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邮部[1994]7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电管理局、邮电工业总公司、邮电器材总公司、通信广播卫星公司、通信建设总公司、邮票总公司、华信邮电经济开发中心、人民邮电出版社、人民邮电报社、邮电翻译服务公司、中国电话号簿公司:
现将《邮电通信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实施意见》、《邮电通信企业低值易耗品管理实施意见》及相应附件印发给你们,并对有关问题说明如下,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请各单位根据两个实施意见对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管理提出的原则要求,按照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的有关规定,制定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固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和低值易耗品管理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为适应一级干线固定资产管理的需要,本通知明确了邮电一级干线固定资产范围(见附件五)。邮电部(1989)邮部字497号“关于重新划定和清理电信一级干线设备及其固定资产的通知”和邮部(1990)324号“关于调整邮政一级干线建设和管理范围的通知”与本通知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三、对同时列入《邮电企业固定资产目录》和《邮电企业主要低值易耗品目录》的资产或低值易耗品,如沙发、地毯等,其属性应根据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正确划分。本通知附件三《邮电企业固定资产目录》已于1993年7月下发,现对其作如下补充:
1.092类08项05目下增加01节“手持式移动电话机”,02节“车载式移动电话机”。计量单位均为“部”,折旧年限均为5年。
2.092类06项下增加05目“无线寻呼接收设备”01节“无线寻呼机”。计量单位“部”,折旧年限5年。
3.092类02项下增加21目“特种电话设备”01节“磁卡电话机”。计量单位“部”,折旧年限5年。
4.082类05项11目下增加05节“电冰箱”。计量单位“台”,折旧年限18年。
请各单位将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告部经营财务司。
附件:
一、邮电通信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实施意见
二、邮电通信企业低值易耗品管理实施意见
三、邮电一级干线固定资产范围
一九九四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邮电通信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实施意见
固定资产是邮电通信生产的主要劳动资料,是发展通信生产,保证社会通信需要的重要物质基础。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完整及企业权益不受损害,正确核算固定资产的数量和价值,明确经济责任,监督并促进固定资产的妥善保管和合理使用,不断提高设备利用率和完好率,充分发挥固定资产效能,根据《邮电通信企业财务制度》和《邮电通信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固定资产管理的基本任务和要求:
(一)邮电通信企业的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线路设备、电源设备、运输设备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设备、工具、器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作为固定资产。
房屋的附属设备和线路的附属设备,应与房屋、线路一起作为固定资产。
牲畜不作为固定资产。
通信生产过程中专用的电视机(监视器)、录音机、电话、自行车、工具性仪表等不作为固定资产。
为适应邮电通信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的需要,特制定《邮电企业固定资产目录》供各企业试用。
(二)固定资产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按照邮电通信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进行固定资产的核算和管理;加强固定资产的维护和保养,提高固定资产的完好率;在组织资产存量流动和增量投向上改善固定资产的配置,提高固定资产利用率;加强固定资产的产权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完整无损;检查、分析和考核固定资产的使用效果,提高经济效益。
(三)邮电通信企业的固定资产管理,根据全程全网和统一规划建设的行业特点、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和“归口管理”的原则,实行部、省局、地(市)、县(市)局四级管理。
(四)企业领导人对管好用好企业固定资产负有主要责任。企业领导人和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以及资产管理人员工作调动时,必须将固定资产点交清楚。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企业领导和个人,应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工作失职,管理不善,造成固定资产损毁的企业领导和个人,要追究责任予以处罚。
(五)每年年终前,企业领导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通过清点发现的盘盈、盘亏和损毁,应查明原因,近规定进行处理,保证帐、卡、实三相符。
(六)企业要努力开发电子计算机的应用,逐步实现固定资产管理的微机处理化,以提高管理水平。
二、固定资产管理机构与职责分工
(一)邮电部和各级邮电通信企业,应根据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需要设置相应的管理机构,在各专业、财会和使用部门,配备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
(二)邮电部负责全国固定资产的综合管理,提出固定资产管理实施意见和措施;掌握一级干线固定资产的使用和增减变动情况,负责审批各省一级干线固定资产建设、更新、大修计划项目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办理一级干线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损失的审批。省局负责全省固定资产管理;掌握全省固定资产的使用、增减变动和损失核销;督促检查全省固定资产的维护、大修和更新改造,并监督其合理使用,提高经济效益。省内固定资产管理的职责分工,由各省结合本意见作具体规定。
(三)各级通信企业的财会部门主要负责固定资产的综合管理、监督检查,以及固定资产的记录和核算,办理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报废、毁损、出售等的上报和审批手续及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的帐务处理手续,保管固定资产卡片,确保帐、卡相符,综合分析固定资产的经济效益。
(四)各级邮电通信企业的专业部门,主要负责本专业固定资产的管理、维护和使用;掌握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和技术状况;研究制定挖潜革新改造办法和措施,分析和考核本专业固定资产使用效果,提高设备利用率和完好率;负责本专业固定资产的建设、更新、改造和大修,按规定权限办理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报废、毁损、出售等的审查;按规定权限办理固定资产调拨、调整、停闭、拆除、出租、挂线等的上报和审批手续;保管本专业的固定资产卡片,确保卡、实相符。
(五)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按照“谁使用、谁保管、谁维护”的原则,负责固定资产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确保固定资产经常处于良好状态,严格执行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的手续制度。
三、固定资产的分类和计价
(一)邮电通信企业的固定资产,按其用途、性质和使用情况,分为以下七大类:
1.生产用固定资产,指通信生产经营和管理用的各种固定资产,明细分类如下:
(1)房屋及建筑物
(2)邮政机械设备
(3)长途电信机械设备
(4)市内电话机械设备
(5)长途线路设备
(6)市内电话线路设备
(7)电源设备
(8)邮政运输设备
(9)电信运输设备
(10)其他
2.非生产用固定资产。指与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非生产单位使用的各种固定资产,包括职工宿舍、公用事业、文化生活、卫生保健用品等固定资产。
3.租用固定资产。指经批准出租给外单位使用的固定资产。
4.未使用固定资产。指购建完成尚水投产使用,拨入尚待安装,进行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调拨中的固定资产,以及批准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
5.不需用固定资产。指企业生产管理不需要的各种固定资产。
6.土地。指过去已经估价单独入帐的土地。
7.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指采用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二)为了适应分级管理的需要,邮电通信企业固定资产按照规定划分为一级干线、二级干线、市话及其他三部分。
邮电一级干线资产的范围由邮电部规定(附件五),二级干级及其他资产范围由各省局确定。
(三)固定资产的计价,按《邮电通信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办理。
四、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及处理程序
(一)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必须按照第二项规定的管理权限和分工,依照规定的处理程序,及时办理审批手续和财务处理手续。
(二)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主要有以下因素:
1.固定资产的增加:
(1)自行建造和购入。
(2)其他单位投资转入和融资租入。
(3)其他单位有偿、无偿拨入。
(4)接受捐赠。
(5)盘盈、漏记或少记的补列。
(6)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造、扩建而增值。
(7)按国家规定资产价值调增。
2.固定资产的减少。
(1)经批准报废、毁损或非常损失。
(2)投资转出。
(3)经批准有偿、无偿调出和出售。
(4)盘亏、重记或多记的减除。
(5)捐赠转出。
(6)按国家规定资产价值调减。
(三)企业新购建的固定资产,均应由基建单位或承办单位及时办理工程决算或财务报帐手续,由主管专业部门根据工程决算的交付使用财产明细表等有关资料,验收后填制固定资产收入凭证(格式四)送交财会部门,财会部门核对无误后,据以填制固定资产卡片,并办理帐务处理手续,同时将固定资产卡片送交专业部门、使用单位登记管理。
(四)固定资产的调拨,应按下列规定办理调拨手续:
1.邮电通信企业之间,调拨邮电通信专业固定资产,包括一级干级和二级干线互转可实行无偿调拨;调拨非邮电通信专用固定资产,原则上实行有偿调拨,专用和非专用固定资产划分办法由一、二级干线主管部门制定。邮电通信企业固定资产向外部门的调拨,均实行有偿调拨。实行有偿调拨的固定资产,应按质论价收取价款。出租的固定资产要签订合同,按规定收取租费。
2.无偿调拨固定资产。根据调拨批准文件由调出单位的专业部门根据“固定资产调拨通知”(格式五),填制固定资产付出凭证(格式四),送交财会部门审查后,由财会部门据此填制“固定资产转移单”(格式六)办理帐务手续。调入单位根据“固定资产移转单”核对无误后入帐。调出、调入单位的列帐月份应当一致,以便及时对销。
各级邮电通信企业的财会部门、专业部门、使用部门要互相配合、密切协作,及时办理固定资产调拨的有关审批及帐务处理手续。任何部门都不得单独将固定资产调出企业。
(五)固定资产的报废,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报废条件,由专业部门负责进行技术鉴定,填制“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格式七),属于一级干线的固定资产,报邮电部专业总局审查,财务部门审批。其余资产按省局规定的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手续。报经批准后,由专业部门进行清理,并会同财会部门填报“固定资产清理报告”(格式八),财会部门根据批复和清理报告进行帐务处理,专业部门注销固定资产卡片和清册。
(六)固定资产发生的盘盈、盘亏,应由专业部门填制“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毁损)报告单”(格式九),按规定程序经专业部门审查后,由财会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进行帐务处理。
(七)邮电通信企业线路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除执行上述有关规定外,还应按上列规定办理:
1.改扩建工程中增加和拆除的通信线路,应分别作为固定资产的增加和减少处理,并据以修改线路设备明细图表和固定资产卡片。
2.市内电话线路固定资产是指局间中继线路、主干、支干线路至未端分线设备以上的线路资产。分线设备以下的用户线路不视为固定资产,由专业部门负责实物管理。
3.电缆迁移、其本身价值作为固定资产转移,转移后装设减少的长度作为固定资产处理。如拆除后年内暂不装用的,可以转为未使用固定资产管理。
五、固定资产折旧
(一)固定资产折旧是固定资产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发生损耗的那部分价值。
邮电企业的房屋及建筑物,在用的固定资产,季节性停用、大修理停用以及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都应计提折旧,对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而暂估入帐的固定资产,因自交付使用的次月起计提折旧,工程竣工决算办理完毕后,应按照决算数调整原估价并相应调增或调减已提折旧数。
下列固定资产不提折旧:
(1)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除外);
(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3)建设工程交付使用前的固定资产;
(4)纯属于战备用的固定资产(平线结合的固定资产照提折旧);
(5)以前已经估价单独入帐的土地;
(6)已经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
(7)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
(二)邮电通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分类折旧率和平均年限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工作量法、年数总和法计算提取,计算公式如下:
(1)平均年限法:
1-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100%
折旧年限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月折旧率
净残值率按照固定资产原值的3%确定。
(2)双倍余额递减法:
2
年折旧率=────×100%
折旧年限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帐面净值×月折旧率
采用双倍余额法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应当在其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到期前两年
,内,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差额平均摊销。
双倍余额递减法,每月“固定资产帐面净值”按年初固定资产净值计算提取。
(3)工作量法:
原值(1-预计净残值率)
单位里程折旧额=────────────
总行驶里程
月折旧额=月实际行驶里程×单位里程折旧额
(4)年数总和法:
折旧年限-已使用年限
年折旧率=───────────────×100%
折旧年限×(折旧年限+1)÷2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各类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折旧率及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三)企业提取固定资产折旧、应以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按月计提。正常经营期间月份内开始使用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月份内减少的固定资产或停用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
企业提取固定资产折旧,应按月编制“固定资产折旧计算表”,正确计提,不准多提、少提或漏提,保证及时足额提取各项折旧。
六、固定资产记录
(一)固定资产记录必须及时、正确、全面地反映固定资产的现状及增减变动情况,对固定资产的增加、减少、使用、保管进行严格监督。
(二)企业所有固定资产均应设置“固定资产卡片”(格式一),登记各个资产的详细项目。固定资产帐面记录,卡片记录和实物必须相符。
固定资产卡片应按《邮电企业固定资产目录》中的“节”和计量单位分别设置。各种设备以每一台、部、组、架、套等为单位登记一卡;房屋及建筑物以每幢、每座为单位登记一卡;通信线路可按主杆线路路由或按分局汇总建卡,并另附线路明细表。专业部门还应附有线路明细图。
(三)固定资产记录应按照下列规定进行登记:
1.财会部门设置固定资产总帐、明细帐进行总额和分类的核算,除设置固定资产卡片外,还应建立“固定资产汇总卡片”(格式二),用以统驭每一明细科目的固定资产卡片。
2.专业部门设置固定资产卡片和“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登记簿”(格式三),登记各使用单位的固定资产总值及其增减变动情况。
3.使用单位设置固定资产卡片或清册,登记本身的固定资产。专业部门与使用单位合一的,只设一套固定资产卡片。
4.为便于管理、核对、查找,各单位应制作固定资产标牌(格式九),并将其固定于固定资产醒目处。
(四)固定资产纪录,财会部门、专业部门、使用部门必须经常核对,每年至少核对一次,保证帐、帐相符,帐、卡相符和卡、实相符。
七、固定资产分析与考核
(一)各级邮电企业的固定资产专业部门、财务部门和使用部门,要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经常对企业的各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分析和考核,促进企业合理使用固定资产,不断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果。
(二)固定资产分析与考核的主要指标是:
1.固定资产增长率:是指固定资产原值增加净额与原有(期初)固定资产原
值总额的比率。
固定资产原值 固定资产原值
-
本期增加额 本期减少额
固定资产增长率=─────────────×100%
期初全部固定资产原值
2.固定资产利润率:是指考核期内实现的利润总额与考核期内固定资产平均
净值的比率。
考核期内实现的利润总额
固定资产利润率=────────────×100%
考核期内固定资产平均净值
3.固定资产利用率:是指期末在用固定资产原值与期末固定资产原值总额的
比率。在用固定资产原值包括生产用、非生产用、融资租入等固定资产。
期末在用固定资产原值
固定资产利用率=──────────×100%
期末固定资产原值总额
4.固定资产损失率:是指考核期内固定资产盘亏及损毁总额和由于经营管理
不善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总额与期初固定资产原值总额的比率。
考核期内固定资产 管理不善提前报
+
盘亏、损毁总额 废固定资产总额
固定资产损失率=────────────────×100%
期初固定资产原值总额
(三)企业固定资产要定期分析,还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专题分析。除分析上述主要指标外,还可以进一步分析固定资产的分布、构成、增减变动和固定资产折旧提取情况等。通过分析要与计划、上年同期、企业历史最好水平相比,以便找出差距,分析原因,促进企业合理配置和使用固定资产,不断提高固定资产利用效果。企业的固定资产,每年进行考核,并作为奖罚的依据,以促进企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八、其他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电管理局所属工业、供销和施工等企业的固定资产管理,可参照本意见的有关部分,结合行业会计制度执行。地方国营农村电话的固定资产管理可参照本实施意见执行。
本实施意见自一九九四年二月十五日起试行。邮电部原发《邮电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附件二:
邮电通信企业低值耗品管理实施意见
为了认真贯彻《邮电通信企业财务制度》,加强企业低值耗品管理,明确各级邮电企业和企业内部各部门的管理和监督责任,保证企业财产的安全完整,提高低值易耗品使用效益,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邮电通信企业使用的劳动资料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低值易耗品:
(一)使用期限在一年以内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设备、工具、器具等;
(二)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下的劳动资料,或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但使用年限在两年以下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
(三)通信生产过程中专用的工具性信表、电话机、自行车、电视机(监视器)、录音机,均列为低值易耗品。
具体划分参照邮电企业固定资产目录和低值易耗品目录。
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各企业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在不违反本实施意见第一条明确的三项条件范围内对低值易耗品目录进行补充。
三、为适应邮电通信企业低值易耗品管理的需要,特制定《邮电企业主要低值易耗品目录》供各企业试用。
四、邮电通信企业的低值易耗品,按其实物形态和用途主要分为以下十类:
(一)维护用工具性仪器仪表;
(二)小型机械及通信用具;
(三)邮电业务专用品;
(四)小型车辆及运输用具;
(五)家具用品;
(六)电器用品;
(七)五金工具;
(八)衡器及计算器;
(九)劳动保护用品;
(十)杂项用品。
上述低值易耗品按其价值大小和管理上的需要,可分为甲、乙、丙三种。
甲种低值易耗品为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物品。
乙种低值易耗品为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下、500元以上的物品。
丙种低值易耗品为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下的物品。
各企业在制定实施细则时,可结合本企业实际,根据管理需要,对本实施意见提出的甲、乙、丙三种低值易耗品价值划分标准向下进行调整,但不能向上提高标准。
五、低值易耗品的增减变动,主要有下列原因:
(一)增加的原因
1.以货币资金购置、自制或外加工完成;
2.由基本建设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流动资产中的低值易耗品;
3.由外单位投资拨入的流动资产中的低值易耗品;
4.接受捐赠;
5.清查中盘盈。
(二)减少的原因:
1.出售或折价处理;
2.向外单位投资转出的流动资产中的低值易耗品;
3.报废;
4.非常损失;
5.清查中盘亏。
六、对低值易耗品的增减变动,如:请领、发放、调出、调入和报废等的审批权限、处理手续和有关帐表、凭证格式,可由各企业在制定实施细则中自行规定。
七、低值易耗品按照实际成本计价。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领用低值易耗品须按期结转其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将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八、企业领用的低值易耗品(包括直接购置领用的低值易耗品),可根据具体情况,一次或分期摊销计入相关成本费用。
九、购置、领用属于社会集团购买力专项控制范围的低值易耗品,必须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十、低值易耗品变价净收入,就应直接冲减相关成本费用。
十一、对甲、乙、丙三种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分别提出以下要求:
在用的甲种低值易耗品。应建立卡片(见附件格式)和清册,进行重点管理。企业根据管理的职责分工、分别由财务部门、使用部门、专业部门或企业领导指定的部门进行登记、保管、定期核对,保证卡、实、清册三者相符。
乙种低值易耗品由企业领导指定的部门和使用部门分别设置登记簿或备查簿进行登记,定期核对。
丙种低值易耗品由使用部门负责登记、保管,定期不定期进行核对,保证实物的安全与完整。
十二、低值易耗品管理工作由企业领导具体组织实施。在实施细则中,要明确各级管理部门的职责、分工,并建立相应的清查、考核制度。财务、供应、总务、专业等部门和使用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共同管好低值易耗品,提高低值易耗品的使用效益。
十三、低值易耗品在储备、使用、保管过程中发生丢失、损毁等,要查明原因及进行处理。对由于个人原因造成损毁,应视情节追究当事人责任,原则上应予一定赔偿。
十四、低值易耗品的经管人员和使用人员工作变动时,必须对经管和使用的卡、簿、册同实物核对后交接清楚,并经主管领导签证批准后,方能办理调动手续。
本实施意见适用于邮电通信企业,自一九九四年二月十五日起试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电管理局所属的工业、供销、施工等企业可结合具体情况,根据有关规定,参照本实施意见制定实施细则。
附件三:
邮电一级干线固定资产范围
一、邮政一级干线范围:
(一)一级干线邮路包括:
1.首都、省会(自治区首府、直辖市,以下简称省会)相互之间的铁道、公路、水运邮路;
2.首都、省会或主要国际邮件互换局至相应的主要国际邮件交换站之间的铁路、公路、水运邮路。
3.首都、省会至青岛、大连、烟台、重庆和部指定的省际邮件转运站之间的省际铁路、公路、水运邮路;
4.干线航空通运局之间的省际航空邮路;
5.邮电部指定的其它邮路。
(二)邮政一级干线设施包括:
1.房屋和建筑物
①首都、省会、青岛、大连、烟台、重庆的邮政枢纽,邮件转运站,邮运码头,汽车邮运场地,邮运地道;
②干线航空通运局的航空邮件转运站;
③主要国际邮件互换局和交换站;
④部指定的省际邮件转运站(指处于一级干线邮路相互衔接位置、负责经转他省互发邮件且每天达到三百袋以上的邮件转运站。)
2.设备
①一级干线自办邮路所用的邮运汽车、火车邮厢、轮船等主要设备;
②一级干线生产场地所用的邮件装卸、传输、分拣、电源、除尘、降温、监控、数据处理、指挥调度等直接用于邮政通信生产的机电设备和机动车辆;
③一级干线生产场地间及其至机场,车站、码头间的邮件运输车辆;
④首都、省会机要通信用车;
⑤一级干线邮运检查车。
原规定的市内转趟汽车、拖车和省内邮路使用的火车邮厢,不再属于邮政一级干线设备。
邮部(1990)324号通知附件三“部指定的省际邮件转运站名单”中增加齐齐哈尔、玉门、四平、金华;附件四“邮路名单”由于变动频繁,予以取消;附件五“邮政一级干线主要机电设备目录”应按固定资产目录执行,予以取消。
二、电信一级干线范围:
根据电信网的现状和部、省两级管理的原则,重新划定全国电信一级干线范围。其基本原则为:首都至各省会(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所在城市)及重庆市、各省会之间的电信明线、电缆、光缆、微波、卫星通信干线和各国际出口局至国外、港澳(我方境内)的电信电缆、光缆、明线、微波、短波、卫星通信干线(国际边境电信设备不包括在内),以及根据通信需要由部指定的干线,均列为电信一级干线。
(一)电信一级干线的设备包括:
1.一级干线的机线设备及其附属设备和维护用车辆。
2.一、二级干线共用的机线设备(一级干线上的二级机线设备不包括在内)。
3.省会电信局的国际、国内一级长途传输、交换、非话等设备及其附属设备。
4.一级干线局、站、台内的通信电源设备。
5.省会局的国际、国内一级干线长途局、站、台间的中继线路及设备。
(二)电信一级干线设备范围:
1.凡附件一中列入的一级干线,其终端、增音、分路、中继、枢纽站均为一级干线站。
2.线路设备
明细线路:杆路、线条、进局(介入、水线)电缆、巡房线。
电缆线路:包括对称、同轴和光缆的全部芯线、联络线及附属设备等。
3.载波设备
包括各种载波终端机,有人和无人增音机,干线分路机,配套及其附属设备;会议电话设备;一级干线局(站)公用的引入架、试验架、配线架、列头柜等设备。
4.微波设备
包括各种微波收发信机,电视、电话调制解调机,波道倒换机(切换机),微波联络机,监控设备,微波载波设备(包括传真并路机、试验架、配线架、列头柜等设备),天馈线设备,电源设备,配套及其附属设备等。
5.光通信设备
包括光终端机、中继器、倒换设备、公务联络设备、监控设备。
6.数字复用设备
包括零次群、PCM设备、各次群复用设备、广播复用设备、电视编译码设备、DDF、ODF设备、数据转换设备、数字倍增设备、数字交叉连接设备。
7.电报设备
包括自动转报机、用户电报交换机;开放国际、省际一级电路的频分和时分复用设备;各种局用电传机和汉字终端;配线、测量、调度、配电、监控、计费、电源等配套附属设备。
8.数据通信设备
包括分组交换骨干节点机(连接国际、港澳、各省会及省际间中继电路的节点机);在骨干节点机上开放国际省际省内中断电路的调制解调器以及在该节点机开放用户的局端调制解调器;各种局用分组交换终端设备;由部定项目投资建设的电子信箱、电子数据交换、电子查号、传真存贮转发设备,可视图文网间接入设备、数据库系统设备;数字数据网骨干节点设备,异步转移模式交换设备等;全国分组交换网、数字数据网网路管理系统设备;计费设备;会议电视系统设备及附属设备;各类数据通信配套、附属设备(配线、调度、鉴定控、测试、电源等)。
9.交换设备
包括各种长途自动交换设备、对端设备、人工交换设备及各种配套附属设备(如全自动显号设备、话单传送设备、输入输出装置、计费及处理设备、网路管理、配线架、测量台、长途查号系统、长途选组机架、本地长途局(站)间中继机线设备),NO.7信令网的高级信令转接点设备和监控设备、数字同步网局内综合定时供给系统、铯钟系统、铷钟系统等。
10.卫星设备
包括卫星收发信设备、进城中继设备、终端设备、天馈线设备以及配套附属设备等。
11.短波设备
包括短波收发信机、终端机、天线、遥控线及其配套附属设备等。
12.一级干线局、站、台间的中继线路及其设备。
13.电源设备
包括蓄电池、整流器、交换器、配电设备,以及公用的高低压供电设备、油机发电机组、专用输出线路(固定资产未交电力部门)等。
14.机动通信车队:包括车辆,各种通信设备及其附属设备。
15.维护用车辆:包括汽车、摩托车等。
16.其它:不属于以上项目的固定资产,如局站的地线、室内布线等。
17.移运通信、无线电寻呼设备待定。
附表:
电信一级干线表
一、中同轴电缆
┌──┬────┬──────────────────────────┐
│序号│干线名称│ 路 由 │
├──┼────┼──────────────────────────┤
│1 │京汉广 │北京、石家庄、邢台、郑州、安阳、武汉、长沙、广州 │
├──┼────┼──────────────────────────┤
│2 │京沪杭 │北京、天津、济南、合肥、南京、杭州、上海 │
├──┼────┼──────────────────────────┤
│3 │徐郑西 │徐州、郑州、洛阳、西安 │
├──┼────┼──────────────────────────┤
│4 │ 成渝 │成都、内江、重庆 │
├──┼────┼──────────────────────────┤
│5 │ 京承 │北京、承德 │
└──┴────┴──────────────────────────┘
二、小同轴电缆
┌──┬────┬──────────────────────────┐
│序号│干线名称│ 路 由 │
├──┼────┼──────────────────────────┤
│1 │ 京呼 │北京、宣化、大同、呼和浩特、集宁 │
├──┼────┼──────────────────────────┤
│2 │ 沪宁 │上海、苏州、无锡、南京 │
├──┼────┼──────────────────────────┤
│3 │ 沈大 │沈阳、辽阳、大连 │
├──┼────┼──────────────────────────┤
│4 │济青烟 │济南、淄博、潍坊、平度、青岛、烟台 │
├──┼────┼──────────────────────────┤
│5 │ 杭福 │杭州、金华、温州、福州 │
├──┼────┼──────────────────────────┤
│6 │ 厦汕 │厦门、漳州、汕头 │
├──┼────┼──────────────────────────┤
│7 │渝筑昆 │重庆、遵义、贵阳、水城、昆明 │
├──┼────┼──────────────────────────┤
│8 │ 太大 │太原、忻州、宁武、大同 │
└──┴────┴──────────────────────────┘
注、济青烟在济张段为中同轴电缆
三、对称电缆
┌──┬────┬──────────────────────────┐
│序号│干线名称│ 路 由 │
├──┼────┼──────────────────────────┤
│1 │京津沈 │北京、天津、秦皇岛、沈阳 │
├──┼────┼──────────────────────────┤
│2 │沈长哈 │沈阳、长春、哈尔滨 │
├──┼────┼──────────────────────────┤
│3 │福厦漳 │福州、泉州、厦门、漳州 │
├──┼────┼──────────────────────────┤
│4 │ 西兰 │西安、宝鸡、天水、兰州 │
├──┼────┼──────────────────────────┤
│5 │ 沈丹 │沈阳、本溪、丹东(朝鲜) │
├──┼────┼──────────────────────────┤
│6 │ 石太 │石家庄、阳泉、太原 │
├──┼────┼──────────────────────────┤
│7 │ 太忻 │太原、忻州 │
└──┴────┴──────────────────────────┘
四、光缆
┌──┬────┬──────────────────────────┐
│序号│干线名称│ 路 由 │
├──┼────┼──────────────────────────┤
│1 │宁洪汉 │南京、九江、南昌、武汉 │
├──┼────┼──────────────────────────┤
│2 │ 广深 │广州、东莞、深圳、香港 │
├──┼────┼──────────────────────────┤
│3 │京汉广 │北京、石家庄、郑州、武汉、长沙、衡阳、韶关、广州 │
├──┼────┼──────────────────────────┤
│4 │ 广宁 │广州、肇庆、梧州、贵港、南宁 │
│ │(架空)│ │
├──┼────┼──────────────────────────┤
│5 │ 广海 │广州、湛江、海口 │
│ │(架空)│ │
├──┼────┼──────────────────────────┤
│6 │沪福广深│上海、杭州、福州、惠州、广州、深圳 │
├──┼────┼──────────────────────────┤
│7 │ 沪宁 │上海、苏州、无锡、常州、南京 │
├──┼────┼──────────────────────────┤
│8 │京济宁 │北京、天津、济南、徐州、蚌埠、合肥、南宁 │
├──┼────┼──────────────────────────┤
│9 │京汉广 │北京、石家庄、郑州、武汉、长沙、广州 │
│ │(架空)│ │
├──┼────┼──────────────────────────┤
│10│京沈哈 │北京、天津、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 │
├──┼────┼──────────────────────────┤
│11│京齐哈 │北京、承德、阜新、白城、齐齐哈尔 │
├──┼────┼──────────────────────────┤
│12│杭福贵成│成都、重庆、贵阳、长沙、南昌、福州、杭州 │
├──┼────┼──────────────────────────┤
│13│ 汉渝 │武汉、宜昌、黔江、涪陵、重庆 │
├──┼────┼──────────────────────────┤
│14│京呼银兰│北京、张家口、呼和浩特、银川、吴忠、兰州 │
├──┼────┼──────────────────────────┤
│15│京太西 │北京、张家口、大同、大原、候马、韩城、富平、西安 │
├──┼────┼──────────────────────────┤
│16│成昆(架│成都、雅安、西昌、攀枝花、楚雄、昆明 │
│ │空)光缆│ │
├──┼────┼──────────────────────────┤
│17│ 西兰 │西安、宝鸡、平凉、兰州 │
├──┼────┼──────────────────────────┤
│18│ 兰乌 │武威、酒泉、安西、哈密、吐鲁番、乌鲁木齐 │
├──┼────┼──────────────────────────┤
│19│ 乌伊 │乌鲁木齐、伊宁 │
├──┼────┼──────────────────────────┤
│20│郑西成 │郑州、洛阳、西安、汉中、巴中、成都 │
├──┼────┼──────────────────────────┤
│21│ 昆宁 │昆明、兴义、百色、南宁 │
├──┼────┼──────────────────────────┤
│22│ 郑徐 │郑州、开封、准北、徐州 │
├──┼────┼──────────────────────────┤
│23│ 长宁 │长沙、冷水滩、桂林、南宁 │
│ │(架空)│ │
└──┴────┴──────────────────────────┘
五、海缆
┌──┬────┬──────────────────────────┐
│序号│干线名称│ 路 由 │
├──┼────┼──────────────────────────┤
│1 │中日海缆│上海、南汇、日本国 │
├──┼────┼──────────────────────────┤
│2 │中日光缆│上海、南汇、日本 │
├──┼────┼──────────────────────────┤
│3 │大蓬海缆│大连、旅顺、砣矶、蓬莱 │
└──┴────┴──────────────────────────┘
注:大蓬海缆 大连~旅顺段为明线
六、架空明线
┌──┬────┬──────────────────────────┐
│序号│干线名称│ 路 由 │
├──┼────┼──────────────────────────┤
│1 │ 承沈 │承德、朝阳、沈阳 │
├──┼────┼──────────────────────────┤
│2 │ 津沈 │天津、秦皇岛、锦州、沈阳 │
├──┼────┼──────────────────────────┤
│3 │沈长哈 │沈阳、长春、哈尔滨 │
├──┼────┼──────────────────────────┤
│4 │ 济青 │济南、潍坊、青岛 │
├──┼────┼──────────────────────────┤
│5 │ 蓬烟 │蓬莱、烟台 │
├──┼────┼──────────────────────────┤
│6 │ 长渝 │长沙、常德、吉首、沿河、重庆 │
├──┼────┼──────────────────────────┤
│7 │ 汉渝 │武汉、宜昌、巴东、万县、重庆 │
├──┼────┼──────────────────────────┤
│8 │ 洪福 │南昌、南城、三明、南平、福州 │
├──┼────┼──────────────────────────┤
│9 │ 杭洪 │杭州、衢县、上饶、南昌 │
├──┼────┼──────────────────────────┤
│10│ 长洪 │长沙、上高、南昌 │
├──┼────┼──────────────────────────┤
│11│ 衡邕 │衡阳、桂林、柳州、南宁 │
├──┼────┼──────────────────────────┤
│12│ 邕海 │南宁、饮州、北海、湛江、海口 │
├──┼────┼──────────────────────────┤
│13│ 邕昆 │南宁、百色、册享、师宗、昆明 │
├──┼────┼──────────────────────────┤
│14│ 邕筑 │南宁、百色、册享、师宗、贵阳 │
├──┼────┼──────────────────────────┤
│15│渝筑昆 │重庆、遵义、贵阳、晴隆、昆明 │
├──┼────┼──────────────────────────┤
│16│成遂渝 │成都、遂宁、重庆 │
├──┼────┼──────────────────────────┤
│17│ 成昆 │成都、西昌、永仁、昆明 │
├──┼────┼──────────────────────────┤
│18│ 西渝 │西安、石泉、达县、重庆 │
├──┼────┼──────────────────────────┤
│19│ 宝成 │宝鸡、汉中、广元、绵阳、成都 │
├──┼────┼──────────────────────────┤
│20│ 成拉 │成都、康定、巴塘、拉萨 │
├──┼────┼──────────────────────────┤
│21│ 西兰 │西安、长武、静宁、定西(经电缆至兰州) │
├──┼────┼──────────────────────────┤
│22│兰海西 │兰州、海石湾、西宁 │
├──┼────┼──────────────────────────┤
│23│兰西乌 │兰州、循化、西宁、大柴旦、冷湖、若羌、乌鲁木齐 │
├──┼────┼──────────────────────────┤
│24│ 柴拉 │大柴旦、格尔木、温泉、拉萨 │
├──┼────┼──────────────────────────┤
│25│ 兰乌 │兰州、武威、酒泉、哈密、乌鲁木齐 │
├──┼────┼──────────────────────────┤
│26│库喀若 │库尔勒、喀什、和田、且末、若羌 │
├──┼────┼──────────────────────────┤
│27│ 呼兰 │呼和浩特、临河、银川、中宁、兰州 │
├──┼────┼──────────────────────────┤
│28│ 集二 │集宁、二连(蒙古) │
├──┼────┼──────────────────────────┤
│29│ 哈绥 │哈尔滨、牡丹江、绥芬河(俄罗斯) │
├──┼────┼──────────────────────────┤
│30│ 哈满 │哈尔滨、大庆、齐齐哈尔、牙克石、满州里 │
├──┼────┼──────────────────────────┤
│31│ 太西 │太原、候马、蒲城、西安 │
├──┼────┼──────────────────────────┤
│32│ 邕祥 │南宁、凭祥 │
├──┴────┴──────────────────────────┤
│注:1、哈满线在大齐段为小同轴电缆。 │
│ 2、洪福、福邵干线,福州南平、三明段为光缆 │
│ 3、兰乌干线,兰州~武威段为光缆。 │
│ 4、邵襄兰干线,安康~汉中段为电缆。 │
└──────────────────────────────────┘
七、微波干线
┌──┬──────┬────────────────────────┐
│序号│ 干线名称 │ 路 由 │
├──┼──────┼────────────────────────┤
│1 │ 京沪杭 │北京、石家庄、郑州、武汉、合肥、南京、上海、杭州│
│ │(209 211) │ │
├──┼──────┼────────────────────────┤
│2 │ 京西 │北京、太原、西安 │
│ │ (202) │ │
├──┼──────┼────────────────────────┤
│3 │ 京沈哈 │北京、承德、沈阳、长春、哈尔滨 │
│ │ (208) │ │
├──┼──────┼────────────────────────┤
│4 │ 汉洪福 │武汉、南昌、福州 │
│ │(212 213) │ │
├──┼──────┼────────────────────────┤
│5 │ 方长广 │方城(河南)、襄樊、长沙、广州 │
│ │(209-1 206) │ │
├──┼──────┼────────────────────────┤
│6 │ 西城渝 │西安、南充、成都、重庆 │
│ │(205 205-1) │ │
├──┼──────┼────────────────────────┤
│7 │ 渝筑邕昆 │重庆、贵阳、南宁、昆明 │
│ │(204 205) │ │
├──┼──────┼────────────────────────┤
│8 │ 西兰银青 │西安、兰州、银川、西宁 │
│ │(216 218) │ │
├──┼──────┼────────────────────────┤
│9 │汉西(207) │武汉、襄樊、西安 │
├──┼──────┼────────────────────────┤
│10│ 粤桂 │广州、梧州、南宁 │
├──┼──────┼────────────────────────┤
│11│ 穗深港 │广州、深圳、珠海、香港 │
├──┼──────┼────────────────────────┤
│12│ 穗海 │广州、湛江、海口 │
├──┼──────┼────────────────────────┤
│13│石太(829) │石家庄、太原 │
├──┼──────┼────────────────────────┤
│14│石济(215) │石家庄、济南 │
├──┼──────┼────────────────────────┤
│15│京津秦(203) │北京、天津、秦皇岛 │
├──┼──────┼────────────────────────┤
│16│ 京津济沪 │北京、天津、济南、蚌埠、合肥、南京、上海 │
│ │ (214) │ │
├──┼──────┼────────────────────────┤
│17│ 沈大 │沈阳、大连 │
├──┼──────┼────────────────────────┤
│18│ 福厦 │福州、厦门 │
├──┼──────┼────────────────────────┤
│19│ 烟大 │烟台、大连 │
├──┼──────┼────────────────────────┤
│20│ 汉渝 │武昌、宜昌、万县、重庆 │
├──┼──────┼────────────────────────┤
│21│南昌~广州 │南昌、韶关、广州 │
├──┼──────┼────────────────────────┤
│22│ 津沈 │天津、唐山、秦皇岛、锦州、沈阳 │
└──┴──────┴────────────────────────┘
八、卫星地球站
┌──┬───────┬───────────────────────┐
│序号│ 干线名称 │ 地 点 │
├──┼───────┼───────────────────────┤
│1 │国际卫星地球站│北京、上海、广州 │
├──┼───────┼───────────────────────┤
│ │ │北京、广州、乌鲁木齐、拉萨、呼和浩特、重庆、 │
│2 │国内卫星地球站│成都、西安、武汉、福州、厦门、上海、哈尔滨、 │
│ │ │沈阳、海口、兰州、青岛、南宁、昆明 │
└──┴───────┴───────────────────────┘
九、短波电台
┌──┬───────┬───────────────────────┐
│序号│ 干线名称 │ 地 点 │
├──┼───────┼───────────────────────┤
│1 │ 国际电台 │北京、上海、新疆、四川、湖北、陕西 │
├──┼───────┼───────────────────────┤
│ │ │ │
│ │ │ │
├──┼───────┼───────────────────────┤
│ │ │ │
│ │ │ │
└──┴───────┴───────────────────────┘
十、机动通信车队:北京、湖北、上海、沈阳、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