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史纂修领导小组更名及调整组成人员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4-02 生效日期: 2004-04-02
发布部门: 国务院办公厅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清史纂修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切实做好清史纂修的组织工作,经国务院批准,清史纂修领导小组更名为国家清史纂修领导小组(对外称中国国家清史纂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清史编纂委员会更名为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对外称中国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
  同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对国家清史纂修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国家清史纂修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孙家正(文化部部长)
  副组长:周和平(文化部副部长)、袁贵仁(教育部副部长)、朱佳木(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张少春(财政部部长助理)。
  成 员:雒树刚(中宣部副部长)、金冲及(中央文献研究室常务副主任)、李盛霖(发展改革委副主任)、侯建良(人事部副部长)、柳斌杰(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单霁翔(国家文物局局长)、郭树银(国家档案局副局长)、戴逸(中国人民大学教授)、纪宝成(中国人民大学校长)、任继愈(国家图书馆馆长)、郑欣森(文化部副部长、故宫博物院院长)、邢永福(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馆长)。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6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