,我局将于2008年2月至3月组织开展第二次杭州市职业卫生管理示范企业现场审核工作。依据我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创建杭州市百家职业卫生管理示范企业活动的通知》(杭卫发[2007]294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创建杭州市百家职业卫生管理示范企业活动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创建活动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负责现场审核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现场审核由市及辖区有关职业卫生监管人员组成的工作小组负责(名单见附件)。
二、工作程序
1.市创建活动办公室受理辖区创建活动实施小组初审合格后推荐企业的申报材料,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报资料的书面审查,发现问题及时与上报材料的创建活动实施小组联系。
2.经书面审查同意进行现场审核的,由市创建活动办公室与辖区创建活动实施小组联系,共同确定现场审核日期,在30日内组织完成现场审核并出具现场审核报告。
3.市创建活动办公室在现场审核工作小组中随机抽取3名以上职业卫生监管人员组成审核小组,并指定1名审核小组成员担任审核小组组长,负责现场审核工作并出具现场审核报告。
4.现场审核结束后应在7日内出具审核报告,审核报告应体现现行管理体系的各种要素和相关措施、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现场审核意见。
三、工作要求
1.现场审核工作相关部门和人员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确保现场审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2.市创建活动办公室应安排好人员及车辆,负责与辖区创建活动实施小组及现场审核小组成员的联络工作;各区(县)创建活动实施小组应做好与申报单位及市创建活动办公室的联络工作。
3.审核工作小组成员应根据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审核项目标准严格进行审核,保证审核结果的客观、公正,审核工作小组成员不得参加本辖区企业的现场审核。
4.各有关单位应保证审核工作小组成员能够按照创建办公室的计划要求参与审核工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附件:杭州市创建职业卫生管理示范企业现场审核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杭州市卫生局
二○○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

杭州市创建职业卫生管理示范企业现场审核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杭州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谢锡治、张国军、夏孝峰、王丽华、刘晓虹、段培霞
上城区卫生监督所: 朱雄文
下城区卫生监督所: 洪 蕾
江干区卫生监督所: 姚利颖
西湖区卫生监督所: 黄检阅
拱墅区卫生监督所: 李秋阳、华飞红
滨江区卫生监督所: 潘军刚
萧山区卫生监督所: 寿卫国、陈绍兰
余杭区卫生监督所: 王旭明、楼曙漭
富阳市卫生监督所: 盛 林、钱笑平
临安市卫生监督所: 朱广胜
桐庐县卫生监督所: 罗增炎
建德市卫生监督所: 徐志明
淳安县卫生监督所: 余阿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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