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粤建管函[2002]321号
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南海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全省建设系统应用信息化工作,提高建筑业的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建筑市场有关企业及专业技术人员信用档案,提高项目经理核准办事效率,有效地对项目经理实施动态管理,我厅决定从2002年10月1日起在全省建设系统全面启用“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信息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广东建设信息网”是我厅电子政务的平台,项目经理资质管理信息系统等管理软件和我厅转发、下发的各类公文均在该信息网上运行和发布。凡今年已通过资质就位的特级、1-3级建筑施工企业,均应在9月底前加入“广东建设信息网”,请各市建设局(建委)认真组织落实好本辖区内尚未入网的省内建筑施工企业入网,并按要求尽快填写《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员入网登记表》(附件1),及时办理入网手续。
二、今年10月1日起,我厅不再向建筑施工企业印发纸质文件,有关文件及项目经理的申报、年检等申报事项一律通过网上发布,并由企业直接在网上下载。
三、项目经理资质管理信息系统的启用运行及维护工作由我厅负责统一部署和管理,该信息系统启用前培训及基础资料建档工作委托省建设信息中心、省建筑业协会具体负责。
四、培训对象:各市建设局(建委)和已通过资质就位的建筑施工企业负责该项工作的人员各2-3人参加培训。
五、培训时间及费用:培训时间为8月下旬至9月上旬,请参加培训的人员于8月10日前将《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信息系统使用人员名单上报表》(附件2)报送省建设信息中心,以便统一安排培训。培训费每人200元(含培训资料、使用软件、上机操作等工本费),培训为期一天。具体培训时间由省建设信息中心、省建筑业协会另行通知。
六、为方便学员、节省开支、提高效率和保证培训工作质量,我厅决定按就近分片组织培训的原则,分别以粤东、粤中、粤西等三个片区设立培训点,具体按排如下:
粤东片:汕头、汕尾、揭阳、潮州、梅州、河源等6市,培训点设在汕头市;
粤中片:广州、深圳、珠海、东莞、佛山、南海、顺德、中山、江门、惠州、清远、韶关等12市和省直有关单位,培训点设在东莞市;
粤西片:湛江、阳江、茂名、云浮、肇庆等5市,培训点设在阳江。
七、请各市建设局(建委)、省直有关单位对本地区(部门)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进行普查登记,核对项目经理在企业资质就位后的使用情况,并于9月5日前将《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普查登记表》(附件3)打印件及excel格式软盘各一份报送省建筑业协会,由省建筑业协会汇总后转省建设信息中心录入信息网备案。
附:
1、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员入网登记表(略)
2、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信息系统使用人员名单上报表(略)
3、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普查登记表(略)
广东省建设厅
二00二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