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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2003年执法打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5-14 生效日期: 2003-05-14
发布部门: 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文号: 国质检执函[2003]3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营造良好的消费、竞争和投资环境,总局制定了《2003年执法打假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各省(区、市)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尤其对附中区域性问题和重点产品问题,都要制定详细方案,责任到单位、到人,狠抓落实。当前,做好在防治“非典”斗争中的执法打假工作是全系统的重要任务,各地要按照总局已作部署认真抓好落实。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报总局执法督查司。 
  附件:2003年执法打假工作实施方案 
 
 
二○○三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 
 
2003年执法打假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总局工作部署,今年执法打假工作的基本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高举打假治劣旗帜,深入开展订假“八大战役”和“三个专项整治”,积极营造良好的消费、竞争、投资环境。总的部署是:实施“打假治劣12365工程”,即以扩大内需、促进出口,适应加入WTO,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为主题,落实地方政府打假和质检部门从源头打假“两项责任制”,突出食品、农资、建材“三个专项斗争”,实现解决一批危害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假冒伪劣“没完没了问题”,整治一批影响恶劣的重点区域,端掉一批制假售假窝点,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在重点集贸市场(商城、商厦)建立一批质量计量技术监督机构,树立一批重质量计量、诚实守信的商城。商厦和加油站并嘉奖一批执法打假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六个一批”的工作目标,继续构筑抵御和打击假冒伪劣的“五道防线”,推进质量技术监督各项业务全面发展。 
  一、继续组织打假“八大战役”,深化三个专项整治,将打假治劣推向深入 
  突出食品、农资、建材“三个专项斗争”,把用非食品原辅料加工食品、复混肥、农药、室内装饰材料、弹簧床垫、卫生纸制品、电线电缆等量大面广、涉及人体健康安全的商品作为重点产品,把劣质电线电缆、地条钢和假冒洗涤用品等区域性假冒伪劣问题作为重点区域(名单附后),把商城、商厦式集贸市场作为重点市场,组织打假“八大战役”,打反复,打反弹,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夺取打假治劣新胜利。 
  (一)继续深化食品专项打假战役。 
  始终把食品打假作为重点,有针对性地组织专项打假。重点查处以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用发霉变质原料和过期变质食品加工食品、用病死畜(禽)加工食品、篡改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伪造冒用质量标识等违法行为。 
  狠抓源头和区域治理。大中城市局要以城乡结合部为重点,掌握食品制假售假区域、地段等特点,加强重点对象监控和源头治理。完善对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企业的档案,严把市场准入关。禁止食品未经检验和按规定应加贴质量安全标志而未加贴出厂的行为。必要时开展肉品冷库专项检查,严防境外疫区肉类产品非法入境活动反弹。 
  组织节日和季节专项执法检查。元旦、春节、“中秋”、“十一”期间,重点检查关系人身健康、安全的食品、热销商品。“六一”期间,重点查处儿童食品及饮品中非法添加糖精酸钠、色素,重金属污染及标实不符的违法行为。6~9月份,重点检查各类夏季饮品和冷冻食品的质量安全问题,取缔各类非法生产和灌装窝点。 
  (二)继续以农药、化肥为重点,坚决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活动。 
  继续与农业、公安、工商等部门联合,进一步巩固和强化四项措施:一是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下乡”活动,结合农时查处假冒伪劣案件,宣传农资知识和名优产品,加强事前防范;二是对一些产品质量问题多,企业和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开展重点整治;三是加大“打击假冒,保护名优”力度,必要时组织全国统一的集中打击和集中销毁行动,震慑不法分子;四是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复混肥、国家明令淘汰的杀虫眯、毒鼠强及其他剧毒农药的违法行为,从源头上彻底根除。 
  (三)深入开展劣质建材打假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制售“地条钢”和劣质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违法行为。 
  巩固劣质钢材打假成果,继续严厉打击“地条钢”等违法活动。以“地条钢”为试点,实施“黑名单”监控,严打反弹;加强督查督办,确保对“地条钢”生产窝点做到“五彻底”。 
  组织劣质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专项打假活动。要结合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实施,以涂料和人造板为重点,一是查处有害物质限量超标的违法行为;二是与行业协会和名优产品企业联手,打击假冒侵权违法行为;三是从查处不合格的原料、工艺和设备入手,研究从源头控制劣质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的治本措施。 
  开展建筑用低压电器打假工作。要结合国家强制性认证“3C”标志的实施,配合国家城乡电网改造等重点工程,开展质量监督,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的低压电器、电线电缆、电度表等违法行为。对劣质电线电缆,开展区域性质量问题整治,严厉打击和防范使用废旧塑料和回收旧钢材生产电线电缆的违法活动。 
  (四)组织开展日用商品专项打假战役。 
  日用商品门类广,品种多,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假冒伪劣问题日益突出。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制假售假明显突出的弹簧软床垫、餐具洗涤剂、洗衣粉等洗涤用品、各类化妆用品、一次性卫生活具(餐巾、纸巾、面巾、卫生纸等)、电池、儿童玩具等,尤其是要对防护服、口罩、手套、体温计、卫生消毒液、药皂等防治“非典”的产品,进行专项打假整治,重点打击使用禁用原料从事生产加工等违法活动,针对区域性质量问题开展整治,确保人民群众日用品消费安全和身体健康。 
  (五)继续开展棉花打假专项整治。 
  进一步落实治本措施,严防制售“黑心棉”反弹。以使用服装加工边角料、漂白废旧纤维等新情况、新问题为重点,加大对《絮用纤维制品禁止使用原料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加强集团购买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等一系列制度的宣传力度,使其深入人心,形成全社会防范、淘汰“黑心棉”氛围;继续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开展执法检查,做到发现一处,捣毁一处;经常性执法检查要突出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被子、褥子、沙发等产品,加强对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矿务企业等集团购买絮棉制品质量的执法检查力度。联合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继续组织对进口废旧服装执法打假。 
  扼制“两小一土”(即80片以下的锯齿机、皮辊长度100厘米以下的皮辊机和打包压力200吨以下的打包机),防止死灰复燃。凡使用“两小一土”加工棉花,坚决予以没收和监督销毁,依法追究行为人法律责任。全面落实对部分棉花加工机械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从根本上消除棉花掺杂使假隐患。 
  进一步加强全程质量监督。一要引导棉农及收购、加工企业更加自觉地防止和排除异性纤维;二要做好棉花收购加工企业质保能力的前置审查,加强收购期间复查,对未经资格认定和丧失质保能力的依法查处;三要引导棉花购销各方利用经济手段,采取加(减)价、拒收、退货等措施控制异性纤维;四要依法查处对棉花收购、加工中不按棉花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排除异性纤维以及其他有害物质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建议原资格认定机关依法取消其收购、加工资格。 
  (六)保持汽车消费产品专项打假高压态势。 
  巩固“土炼油”打假战果。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做到发现一处,彻底取缔一处,严防“土炼油”违法活动在一些地区反弹、扩散,从源头防止劣质油品流入加油站。加大对社会加油站成品油质量监督抽查力度,严厉打击掺杂使假、计量作弊违法活动。 
  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汽车配件违法活动。充分发挥各主要汽车生产企业积极性,挖掘制假案源,在假冒汽配严重的地区开展区域性整治。重点检查当前问题比较突出、社会反映强烈的机动车用玻璃,结合国家强制性认证,积极采取治本措施,必要时组织全国打击制售伪劣机动车用玻璃违法活动的统一行动。继续检查“三滤”、灯具、刹车鼓、万向十宗轴总成、汽车泵类、离合器片和压盘、刹车片、锁类、刹车油、润滑油、减震器、车用轴承等配件。 
  继续组织对汽车维修单位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国产汽车骨干企业特约维修点名单以外的汽车维修单位,查处其质量违法行为,深入追查源头。 
  (七)始终抓好锅容管特的安全监察。 
  以非法制造、非法安装、非法使用为重点环节,以“土锅炉”、气瓶及其充装站、游乐设施、起重机械等为重点产品和重点场所,督促责任单位消除设备安全隐患,坚决查处违规行为。查处“土锅炉”要坚持堵疏结合的方针,扶持一批能满足安全要求的小型锅炉的替代产品;进一步提高设备登记率、检验率、持证上岗率和事故结案率。要从本地实际出发,确定区域性工作重点,拟订整治措施,围绕实现“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目标,深入开展锅容管特安全监察工作。 
  (八)继续组织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 
  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进一步抓好危险化学品及包装物的生产许可证发放工作,认真制定各类产品的实施细则,严格审批条件,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企业,决不颁发生产许可证。根据对生产企业定点条件的要求,坚决关掉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对继续违法生产的,严厉打击。整顿治理烟花爆竹氯酸盐超标和引芯使用快速火线的问题,确保符合安全标准。 
  (九)深化对集贸市场、加油站和旅游市场的三个专项整治。 
  根据国务院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部署,按照总局统一安排和要求,继续突出重点,明确时限,完善机制,标本兼治,巩固和深化整治成果。列入全国重点整治的19个集贸市场所在地的省级局,要限时完成在这些集贸市场设立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机构的任务。各地都要总结经验,在列为地方重点的和其他适合的重点市场继续推广建立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机构。大力开展强制检验和委托检验;确保每一个集贸市场计量器具受检率都要达到85%以上,公平秤设置和受检率要达到100%;认真完成加油机安检工作,确保加油机安检合格率与计量检定合格率达到100%。 
  各地在组织实施“八大战役”时,要加强对产品强制性标准的执法检查。按照《关于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行政执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认法[2003]21号)要求,认真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行政执法工作,根据通知确定的执法重点、执法时间,把握政策界限,加大执法力度,保证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全面顺利实施。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实现2003年执法打假工作任务和目标,必须充分发挥和调动执法人员尤其是基层执法人员的积极性,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一)坚持用“三个代表”武装头脑,始终把执法打假作为民心工程,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坚决克服厌战、松懈、畏难、难作为等“四种情绪”,发挥打假联合行动中那种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忍耐、特别能战斗的优良作风,切实打出声势、有所作为,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和切身利益。 
  (二)以县为基础,落实打假“两项责任制”。 
  在地方政府落实“打假第一责任人”的同时,以2500个县级局为基础,按行政区划划分责任区,指定责任机构和责任人,负责对责任区经济活动主体和产品质量客体进行调查、检查、依法处理和报告,对发生在当地的假冒伪劣做到早发现、早查处、早控制,严防死守,防止泛滥成区域性问题或发生较大影响的案件。对成绩优异的大力表彰奖励;对恶性制假售假酿成重大安全事故,大案要案屡屡发生、群众反映强烈,多年没有解决的,坚决落实责任追究。总局将制定质检系统落实从源头打假责任的考核办法。 
  (三)实行项目考核。 
  在县级局落实责任的基础上,从总局到省(自治区、直辖市)局、市局,都要把从源头对重点产品、重点地区、重点市场的打假任务和责任逐级分解,限期解决问题,做到层层负责,层层落实。逾期不解决的,落实责任追究,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举荐能人负责。对县级局报告的区域性问题和大案要案,省、市局领导要亲自出征和督办,组织协调查处,为一线执法人员撑腰鼓劲。 
  (四)继续完善法制。 
  总局按照边打假边完善法制的要求,重点对集贸市场商品质量强制检验,以及为解决劣质弹簧床垫、卫生纸品、电线电缆、室内装饰材料等几个假冒伪劣“没完没了问题”,制定相应的过程监管措施和办法。 
  (五)创新执法打假技术手段。 
  执法打假具有很强的现场性等特点,要求快速取证,鼓励基层局创新现场快速检测等取证手段,练就执法打假的“火眼金睛”,增强打击假冒伪劣的技术能力。总局、省局要继续争取财政支持。 
  三、标本兼治,构筑抵御和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防线 
  着服从源头抓质量、从源头抓打假、从深层解决问题,按照产品假冒伪劣特点和规律,从全程监管入手,通过完善法制,建立和完善原料、生产、流通、销售、信用有机结合的防假与打假制度,形成从根本上解决假冒伪劣问题的长效机制。 
  (一)以查处假冒伪劣产品生产窝点为主,构建防止假冒伪劣产品从生产进入流通的“防线”。 
  基层局要始终将严厉查处既没有基本的生产条件,又没有合法资格的非法企业,捣毁假冒伪劣制造、加工窝点,没收制假设备、工具,作为关键环节,坚决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决不让其形成气候。严厉查处知假藏假、为制假者提供便利的违法行为,铲除取缔城乡结合部、各类集贸市场周围出租房屋等生产、加工、包装、藏匿假冒伪劣的窝点,切断假冒伪劣商品来源。 
  (二)以查处假标识、假包装物非法印制活动为主,构建防止假冒伪劣产品乔装打扮混入市场的“防线”。 
  印制假标识、假包装物,是假冒伪劣伪装上市、得以横行的基本条件和隐蔽手段,社会危害极大,基层局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对非法印刷活动加以遏制。 
  (三)配合商业流通改革,开展强制检验和委托验货服务,与市场主办者一起从进货源头上构建防范假冒伪劣产品从流通进入消费的“防线”。 
  要在重点集贸市场(商城、商厦)设立一批质量计量监督、检验工作机构,落实对强制检验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和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接受消费者对产品质量、计量等方面的投诉,办理有关检验、验货和计量等方面的委托事项,为经营者和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对直接危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和存在致命缺陷的商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责令生产企业限期收回,经销者全部撤下柜台,并依法予以没收、监督销毁或技术处理;对检查中商品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经销者,应对其进货实施批批强制检验。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假冒伪劣问题,追到源头,进行毁灭性打击。 
  (四)以查处非法使用废旧物资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为主,构建防止非法原料进入制假现场的“防线”。 
  总局与有关部门联手,建立卫生纸、电线电缆等重点产品禁用原料生产、销售、购买、使用各环节和废旧物资的监管规章,明确各方责任,管住一些制假行为的禁用原料和废旧物资,使制假活动没有原料来源,难以为继。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加大对禁用废旧物资的监管力度。 
  (五)以建立打假“黑名单”和质量守信企业信息网络为主,在构建社会城信体系中建立市场主体质量信誉“防线”。 
  要针对制假售假建立失信惩罚机制,加强对制假企业、制假分子违法行为档案的记录管理,将制假行为公之于众,让失信者失信行为公开,使其难以在经济活动中立足;继续将国内名优产品列入重点保护范围,建立质量守信企业信息网络,狠狠打击假冒伪劣侵权违法行为,为名代企业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要确保“黑名单”档案资源和质量守信企业信息准确有效,为在社会诚信体系中建立市场主体质量信誉与打假监控体系,积累第一手材料。研究制定执法打假“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公布若干批制假“黑名单”。 
  全国质检系统和广大执法人员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高举打假治劣旗帜,只争朝夕,励精图治,与时俱进,锲而不舍,坚决将打假治劣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为促进形成法制健全、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而做出新贡献。 
  附:2003年解决假冒伪劣区域性问题及重点产品名单(附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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