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质检办〔2001〕 1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单位:
为做好压力管道设计、制造和安装单位资格认可工作,根据《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认证与管理办法》、《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安全注册与安装许可证评审机构认可与管理办法》、《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机构认可与管理办法》,按照合理分布、统一布点的原则,根据试点情况,现将批准的压力管道设计单位审查机构、压力管道评审机构和型式试验机构试点单位及试点范围公布如下:
一、压力管道设计单位审查机构试点单位及试点范围:(略)
二、压力管道型式试验试点单位及试点范围:(略)
三、压力管道评审机构试点单位及试点范围见附件。类别、组别按《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安全注册与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评审机构资格认可与管理办法》划分。
四、试点范围含第一类的压力管道评审机构试点单位均可从事B级压力管道元件评审试点。
五、试点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工作程序,做好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保证工作质量。试点单位资格认可和人员培训考核工作,我局另行安排。
附件:压力管道评审机构试点单位及试点范围(略zj\01-8\p45)
2001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