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国经贸厅[1994]28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经贸委(经委、计经委):
在各地经贸委的重视及其信息中心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全国生产流通信息网络全国性网员企业的培训已于5月底全部结束。网络已于6月投入运行,网员企业5、6月份的数据已经开始报送。
为进一步保证网络全面、正常、稳定运行,充分发挥作用,现就网络运行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数据上报问题
1.国家经贸委信息中心建设的全国生产流通信息网络,是为国民经济决策和企业生产经营提供信息支持和服务的重要手段,对国家经贸委及各地经贸委做好宏观调控和协调经济运行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每个网员企业都应积极支持这项工作,务必指定专人负责,按照要求认真填报有关数据,提供反映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重要动态信息,并形成制度,坚持下去。少数尚不具备计算机通讯的企业,可先将数据以传真或信函方式送省市经贸信息中心录入传输上报,并积极创造条件,尽早实现计算机通讯。关于统计文号问题,经与国家统计局协商,考虑到系统尚属初步运行,因此认为待网络运行一段时间,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后,再正式下达。在统计文号正式下达以前,各网员企业仍应积极做好数据上报工作。
2.企业及省、市经贸委信息中心数据报出的时间仍按国家经贸委办公厅国经贸厅〔1994〕75号文通知的要求进行。如逢节假日,则数据上报时间顺延。
3.企业报表的录入必须严格按照《全国生产流通信息网络系统使用手册(远程工作站)》中关于指标填报说明的要求进行。填报中要注意每张表的关键字(详见附件一)必须填写,否则影响数据并库和查询。
二、关于省市打包汇总并库传递问题
国家经贸委信息中心正在加紧开发省市对企业数据的“透明打包”汇总软件,争取近期内下发。目前各省市仍使用已有的“摸黑打包”汇总,不再进行远程并库,采用网络访问服务器文件传输方式,即.,统一传送到国家经贸委信息中心服务器的:目录下,统一由国家经贸委信息中心负责并库。
三、关于企业查询信息问题
网络目前刚投入运行,国家经贸委信息中心正在积极组织开拓信息源,加紧落实与信息反馈有关的工作,目前已开始每日录入一定数量的查询信息,以满足上网查询的需要。另外,近期内还将开通对网员企业的电子邮政服务(开通后另行通知)。
四、关于年终总结表彰问题
为了加强网络运行的管理工作,保证数据上报的及时性和完善性,充分发挥网络的作用,国家经贸委信息中心将在今年第四季度召开全国经贸委系统信息工作会议,对各地这项工作进行总结表彰。希望各地经贸委信息中心进一步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克服一切困难,保证本地区网员企业数据上报传递的及时性和完整性。尚未具备条件的地区及企业应尽快落实经费、设备、机构及人员,早日与国家经贸委信息中心网络主控站联通。对尚未上网的企业,有关省市要抓紧催报工作,务必在三季度内保证收齐本地区所有网员企业的数据并传输上报。请各省市经贸委督促和检查各地数据上报情况。各省市经贸委信息中心要将每月数据上报情况以书面材料报国家经贸委信息中心及本省市经贸委领导。附件:全国生产流通信息网络系统企业报表填报补充说明
附件:
全国生产流通信息网络系统企业报表填报关键字说明
一、报表关键字说明
1.企业生产销售状况表:
企业法人代码、年月。
2.企业主要产品信息表:
企业法人代码、年月、产品代码。
3.企业生产形势概述及建议:
企业法人代码、问题类别、填报日期。
4.企业产品供需信息表:
企业法人代码、产品代码、供需类别。
5.企业生产经营因素表:
企业法人代码、年月、因素名称。
6.企业财务状况表:
企业法人代码、年月。
二、报表关键字填报
1.关键字是识别每张报表最基础的指标,因此在填写关键字指标时必须正确填写。否则所填写的报表数据将不能并库,也没有使用价值。
2.有关企业法人代码。在提供给网员企业的软件中,企业法人代码已经生成,用户只要把应用软件在远程工作站中安装好,以上六张报表的企业法人代码将自动填入各报表中,不需要用户填写。
3.有关报表时间的填写。第一、二、五、六张表中的“年月”,指的是报表中相应填写数据的年月,而不是填报时的日期;各表中的“填报日期”,指的是填写该报表时的日期。
4.有关产品代码的填写。产品代码按《全国生产流通信息网络系统使用手册》附件三的“国家标准代码摘录”的代码填写;“摘录”上没有提供的产品代码请查阅《中国国家标准汇编》7635。
三、日期指标的填报
每张表中的“年月”应填写所报数据的年度和月份。每张表中的“填报日期”和《企业产品供需信息表》中的“现货日期”及“期货日期”指标如为计算机系统的当前日期,则需用计算机键盘的[]键予以确认。
四、其它有关指标的填报
在企业填报的指标中,《企业生产销售状况表》中的“工业增加值”指标目前可暂报预测值。《企业主要产品产量表》中的“年设计生产能力”及“年实际生产能力”两项指标在每年的1月份填报(如有变化,可再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