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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关于评选交通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3-09 生效日期: 2004-03-09
发布部门: 交通部
发布文号: 交审发[2004]1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交通厅(局、委),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上海天津市政工程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局,各交通企事业单位: 
  2004年是交通系统开展审计工作20周年。这是交通审计工作的一件大事。为及时总结、宣传20年来交通审计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提高交通系统干部职工对审计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扩大审计影响,推动交通审计工作的健康协调发展,经报部领导批准,决定在交通系统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设有独立内部审计机构并能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内部审计人员的交通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内部审计工作的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条件 
  1、内部审计机构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法审计,客观公正,廉洁自律; 
  2、单位领导重视内部审计,能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交通行业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内部审计制度健全,有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和明确的职能规定,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审计工作,并定期听取审计工作情况汇报; 
  3、内部审计机构能围绕交通发展大局和本单位工作中心,坚持求真务实、与时俱进,积极开展审计工作,业务程序规范,讲求质量效率,在促进单位加强管理、提高效益和反腐倡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成果显著。 
  4、加强审计队伍建设,重视审计基础工作,强化业务培训和后续教育,能按规定要求报送审计工作计划、统计报表和工作总结等资料。 
  (二)先进个人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努力学习政治理论,有较高的政策水平; 
  2、热爱内部审计事业,忠于职守,开拓进取,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有突出的成绩; 
  3、从事内部审计工作3年以上; 
  4、廉洁奉公,团结同志,为人正派; 
  5、努力学习审计业务知识,积极参加内部审计培训、理论研讨等活动,有较强的业务能力。 
  三、名额分配 
  内部审计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推荐名额分配,以2003年12月底各评选推荐单位上报的专职审计机构和专职审计人员为基数,以及近十年来内部审计工作开展状况及取得成果的情况进行分配。未按规定要求报送审计工作计划、统计报表和工作总结等资料的单位,取消参评资格。 
  具体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领导,保证评选活动顺利开展,交通部成立评先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组长:胡希捷(交通部副部长) 
  副组长:樊启华(审计办公室主任) 
  李刚(办公厅副主任) 
  柯林春(体法司副司长) 
  陈瑞生(人劳司副司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部审计办,具体负责评选工作的组织实施,办公室主任由任永民同志(审计办副主任)担任。 
  五、评选推荐程序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交通厅(局、委),部属一级单位和交通企业为评选推荐单位,负责本辖区、本单位的评选推荐工作。评选推荐工作采取由下而上的方式进行,由各评选推荐单位按照分配的推荐名额将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报部评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部评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送的推荐材料,提出初步意见并汇总后,报部评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三)各评选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条件,认真、扎实地做好组织落实工作,并于2004年4月20日前报送下列材料: 
  1、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综合性经验交流材料一份; 
  2、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登记表(格式见附件2、3,一式两份); 
  3、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经验交流材料一篇(一式两份); 
  文字材料内容要实事求是,翔实具体,每份材料3000字左右,用A4纸打印(上、下、左、右边距均设定为3cm),并附电子文档(WORD文件)。文字材料和登记表要加盖评选推荐单位公章。电子文档可通过邮件发至:sjbzhc@moc.gov.cn。 
  六、评选要求 
  (一)明确目的。开展交通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目的在于鼓励先进,促进广大内部审计人员发扬爱岗敬业、求实创新的精神,在全国交通系统形成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推动交通内部审计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二)加强领导。各评选推荐单位要成立领导小组,并结合完成今年的审计工作任务,做好评选推荐工作。要深入调查研究,评出不同类型的内部审计工作先进典型,特别是内部审计在适应现代企业制度、合理设置和健全机构及确定职能方面的典型;在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经营管理,核实经济责任,防范经营风险,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发挥显著作用方面的典型。 
  (三)总结经验。要组织撰写出一批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反映交通内部审计工作基本经验,对今后交通内部审计发展具有指导意义的文章。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宣传、交流,以扩大内部审计影响,促进内部审计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联系人:朱传生、刘素欣 
  电话:010-65292929、65292943 
  地址:北京建国内大街11号交通部审计办公室 
  邮编:100736 
  附件: 
  一、交通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略) 
  二、交通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先进单位登记表(略) 
  三、交通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先进个人登记表(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章) 
二○○四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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