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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物价局、化工部、商业部关于下放农药价格管理权限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88-03-26 生效日期: 1988-03-26
发布部门: 国家物价局化工部商业部
发布文号:
农药是防治农作物病虫害,灭除杂草,调剂作物生长的重要农业生产资料。近年来,农药生产的主要原材料相继提价,生产农药成本上升,绝大多数企业发生亏损。为维持生产,各地物价部门对地方管理的农药厂、销价格都作了适当调整。对国家统一定价的农药,多数地区也都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制定了地方临时价格,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药生产的困难,对促进农药的生产和供应起了积极作用。考虑到目前农药生产和原材料供应均列为指导性计划,原料既不能保证,价格又变动频繁,在这种情况下,仍由国家统一制定或调整农药价格,已难以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因此,经研究,决定将目前国家统一定价的敌百虫原粉、滴滴涕原粉、敌敌畏乳油、乐果乳油和1605乳油等五种农药价格管理权限下放,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主管部门进行管理。国家将在价格政策、定价原则和各地厂、销价格出现大的波动时,给予协调、指导和必要的干预。本通知自文到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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