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海口市城市管理条例》、《海口市城市总体规额》和《海口市东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则》,决定关闭白龙北路的南北水果批发市场、白龙北水果批发市场、海南供销市场和第一水果批发市场,现就有制词题通告如下:
一、关闭时间:2001年6月15日8时正。
二、上述市场应在2001年6月10日前完成搬迁准备,6月15日8时前完成搬迁关闭工作。
三、2001年6月15日8时后,凡在上述市场内经营者均以非法经营论处。
四、善后事宜,各市场自行处理。
海口市城市规划局
海口市环境保护局
海口市公安局
二○○一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