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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08年春运期间农民工工作的紧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1-31 生效日期: 2008-01-31
发布部门: 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文号: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近期,我国南方大部分地区因受雨雪冰冻天气的影响,主要干道交通中断,导致在我省务工的部分南方籍农民工无法返乡,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了困难。现阶段正是农民工返乡的高峰期,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和关心,要求切实做好当前灾害天气下农民工工作,维护社会经济运行秩序。现就劳动保障部门当前做好农民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当前加强农民工工作的重要性
随着春运高峰的到来和南方恶劣天气的持续,我省部分南方籍农民工无法如期返乡,给春运和社会稳定带来了一定的压力。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切实维护好农民工权益、安排好农民工的生产生活作为当前劳动保障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好农民工工作协调指导职责,迅速采取有力措施,把涉及农民工切身利益的工作抓紧、抓细、抓好。
二、全力做好农民工在务工地过节的有关工作
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滞留在各地车站农民工的思想工作,对确因交通受阻难以在春节前返乡的农民工,要开展细致的思想工作,劝其留在务工地过节。要做好因返乡中途受阻而重新返晋农民工的过节工作,动员用人单位为他们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
三、积极安排好在务工地过节农民工的节日生活
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确保留在务工地的农民工过好春节。要深入用人单位和社区慰问农民工,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协调有关部门向农民工开放公共文化娱乐设施,组织形式多样的文娱活动,指导用人单位安排好农民工的文化生活。同时要切实加强农民工居住场所的安全防范工作。
四、切实加大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力度
要多措并举做好农民工维权工作,重点开展欠薪执法检查,及时严厉查处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确保节日期间加班工作的农民工能按国家有关节假日工资支付规定发放工资。开展劳动力市场秩序整顿工作,大力查处非法职介等违法行为,为农民工营造良好的就业环境。
五、加强宣传引导和情况通报工作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利用多种宣传形式,加强对农民工的宣传引导,使农民工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要及时了解各方面信息,遇有紧急情况要妥善处理,及时上报,维护社会稳定。

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二○○八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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