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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关于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习惯航道”一词含义的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88-02-06 生效日期: 1988-02-06
发布部门: 交通部
发布文号:
湖北省交通厅: 
  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 三十三条中“习惯航道”一词的含义依法解释如下: 
  “习惯航道”是指船舶经常(包括季节性)通航的水域。 
  特此函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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