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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布山西五鹿山等22处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名单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2-11 生效日期: 2006-02-11
发布部门: 国务院办公厅
发布文号: 国办发〔200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环保总局提出的山西五鹿山等22处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已经国务院审定,现将名单予以发布。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面积、范围和功能分区等由环保总局另行公布。
  山西五鹿山等22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生物多样性丰富,主要保护对象的典型性、稀有性、濒危性、代表性较强,在涵养水源、保持水土、调节气候、维持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有关规定,切实加强领导和监督,健全高效精干的管理机构,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高标准建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要按照批准的面积和范围组织勘界立标,落实保护区土地权属,予以公告。
  要妥善处理好保护区与当地经济建设和居民生产生活的关系,不得在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开展旅游活动及建设生产设施;在保护区的实验区内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履行审批手续。
国务院办公厅
二○○六年二月十一日

附: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名单(共计22处)
山西
  五鹿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内蒙古自治区
  额尔古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辽宁
  努鲁儿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黑龙江
  凤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江苏
  泗洪洪泽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安徽
  铜陵淡水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福建
  闽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山东
  滨州贝壳堤岛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河南
  小秦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湖南
  乌云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鹰嘴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千家洞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四川
  米仓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雪宝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云南
  会泽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永德大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陕西
  子午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甘肃
  小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盐池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安南坝野骆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
  哈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塔里木胡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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