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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关于加强联运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89-10-10 生效日期: 1989-10-10
发布部门: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发布文号:
  近年来,联合运输工作有了较快的发展,全国县以上联运公司发展到四百多家。联运企业是为货主和运输单位服务的运输代理行业,对货主能办理单一运输部门所不能办理的两种以上运输方式的衔接,实行“一票到底、全程负责”的服务,货主不需跑港、跑站、外出分别办理运输业务。对运输单位可以代为组织货源;集零为整,及时集、疏运,加速港站库场周转。它是社会经济效益较高的行业。为了加快发展联运业务,搞好各种运输环节的衔接,挖掘运输潜力,更好地为货主、运输部门服务,特作如下通知: 
  一、要继续贯彻执行原国家经委、国家计委、财政部、铁道部、交通部经交[1986]235号《关于发展联合运输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尽管近年来情况有些变化,但暂行规定的基本条款仍是适用的,在国家修改规定之前,不要轻易变动。 
  二、联运是跨行业、部门、地区而且社会性、综合性很强的行业。现重申,全国联运工作由国家计委领导,具体工作由国家计委生产调度局负责。各地联运工作仍由各级经委(计经委、交委、交办)领导和协调。联运企业的隶属关系不变。各地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联运领导小组或联运指挥部、联运办公室、协调推动本地区的联运工作。 
  三、要提高联运质量,各联运企业要以发展铁、公、水、航空两种以上运输方式的联运业务为主体,积极开展国内、国际集装箱业务。要以城市为中心,向乡镇延伸,逐步形成干支线和支线间的联运网络,大力发展“一票到底、全程负责”的业务。 
  四、整顿治理好联运市场。由各地经委(计经委、交委、交办)牵头,会同铁路、交通、工商、税务、物价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对从事营业性托运,运输代办等与联运有关的行业,进行一次清理。 
  五、9月13日至15日,国家计委生产调度局在山东省烟台市召开了全国重点市联运工作会议,现将会议纪要附后,请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参照报告。 
 
  附: 
 
 
全国重点省市联运工作会议纪要 
 
  1989年9月13日至9月15日,国家计委生产调度局在山东省烟台市召开了全国重点省市联运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经委(计经委、交委)主管联运工作的副主任,有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经委(计经委、交委、交办)的交通处长及部分联运企业的代表。铁道部、交通部、经贸部、财政部等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北京上海等八个铁路局的代表也参加了会议。会上,国家计委生产调度局石万鹏局长作了题为《治理整顿、发展提高,把我国的联运事业继续推向前进》的报告。会议总结了1986年成都会议以来,全国联运工作的形势;交流了开展联运工作的经验;研究了进一步贯彻两委三部经交[1986]235号文件的措施;明确了联运工作的领导管理体制,确定了近期要抓的几项工作和联运的发展方向。大家一致反映这次会议开得很好、很及时。对于进一步推动我国联运工作的发展,提高,将起到积极作用。现就会议讨论的主要内容纪要如下: 
  一、联运的领导体制问题 
  代表们认为联运是一项跨行业,跨地区、跨部门多环节的综合性运输组织工作,国家经委撤销后,联运工作管理职能转移到国家计委生产调度局,是联运工作的性质所决定的,并要求国家计委加强对联运工作的领导,健全和完善各项法规。各地的联运工作仍应由各省、区、市经委(计经委、交委、交办)领导和协调,联运企业的隶属关系不变。 
  二、联运市场的治理整顿问题 
  近年来,随着城乡商品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政策的贯彻落实,我国的联运业发展很快,联运队伍不断壮大,联运设施不断完善。从城市到乡镇,从干线到支线,联运服务业务迅速发展,开展联运已成为交通运输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是联运市场也存在一些问题;有些省、区、市联运市场混乱,个体、集体托运、包装户泛滥,有些托运户无照经营,欺行霸市、高价收费、劣质服务、坑害货主和旅客,影响了运输业的声誉。会议要求各省、区、市切实加强领导,会同交通运输和工商管理等部门,认真抓好联运市场的治理整顿工作。要结合当地情况,制定一个治理整顿的实施方案及经营联运企业的标准,对从事营业性托运、运输代理服务及联运企业进行一次清理整顿,对达不到标准,要令其停业。对申请开托运站和组建联运企业的,应根据标准和当地网点分布情况,认真平衡,限制盲目发展。 
  三、联运企业与运输企业的关系问题 
  联运企业是具有法人资格的运输代理企业,属交通运输部门。它既为货主服务,又为运输企业服务。几年的实践证明,联运企业要获得发展、提高、需要运输部门尤其是铁路部门的支持,同时运输部门也需要地方联运企业的配合,铁路部门对联运企业(尤其是国营联运企业)为货主代办的零担,集装箱以及少量整车的联运物资要允许纳入计划,在运力可能的情况下,优先给予安排运输。交通部门对联运企业特别是直属联运企业也要加强管理,也应视同为运输企业,在人、财、物、资金等各方面给予必要的扶持。提倡和支持联运企业与运输企业联合经营联运业务。坚持自愿、互利的原则,正确处理好经济利益关系。根据投入和劳务的多少,合理分配收益。目前,许多联运企业办起来的为公路运输服务的回程配载业务,对于节约能源、提高综合运输效率和社会经济效益具有重要意义。要支持联运企业发挥自身的优势,利用联运网络,积极组织联运货源,为公路运输服务。现在有些省市联运企业和运输企业都在开展这项工作,各地经委(计经委、交委、交办)要协调好业务关系,避免发生争抢业务的现象,凡当地联运企业已搞起回程配载业务的,其它部门就不要再重复组建新的配载机构。 
  四、加强联运企业自身建设问题 
  联运企业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抓好基础工作,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提高职工队伍素质。要树立一切为货主、运输企业服务的思想,把提高社会经济效益放在首位。同时,联运企业要以发展多式联运为主体;加强网点建设,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形成以城市为中心,港站为枢纽,内联乡镇,外接干线的联运网络。要积极开展集装箱联运,要以抓好国际集装箱联运带动国内箱联运的发展。国际箱联运的重点是抓好以上海天津港为中心,逐步向内陆延伸的铁、公、水联运。国内集装箱联运的重点是抓好铁路干线逐步向内地延伸,把全国的集装箱联运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五、联运企业的升级定型问题 
  联运企业的升级定型,是关系到加强管理,发展提高的一个重要方面。在讨论中,许多代表要求将联运企业纳入国家级企业升级范围。鉴于目前全国联运企业情况很不相同,很难提出一个全国统一的升级标准,经与有关部门研究,决定先搞省级范围的企业升级,由各地经委(计经委、交委、交办)根据联运企业的情况,制定出本省、区、市级企业升级标准,纳入省级升级范围进行考核。企业定型问题由省、区、市自行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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