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乡镇煤矿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7-07 生效日期: 2003-07-07
发布部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煤安监司监二函字〔2002〕3号
各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省(区、市)煤炭管理机构,北京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58号)和《关于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60号)精神,继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把乡镇煤矿安全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的战略任务来抓。按照局领导指示,研究编制乡镇煤矿安全专项整治规划方案,为使规划方案切合实际,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经研究决定,对乡镇煤矿安全基本状况开展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调查工作采用普遍调查和重点调查两种方式。普遍调查由各煤矿安全监察局和有关省(区)负责煤矿安全监察的部门负责组织,填写“乡镇煤矿基本情况调查表”(调查表、填表说明附后)。重点调查由国家局会同有关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进行。 
  2、基本情况调查的范围为已经省级政府验收合格的乡镇煤矿,调查内容为附表所列项目。调查的汇总工作由各煤矿安全监察局和有关省(区)负责煤矿安全监察的部门负责编制(发填报和汇总软件)。 
  3、汇总资料由各煤矿安全监察局和有关省(区)负责煤矿安全监察的部门于8月底前报国家局煤监二司。上报采用报送光盘(或软盘)或通过电子信箱发送。 
  联系电话:010-64463058,64463035 
  Emai:mjes@chinacoal-safety.gov.cn 
  附表:乡镇煤矿基本情况调查表(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三年七月七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06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