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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印发《一九九五年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5-01-19 生效日期: 1995-01-19
发布部门: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
发布文号: 国资办发[1995]6号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办公室、处): 
  现将《一九九五年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附件:一九九五年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要点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 
一九九五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 
 
 
一九九五年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要点 
 
  1995年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一年,国有企业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既是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现代企业制度成功的保证。1995年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必须深入贯彻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国有资产管理暨全国清产核资工作会议关于近期工作的部署,本着开拓、务实、创新的原则,脚踏实地地开展好各项基础工作,并积极创造条件在重要环节上不断取得突破。在工作中要力争主动,做到点、面结合,勇于探索;从深度和广度两方面发挥好国有资产综合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尽快促进国有资产管理职能到位,为逐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国有资产管理与经营形式和途径做出贡献。据此,现提出1995年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要点。 
  一、扎扎实实地做好国有资产的各项基础管理工作 
  1.全面开展并完成清产核资工作。一是清理境内全部国有企业、单位的户数,做到不重不漏,并编制国有企业代码;二是对全部国有境外企业、机构,组织进行清产核资;三是在清产核资中对全部国有企业开展土地估价工作,逐步建立国有土地基准价制度;四是对本年度及前几年完成的全部清产核资数据进行加工,在各地区编制本地区资产负债表的基础上,拿出第一份全国的国有资产负债总表,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第五次清产核资工作成果;五是认真核实企业法人财产占用量,核定国家资本量,全面落实清产核资各项政策,提出大范围内解决企业包袱的办法。 
  2.加强产权界定和产权纠纷的处理工作,维护国有资产所有者权益。一是要抓好国有企业股份制改组、企业兼并与转让、中外合资与合作、企业联营、以及地方出售有中央投资的企业中的产权界定工作;二是逐步开展集体企业占用国有资产、以及全民办三产的产权界定工作;三是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产权纠纷调处机构,切实行政职能;当前重点是调处解决中央与地方之间的产权纠纷。 
  3.加强和规范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防止政出多门,减轻企业负担。一是要按照朱副总理关于统一规范管理国有资产评估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91号令,对包括土地使用权在内的各类国有资产评估工作实施统一归口管理;二是抓紧完成《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三是力争在年内建立注册评估师管理制度,制定有关评估行业的规范、准则;四是搞好评估人员的培训,以及有关注册评估师的资格考试工作;五是做好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加入国际资产评估组织的工作。 
  4.加强产权登记管理工作,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理顺产权关系打好基础。一是认真抓好《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即将发布)及其实施细则的贯彻实施;二是选择若干城市和部门进行产权登记管理的试点;三是开展境外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以及海岸带地区产权界定及登记的试点工作;四是为1996年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产权登记做好准备工作;五是建立中央、省、地三级产权登记数据库。 
  5.建立全国国有资产统计与报告分析制度,为国家宏观经济决策、国有资产管理和经营体制改革提供依据。一是着手建立国有资产统计体系,提出纳入国家统计体系的初步方案;二是编制“经营性国有资产总量、分布、结构状况总帐”和“行政事业单位占用国有资产总帐”两本帐,并向社会公告;三是编写“国有资产统计分析报告”、“产权登记及变动情况报告”以及“国有资产经营效益分析报告”三个报告,逐步做到资产统计与分析报告制度化、系统化。 
  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查处涉及国有资产流失的重大案件,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 
  要坚决贯彻执行朱副总理关于“制止国有资产流失是国有资产管理的首要任务”的重要指示,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重点抓好国有资产流失调查以及查处工作。 
  1.要科学地规范调查口径,制定周密的调查计划,认真组织,争取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使调查不走过场。 
  2.要以产权变动、产权关系混乱造成的流失作为调查重点,搞好中外合资与合作、股份制改组、公司化改制等方面发生的国有资产流失情况调查,以及资金资源和土地资产流失的调研,并认真做好境外国有资产流失情况的调查。 
  3.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查处办法,严肃查处国内及境外国有资产流失的重大案件及有关责任者,同时注意保护配合调查工作的人员、单位的积极性。 
  4.深入分析国有资产流失的原因、方式、渠道及特点,总结维护国有资产所有者权益的典型经验和事例,提出防止流失的具体政策性建议。 
  5.要将调查情况层层上报,最终将调查结果、处理情况及政策性建议及时、准确地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 
  三、促进资产合理流动、重组,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益 
  坚持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提高经济增长的效益和质量的精神,通过加强产权管理,从宏观和微观上抓好提高国有资产经营效益的工作,促进资产合理流动、重组。 
  1.切实组织好贯彻《监管条例》,做好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管理工作。一是要确定授权监管机构和被监管企业的名单,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二是要建立严格的国有资产经营效益责任制,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严格把好考核关,对保值增值状况与经营者收入挂钩的情况进行监督;三是制定监事会章程的基本规范,制定监事选派、奖惩及行为规则,并指导监事会的工作;四是采取向社会公告或进行内部通报的方式,向全社会或有关部门,公布监管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的状况;五是逐步开展境外国有企业保值增值指标的落实及监督、考核工作。 
  2.加强对国有资产转让、兼并收购的管理,为国有资产合理流动创造条件。一是要尽快出台企业资产转让、收购的管理办法,明确产权转让主体,规范产权转让行为,规定国有资产转让、兼并收购的审批程序;二是对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有关中介性机构进行规范性管理和业务指导。为此,要选择若干地区进行企业收购、兼并及中介性机构管理的综合试点,取得经验后在面上推广。 
  四、积极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各项试点工作,探索国有资产管理的合理途径 
  1.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行业总公司改组为国有控股公司,以及十八个城市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工作。通过明确企业投资主体,强化所有权约束,逐步实现政企职责分开、出资者所有权与企业法人财产权相分离,探索国家的社会管理者职能与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合理分离的有效途径。 
  2.扩大企业集团国有资产授权经营试点范围。继续选择一批具备条件的企业,作为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按照产权纽带组建母子公司式的企业集团,防止“抽肥补瘦”、“拉郎配”等作法;理顺企业集团内部及外部的产权关系,保障企业法人财产权,帮助企业集团按照自身发展的需要调整集团财务、纳税关系。此外,加强对各地组建的企业集团的指导、规范。 
  3.继续做好股分制试点工作,加强国有股权管理,规范股份公司的有关行为。一是继续抓好国有企业改组为股分公司中产权界定、资产折股、国有股权设置、国有股持股单位认定等工作;二是对股份有限公司的国有股权进行跟踪管理,解决国有股权行使不力的问题;三是加强对国有股配股、依法协议转让以及股利监缴等项工作,保障国家股东权益。 
  4.开展资源性资产管理试点工作。对森林、煤炭等资源实行资产化管理试点,把自然资源的开发、管理纳入产权管理体系,保障国家所有者权益,保护生态环境,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广。 
  五、充实、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法制体系,加强执法监督,逐步实现依法治产 
  1.积极配合全国人大财经委做好《国有资产法》的起草工作。 
  2.抓紧制定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法规,在年内颁布实施。一是抓紧制定中央与地方之间产权界定的办法和集体企业占用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办法;二是完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办法;三是完善国有资产(包括资源性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四是制定国有资产流失查处办法;五是完善国有资产收益收缴管理办法;六是制定国有股权行使、企业集团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实施办法;七是制定国有企业兼并、收购办法以及有关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八是制定行政事业单位以及金融性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 
  3.加强执法监督、查处工作。一是建立执法监督检查机构或配备专人,严格执法,认真查处侵犯国有资产权益的违法案件;二是成立行政复议机构,依法妥善处理执法中产生的有关纠纷,维护行政执法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系统机构和队伍建设 
  要坚决贯彻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强中央和省市两级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决定,以及朱副总理有关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的指示,抓好队伍和机构建设。 
  1.推动地方、中央部门的机构建设,不断壮大现有国有资产管理队伍。一是解决地方各级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在政府行政序列中不规范的问题;二是促进中央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队伍建设,加强国有资产综合管理与部门管理之间的协调、配合;三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工作联系制度建设,建立中央与地方、地方与地方、国家局与中央部门之间的国有资产管理联系制度,促进信息交流,保证政令畅通,提高办事效率。 
  2.建立一支德才兼备、精明强干的国有资产管理专职队伍。一是教育本系统干部作到忠诚廉洁,甘于务实,善于创新;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干部的政策水平和开展工作、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要分批分期对全国现有国有资产管理干部进行轮训;三是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各级干部的积极性和工作主动性。要让全体干部都能认清形势,正视优势,分析困难,迎难而上,乘风破浪,把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管理工作推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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